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對「法輪功」的活動長期噤若寒蟬,這次破例,難怪被稱為「舉動不同尋常「。
其實世界日報也有過輝煌的開端,當法輪功剛剛開始被禁時,世界日報是第一個抗議者,仍然是北美中文媒體的帶頭羊。未幾,則一反常態,對法輪功三個字封咪,前後判若兩報,於是難免引發讀者猜想:是怕人家的大棒,還是怕人家的胡蘿蔔?
世界日報的高層人員在各種不同場合言之鑿鑿:」世界日報絕對不是臺灣報紙,世界日報是貨真價實的美國報紙。」
我們不知道臺灣報紙是什麼標準,也沒有必要知道,但是,既然信誓旦旦說是美國報紙,要扎根於美國社會,那麼就按美國標準,從美國人的角度看問題又如何?
沒有人強迫世界日報一定支持或者反對法輪功,但是既然世界日報鉅細無遺地報導親共僑團批判法輪功,那麼出自新聞專業準則,報導一下事情的另外一方面----法輪功本身,難道又有許多困難嗎?難道這裡不是美國而是中國大陸嗎?更何況,法輪功在北美華人中已經是一個巨大的存在?
世界日報為什麼不看看身邊美國人的態度?美國主流社會幾乎是一邊倒地同情法輪功的。不妨到紐約街頭問問美國人對法輪功的態度----回答只會有兩種:「支持「和」不清楚「,而絕對不會有「反對「。
並不是說每一個美國人都懂得「轉法輪「,基督教天主教和佛教,美國人同情的是法輪功遭受迫害,尤其是這種迫害不是來自宗教內部,而是來自國家機器。
到中國外交部的網站上看看,「揭批法輪功「的網頁赫然在目。中共宣稱最恨台獨,按理說,外交部的網站應該有」揭批李登輝,揭批陳水扁「的網頁才對,怎麼會變成最恨的是法輪功?難道法輪功比台獨更能動搖中共的江山?其次,到中國政府其他網站看看,無論是國防部,經濟貿易部,農林部….,都不會有「 揭批法輪功「的網頁,只有外交部例外,顯然,這種」 揭批法輪功「是要做給外國人看的。問題是外國人看不看得懂?接受不接受?
中共歷來都習慣於按照一廂情願來處理對外事務的,就是我本人的經歷也有此體會。在日本時期,由於職務上的關係,我頻頻接觸到來訪的中共高官。他們之中絕大多數似乎都是讀同一本教科書出來的,都是同一種思維方式。當我身在大陸時沒有這種強烈感覺,大概是「入庖廁久而不聞其臭「吧?一旦轉換了環境,以第三者的眼光回頭看他們的時候,感覺就大不一樣。他們似乎認為「黨中央」 的各項政策照樣可以管到日本和其他國家,普天下的華人都天然的受黨的領導,哪怕你已經世居國外有後臺有事業,但離開他們你就活不成,而我則是天生就有義務為他們當日本的代理人,否則….哼哼。
何止是在日本的共諜是這樣,在美國的共諜不也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嗎?他們不也是以為黨的政策可以通行天下嗎?在大陸可以搞無產階級專政,到了美國也照樣可以搞無產階級專政。不過他們往往忘記了一個基本事實,一個將來很可能會要他們性命的基本事實-----這裡是美利堅合眾國的領土。他們也往往忘記了這個網站的DATABASE正在自動地記錄著他們的一言一語。
中世紀的宗教迫害,歐洲人記憶猶新。美國這個國家是怎麼來的?誰都知道是當初英國清教徒(清教徒當時也被人稱為「邪教」)為了躲避宗教迫害,乘上一艘名字好聽,但卻是破爛不堪的「五月花號」 倉惶出逃到美洲(比「金色冒險號」 危險多了) ,於是才有了今天令世人羨慕,令偷渡者垂涎的強大國家,所以美國才敢大言不慚地宣稱美國是「受壓迫者的故鄉」 。
可是今天對付法輪功的,還不是當年的主流教派,而是一個政權,一個國家機器。這會使美國人聯想到什麼?聯想到羅馬士兵把耶穌釘上十字架。在外交部網站「揭批法輪功」 ,主持者習慣了國內的「大批判」 , 有國家機器撐腰,從而」 無往而不勝「,那麼想像中美國人也不會有什麼不同,只要深入揭批,美國人就同樣會「靈魂深處鬧革命「。好比自己鍾情於臭豆腐,就以為美國人也照樣會垂涎欲滴。
「真善忍」 是日本,韓國等等所有佛教國家的人都耳熟能詳的表達。美國人不懂得「 輪迴「,但是他們能理解「真善忍」 。今天的中國,物慾橫流,人心冷漠,缺的恰恰是「真善忍」 。最近胡錦濤突然良心大發現,要推行「八榮八恥」 以淨化人心,這來得太遲,太蒼白無力了,但畢竟比沒有好。我不想說這是胡錦濤抄襲了「真善忍」 ,我還是承認是他的個人發明,有個人專利.
