拾荒老漢關押猥褻少女11天 受害人稱其自願(圖)

發表:2005-04-0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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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家人在廣場附近一處一人多高的雜草叢中找到了小琳,她正躺在一張破席子上睡覺

4月2日,苦苦找尋女兒12天的尹顯美、肖西春夫婦,在龍崗區中心廣場旁的一人高的草叢裡找到了失蹤的尹小琳(化名)。看到在一張破席子上睡著了的女兒,父親哭了。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熟識的一名以拾荒為生的老鄉王某拐走了與他的女兒,而年僅15的女兒在王某家待了整整11天。他們不知道正讀初二的女兒是否慘遭近50歲的王某非禮?夫婦倆隨後報警,而女兒卻對警察稱自己和王某發生的事是「自願」的。

不幸

15歲女兒突然失蹤

尹顯美、肖西春夫婦一家是湖南紹陽洞口縣人,現住在龍崗西埔社區一棟租來的農民房中。尹顯美沒有正式的工作,主要是打些散工,撿些廢品謀生。他們在龍崗有兩個孩子,做保安的兒子已經成家,15歲的女兒尹小琳(化名)在龍崗一所民辦中學讀初二。

據50 歲的尹顯美回憶,女兒是在3月21日突然失蹤的。當天早晨6時女兒便去上學了,但是,9時許學校老師打來電話,說他女兒沒有去上學。隨後,他便開始四處心急如焚地尋找女兒,沒有找到後他突然感到不祥,急忙向社區警務室報警。3月22日,他找了一天依然沒有看到女兒,便跑到轄區的愛聯派出所再次報警。

因為女兒在兩三年前就曾被附近的一個四川人拐走,幾天後女兒僥倖逃了出來,尹顯美便把目標首先鎖定在這個四川人身上。他跟蹤了四川人好幾天,卻一直沒有發現女兒的蹤影。其間,有人提起過可能是同在西埔社區老鄉王某干的,尹先生一口否決:「不可能,我天天跟他在一起,他不會幹這種事的。」而老王也曾勸說過他,告訴他說「你女兒不會被別人拐賣的,過幾天就會回來。」

「我這些天什麼也沒有干,四處去找女兒,我每天早晨三四點就起床,晚上八九點才回家。」 尹顯美說,「後來,我還告訴我們這裡的湖南老鄉,一起來幫助我找女兒,但一直沒有消息。」

幸運

12天後雜草中找到女兒

4月2日上午,已經找了女兒12天精疲力盡的他,突然接到一名老鄉電話,說有人在4月1日下午4時許,看到尹小琳獨自在中心廣場上玩耍。

尹便連忙帶著妻子、兒媳婦和幾個老鄉一起到廣場上找女兒。隨後,他們在廣場附近一處一人多高的雜草叢中找到了小琳,她正躺在一張破席子上睡覺。「當場我就哭了。」尹先生說。

女兒提著一個藍色的水桶跟父母回了家,桶裡裝著衣服和香皂、水杯、牙刷等日用品。女兒說,這些都是關他的王某給她買的東西。據尹先生說,王某近五十歲,是他的洞口縣老鄉,靠撿破爛為生。

再見到女兒小琳時,家人明顯感覺到了女兒的變化。小琳的嫂子說:「她以前比較內向,話也不多,但是至少說話很流利,不會像現在這樣,好像老是在想什麼。不論問她什麼,她都點頭,或者吞吞吐吐地說一兩句,好像傻了一樣。」

不幸

女兒被摸胸部和下身

尹小琳是龍崗區某民辦學校初二年級的學生,她說自己是班裡的一個小組長。

她和王某在11天中發生了什麼事?

據小琳說,她在今年2月第一次認識了王某,當時王某說要給她找一份工作。3月21日,她去上學時,王某強行把她拉上三輪車,把她拉到他家中,關押了11天。其間,王某給了她300元錢,告訴她一定幫她找到好工作,還給她製作了假冒的畢業證,並且多次企圖對她越軌,但均被她拒絕。有一次,王某以要她回報為名,脫光了她的上衣撫摸她的胸部和下身。「時間很短,只有兩分鐘左右。」她說。

4月1日,王某的哥哥從東莞過來,王某便拿了一個桶,裝了些給她買的衣服和日用品,把她帶到社區旁邊的龍城廣場附近的草叢中,在地上鋪了張席子,給她20元飯錢後離開。她說,她在草叢裡「住」了一天半,直到家人找到她。

幸運

女兒被強暴可能性不大

尹顯美、肖西春夫婦找到女兒後,擔心女兒已經慘遭王某非禮、強暴,便在4月2日深夜找到王某對質。王某對此表示是其女自己來他家居住的。「他和我天天在一起,如果我女兒自己跑到他家住,他怎麼也不說一聲。」尹顯美氣憤地說。「所以當時我們4月3日凌晨報警,警察很快趕來把他帶走了。」

