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默認蘇家屯血案

作者:陳勁松 發表:2006-03-28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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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當局突然出臺一部《規定》,禁止買賣人體器官。這部以衛生部名義發布、自定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全稱為《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首次提出:人體器官不得買賣。醫療機構臨床用於移植的器官,必須經捐贈者書面同意;捐贈者有權在器官移植前拒絕捐贈器官。等等。

這一「新規定」暗示,在此之前,中國有關部門買賣人體器官,完全「合法」。在這方面,中國黑白兩道,究竟賺了多少錢,人們不得而知。一些相關的片斷時不時泄露出來,比如,中國人口是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但中國每年槍決犯人的總數,超過全世界其他國家的總和。即便按照人口比例,也完全反常。而眾所周知,在中國,死刑犯的器官,都被當局出售牟利。這大概也是中共濫用死刑的主要動力。

說到當前,中共出臺「新規定」,直接背景就是:有知情者揭露,在瀋陽市蘇家屯,中共當局專設集中營,先後關押六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四千多人被迫害致死,臨死前,這四千多人的器官,竟被當局活體摘除,用以出售,賺取外匯,牟取暴利。

血腥黑幕曝光,海外輿論嘩然。面對大量求證和質問電話,瀋陽地方當局支吾其詞、互相推諉;中共最高當局則一言不發。如果知情者揭露有誤,按照中共的一貫表現,必然暴跳如雷,高聲謾罵「謊言」、「誹謗」、和「污蔑」,並趁機詆毀被他們視為「眼中釘」和「肉中刺」的法輪功。

中共當局的沉默,只有兩種可能。其一,傲慢。正如一位中共瀋陽地方官員的回答:「有集中營又怎麼樣?法輪功又能怎麼樣?」權力傲慢,是所有不受監督的獨裁政權的共同面目。很難設想一個民主國家的民選官員,在回答民眾的質詢時,會表現出如此的專橫與傲慢。

其二,默認。蘇家屯事件,如果出自中共高層的指使,意外曝光後,當局必無言以對。如果出自地方當局的擅自行為,曝光後,中共高層必通過內部核實,如果查證不實,當局必全力反擊外界傳聞;如果查證屬實,當局也只能無言以對。

道理很明白,不管這一慘絕人寰的血案,是前任的或現任的中共高層直接指使,還是地方官員擅自而為,都發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總政策和大背景下,當權者難辭其咎。囿於獨裁和專制心態,當權者又不可能公開認錯,更不可能道歉、懺悔。於是,中共當局的唯一姿態,就是沉默。沉默就是默認。傲慢也是默認。

果然,最後,中共高層以另一種方式,間接承認了蘇家屯血案的確切無疑。這便是,推出「新規定」,禁止買賣人體器官。太遲而來的「新規定」!唯利是圖、不惜謀財害命的中共官員,早就把人和人體器官,當成了大賺黑錢的工具。

聯想到幾年前,在廣州市收容所,一名叫做孫志剛的大學生被活活打死。剛剛上臺並急於收買人心的胡溫當局,迫於民憤,廢除了臭名昭著的「收容制度」,並將毆打孫志剛致死的收容所幹部送交法辦。

「孫志剛事件」,畢竟單純,不牽涉中共上屆頭目江澤民及其政策。如果孫志剛是法輪功學員,則肯定又另當別論。畢竟,那時,剛剛扶正、「乳臭未乾」的胡溫等人,斷不敢為了任何一名法輪功學員,而開罪仍然軍權在握的江澤民。後者,正是主導迫害法輪功的始作俑者。

蘇家屯黑幕曝光的今天,江澤民已經全退。胡溫等人是否少了顧忌?其實不然。中共龐大的黨機器運轉依舊,專制與獨裁的慣性運轉依舊。官場利益集團環環相扣,胡溫就身在其中,進退不由自主。

黑幕驚天,罪責難逃。中南海炮製一部「新規定」,實不能抵消其深重罪惡的萬分之一。況且,無數的「規定」,在中共人治的陰影下,又何曾兌現執行?毫無意義的作秀罷了。中南海出臺這部禁止人體器官買賣的「新規定」,只有一個意義:默認蘇家屯血案的真實。


(06/3/28 原載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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