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一場失敗的遭遇戰 --評胡溫責令幹部從煤礦撤資

發表:2005-11-0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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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雖然等到了最高的權位,但是他既沒有政治實力來清算江澤民在中央形成的利益團夥,也沒有力量與日益坐大的地方權勢集團較量。於是他選擇「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企圖靠這種「只張弓不射箭」的官場故技給自己爭取一點時間。

但是,形勢的發展卻由不得他,越演越烈的礦難,在海內外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壓力,迫使胡溫不得不正面與地方權勢利益進行較量。在8月7日廣東大興礦難發生後,胡溫終於決定責令幹部從煤礦撤出所有個人投資。通知要求,所有在煤礦中有投資的大陸官員,必須在9月22日前全部撤資,否則將要被處罰。

這個決定本身,就是對胡錦濤的一大諷刺。首先,這個決定證明,正在進行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完全是一場與現實毫不相干的遊戲。如此多的三個代表們,正發著礦工的血肉財,而「保先」教育並不能對他們有任何觸動。其次,這個通知再次證明了胡溫對法治的實用主義態度。一到緊要時刻,就把法律置之腦後。且不說要求幹部一律從煤礦撤資,有何法律依據,當局又有什麼道理,僅僅因爲官員及時遵命撤資,就可以被免予追究以權謀私的罪責呢?

責令發出後,那些大發煤炭財的官員們採取了抵制和觀望的態度,過了很多天,只有極少數人主動撤資。大陸當局不得不一方面動員群眾舉報,同時又放寬時限。河南省就決定,把最後的時限,從9月22日,推遲至10月15日。即便如此,仍有大批官員不會從命。

最近,由於時限已過,大陸當局不得不對公眾有一個交待。11月1日,大陸主要媒體都報導了當局就幹部從煤礦撤資問題的一個新聞發布會。大陸當局通報,到10 月20日止,收到舉報463件,官員登記入股6.53億元,撤資4.73億元。大陸當局承認,只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許多官員採取了對抗的態度,掩蓋自己的投資。明知如此,負責督察的主要官員之一,大陸安監局局長李毅中卻不敢對抗命的官員說硬話。他說:「撤出的投資可能只是一部分」。請注意,李局長用了「可能」二字,從而給自己今後留足了退路。

大陸當局的通報迴避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那就是官員在煤礦的股本總量究竟有多少?對此,當局不可能沒有判斷,但他們不敢把自己的判斷公布於眾。不敢公布的原因絕不是因爲缺乏依據,而是因爲官員撤資的數位與他們所估計的官員股金相差懸殊。大陸目前的煤炭生產總量超過了十億噸,其中半數以上,來自私人投資的煤礦,特別是中小型煤礦。煤的出廠價是兩百元左右,甚至更高。所以,來自私營煤礦一年的產值,最保守的估計也要超過一千億元,與之對應的股金至少也有三千億元。如果官員的股本在其中僅佔百分之一,就是三十億元,相當於現在幹部撤資總數的將近五倍。問題是,官員在私人股本中的比例,絕不止百分之一。因此,不難推斷,官員所佔的煤炭股本,至少應在百億以上。

當然,官員的股金不等於官員實際投入的資金。實際上許多人都知道,多數官員擁有的煤礦股份,都是靠權力得來的「干股」,也就是說,他們一分錢也沒有投過。正因爲如此,胡溫責令他們「撤資」,完全是不得要領,因爲他們從來就沒有投資,所以也就無資可撤。

胡溫與地方豪強的這一場遭遇戰,明顯地失敗了。李毅中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後,大陸當局在追查煤礦事故原因的時候,一定要追查背後有沒有官員的股份。這就無異於宣布,責令官員從煤礦撤資的事情到此爲止。今後只要煤礦不出事故,那些隱瞞煤礦股份的官員就不會受到追究。這樣一來,對於加強煤礦的安全,倒可能是一件好事,因爲官員們爲了不讓自己的股權被發現,一定要增加對煤礦安全的投資。

但是,在政治的層面上,胡溫與地方豪強這一次較量的失敗,將對大陸今後局勢的發展發生非常消極的影響。但願此舉不要像當年蔣經國在上海打老虎失敗那樣,導致大局急速糜爛。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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