對於王某是否曾強暴過她,小琳猶豫後,堅定地表示說:「沒有!他只是摸過我。」

昨日,擔心女兒說謊或心中有顧忌,尹顯美帶著女兒來到了龍崗婦幼保健院做處女膜檢查。醫生為小琳做了檢查後表示,小琳的處女膜邊緣完好,如果曾遭到強暴應該有破痕。所以,她曾遭到強暴的可能性很小。

- 對話

小琳:擔心他報復,不敢舉報他

小琳和王老漢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記者就此問題詳細地詢問了小琳。在與記者一個多小時的交談中,她屢次欲言又止,有時還答非所問,最後吞吞吐吐地勉強說明瞭她失蹤這11天裡的經歷(對話內容記者略加整理)。

放學路上,他強行拉走我

記者(下簡稱記):你怎麼認識老王的?

小琳(下簡稱琳):第一次見到他是在2月的一天,我去同學家玩,在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了他。他問我叫什麼名字,在這裡幹什麼,並告訴我說,他可以給我介紹好工作。和他說了幾句,我就回到家。

記:老王是怎麼把你帶到他家的?

琳:3月21日早晨,我站在路邊等校車,他騎著三輪車來到我身邊,說他一定能幫我找到好工作,又說了很多好話。後來就把我拉到了他的家。

成績不太好,不想讀書了

記:當時你為何不呼救?

琳:他說給我找工作,到了他家,他還給了我300元錢。

記:你為何想找工作?不想讀書了嗎?

琳:我成績不太好,大家不肯幫我,我覺得沒有意思。

他脫光我上衣,我不敢反抗

記:去他們家第一天發生了什麼事?

琳:他給我買新衣服,還有各種生活用品。後來他就出門了,把我鎖在家裡,叫我在家不要出聲。中午他回家又給我做飯,晚上我睡在屋裡的小閣樓上,他睡樓下。後來幾天都是這樣他給我辦了中學初中畢業證(偽造的--記者注)。

記:他有沒有欺負過你?

琳:有,大約一個星期後的一天晚上,他看完報紙就上了樓,對我開始動手動腳,他給我說:「我給你辦畢業證,買了這麼多東西,你應該回報一點吧」。我說不行。他就回去睡覺了。幾天後,他又提出要我給點回報,我一開始不答應,後來他威脅我說,不答應就不給我吃飯、不幫我找工作,我只好答應他,讓他摸一下。

記:你們發生了關係了嗎?

琳:沒有。他只是脫光了我的上衣,摸了胸部,下面也只摸了一下,很短,整個過程就兩分鐘左右。

記:你反抗了嗎?

琳:沒有,已經很晚了,不敢叫。

記:你知道什麼叫強暴嗎?

琳:知道,就是女的不願意,男的強迫和女的發生關係,老師講過。

記:他有沒有強暴過你?

琳:沒有。

記:你為何說話吞吞吐吐?

琳:我很擔心,擔心他報復。

不敢舉報他,也不敢回家

記:到派出所你為何不舉報他?

琳:(沉默不語)有點怕。

小琳的父母插話:我們報案那天,她什麼也不說,只會點頭。民警問什麼也說不清。最後,她稀裡糊塗地在筆錄上簽字了。

記:你從王某家出來後,為何不回家?你不知道父母在找你嗎?

琳:不敢,心裏怕,怕被父母打。

記:王某給你的300元錢呢?

琳:我亂花了,從他家出來後,我在廣場上草叢中住,都亂買東西了,做了做頭髮用了90元。

被害人稱自願

只好釋放王某

據尹顯美反映,報警後,警方把王某帶走後,曾詢問過女兒,為她做過筆錄,但很快就把王某放了。對此,他們感到不好理解。就此,愛聯派出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小琳說她是自願去王某家,兩人之間不存在強迫的關係,因此警方便只好將王某釋放了。

陰森雜草叢

發現尹小琳

昨日下午5時,記者來到了「囚禁」小琳的王某的家。記者發現,王、尹兩家相距估計只有幾百米。王某的家在一個胡同盡頭的一側,兩扇緊鎖的木門勉強露出了一個小縫,從中可以看到裡面破舊的擺設和昏暗的環境。

在王某家所在的胡同中,還有許多閑散的租房客。他們表示,王某在這裡居住很久了,他每天就出去揀破爛。這些天沒有注意到王某家中藏著一個初中生。「如果有人在他家呼救,我們胡同肯定有人能聽到。」有居民說。

而發現小琳的雜草叢,距離王家也僅有幾百米。記者在現場看到,草叢有一人多高,茂密的雜草給人一種恐懼的感覺,不知道裡面藏著什麼。小琳的嫂子說,草叢中老鼠、蛇的什麼都有。「她怎麼一個人敢在這裡睡覺?」

在找到小琳的地方,丟棄著一張席子和一些衣服。尹顯美說,席子是王某給女兒買的,被丟棄的衣服則是女兒失蹤時穿在身上的,女兒回家時說不要了,就丟在了雜草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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