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釋放譚凱和承認"綠色觀察"組織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

作者:跑龍套的人 發表:2005-12-0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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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釋放譚凱和承認"綠色觀察"組織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

發起者: 王東海、陳龍德、呂耿松、來金彪、戚惠民、楊建明、 吳遠明、範子良、高燁炬 (簽名數: 54)
發起日期: 11/30/2005,截至日期: 3/30/2006

舉世矚目的吉林化工廠大爆炸和松花江水污染表明:中國的環境危機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人為的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每天都在發生,若不採取果斷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那麼過不了多久, 13億中國人將無法在這塊被稱為神州的土地上生存。11月23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加強環境保護工作,討論並原則通過《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這固然是一個值得肯定的舉措,但僅僅有中央政府的重視是不夠的,必須有全民的參與。11月22日在江西召開的全國首屆內陸湖泊暨鄱陽湖可持續發展研討會披露,中國每年平均有20個天然湖泊在消亡,建國50多年來已經減少了約1000 個內陸湖泊。這僅僅是中國地方政府破壞環境的冰山一角,類似的事件不勝枚舉。事實表明,各級地方政府和各種利益集團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正在無法無天地破壞、糟蹋環境。

在中國這個沒有監督的國度裡,保護環境就像當年的抗日戰爭一樣,是一場全民的戰爭,任何一個公民,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都有"守土之責"。在這樣的背景下,杭州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綠色觀察"應時而生,它給中國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活力和希望。然而,浙江當局把民間組織視為洪水猛獸,於 10月19日將"綠色觀察"組織6名成員非法傳訊,並將發起人譚凱非法關押至今。浙江省民政廳宣布"綠色觀察"組織為非法組織,並予以取締。浙江當局這一倒行逆施,在中國歷史上又製造了一起千古奇冤。如今,譚凱身陷囹圄,受盡折磨;他的父母和兄弟受到恐嚇,不敢與外人接觸。破壞環境,成了有功之人,而保護環境,卻成了有罪之人-- 國家豈能如此顛倒是非?為此,我們發表這封公開信,籲請全國人大對地方當局濫用權力,迫害環保人士的惡劣行徑予以監督,責令浙江當局釋放譚凱,並承認"綠色觀察" 為合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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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表
陳西, 郭國汀, 田曉明, 嚴正學, 林信舒, 王寧, 胡曉玲, david, 毛國良, 黃曉敏, 林信舒, 楊天水, 李國濤, 鄭欽華, 孫立勇, 陳青山, 張銘山, 姜福禎, 戚欽宏, 王金波, 江棋生, 孫學儉, 曾寧, 曾寧, 單稱峰, 徐光, 王榮清, 康秋星, 楊勤恆, 戴學武, 瀋繼忠, 瀋繼忠, 程凡, 胡平, 李健, 王丹, 洪哲勝, 高海兵, 徐文立, 各地營救王炳章大聯盟, 劉 泰, 柳玉成, 池建偉, 王富華, 陳樹慶, 高燁炬, 範子良, 吳遠明, 楊建明, 戚惠民, 來金彪, 呂耿松, 陳龍德, 王東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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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欣賞

下面是11月15日幾位杭州朋友收到的《杭州市民政局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決定書》。

還有一紙《處罰告知書》,內容差不多,說要每人處罰4000元人民幣。任、高二位拒絕接
受罰款,也拒絕在此紅頭文件上簽字、簽收。後來官方說"不罰款了"。

當我看到這二紙奇文時,著實為杭州市民政局感到可恥、可憐。10月19日由杭州市公安局
將他們6人從上午9時到傍晚5時關了整整8個小時。時隔不到一個月,降格到民政局(而且是
區民政局),從進去到出來一共40分鐘。看來官方越來越覺得理虧,硬不起來了。所謂"處
罰"也可以討價還價,真可笑!

昨天,海外網站、電臺都刊登、播出了這則消息。

但是譚凱先生已被關押1個月零16天了(刑事拘留最長37天,不逮捕就要放人)。公安當
局威脅其家屬不准與這些朋友接觸、聯繫,否則就要"正式逮捕"。也有消息說已經逮捕了,
罪名加了一條"泄露國家機密"。當局還對其家屬說:"如能配合就立即釋放"。事情的發展還
待觀察,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我在此奉勸杭州當局,還是見好就收吧!不要為了"面子",連"裡子"都撈不到。中國的環
境災難讓你們糟蹋得不但全民憤怒,而且引起國際公憤了。這些朋友的想法完全是出於愛
國、愛我們的家園,老百姓是感激他們的,你們卻站在民眾的對立面,這是罪上加罪!

範子良 2005年12月4日


附:杭州市民政局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決定書(杭民罰字[2005]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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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

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決定書

杭民罰字[2005]第1號

譚凱、任偉仁、高海兵、來金彪、戚惠民、楊建民:

經查,你們未經批准,擅自開展社會團體籌備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許可法》第二十九條和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
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和民政部《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第九條之規定,本機關決
定對"綠色觀察"組織予以取締。

二0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民政局官防大印)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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