有些人習慣了蝙蝠的黑暗生活,害怕「真善忍」 這三個字,那麼我們就改為用「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tolerance」 如何?
我沒有讀過「轉法輪」 ,對佛教理論也不甚了了,但是我充分理解「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tolerance」。美國人同樣沒有讀過「轉法輪」 ,對法輪功的主張也不甚了了,但是一旦他們聽到「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tolerance」 ,就必定心領神會,而絕對不會去追究這是出自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還是法輪功。
這是因為「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tolerance」是超越宗教,超越文化和超越種族的,這是因為它是一種普世價值,一種普遍的人性。
人人都知道法輪功喜歡起訴中共領導人,但是法輪功不是無區別地去做事的。他們不會起訴胡錦濤,因為胡錦濤當初不贊成鎮壓法輪功。法輪功更不會起訴朱鎔基,因為朱鎔基一直主張跟法輪功談判。
許多人都知道中共使用各種手段控制網際網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招就是」keyword」 過濾----如果你的文章裡頭有「法輪功」 ,「江澤民」 ,「邪教」 等等這些」keyword」 ,你的文章就自動被過濾了,不能刊登出來。但是這還是輕的,如果你的文章有」 反動內容「,尤其是你的文章發自美國這樣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其中必定包含著驚天的世界大陰謀。網警都是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人,他們一定會上呈國家安全部甚至黨中央,以便用顯微鏡仔細觀察。
中共很聰明,但是劍有兩刃,砍了別人,也有可能砍了自己。
如果你想讓自己的文章刊登出來,你當然要避免」keyword」。但是相反,如果你的文章並不打算刊登,而只是希望讓中共高層看到的話,你就要按相反的去做,大量使用」keyword」 。這樣,一條直通中共高層的」綠色快速通道「就形成了。我曾經兩次使用這樣的」 綠色通道「。
大陸網站有人發文「論封建迷信」 ,我接過這個話題,改為「論邪教」---- 光是題目就已經獲得一個」keyword」 了。
何謂邪教?誰來定義邪教?「邪教」這個詞是有特定涵義,不可隨便亂用的。所謂邪教,是指同一宗教內違反原旨教義的那一群人。
源自韓國的統一教會,自稱耶穌摩西,自定最後審判日,不是靠耶穌的寶血來贖罪,而是通過指定婚配給後代換血的方法來更新人類,這遠離了原本教義,於是被天主基督各教派斥為邪教。布魯諾贊成「日心說」,他只是說出一個別人不敢說出的真理,但違背了教廷定義的「地心說」 ,於是成了邪教,被宗教裁判所燒死。哥白尼就世故得多,他吩咐親友在他死後才公開「日心說」 ,否則同樣會成烤鴨。紐約少林寺,未經教宗嵩山少林寺授權,自行解釋少林宗旨,私自設館授徒,幾乎被定為「魔教」( 邪教) 。
可見,只有同道之人才有資格定「邪教」 ,外來人等是沒有這個權利的,反過來,如果你認為有資格把別人定為邪教,那麼你一定本來就是跟邪教是同一夥的。中共批判蘇聯修正主義,那是雙方都奉馬列為教義,中共認為自己所理解的馬列主義是絕對的原汁原味,那麼蘇聯的就是「修正」 主義了,但是,如果美國也來批判「蘇聯修正主義」 的話,那就絕對是不倫不類。
如果一個政府把一個團體定為「邪教」 ,那只能證明兩點:1,這個政府本來就跟這個邪教是同一夥的;2,這個政府政教合一,是個中世紀的宗教政府。
美國德州大衛教徒事件震驚全世界。大衛教派定出「耶穌再來日」 ,要教徒們拋棄家園,變賣家產,準備去」 天家」 ,這毫無疑問是「邪教」 ,為全美國的教會所不齒了。即使這樣,事情仍然是在宗教範圍之內發展,美國政府仍然不敢插手,怕觸犯第一修正案。到了大衛教徒集中武器,並揚言要全體自焚升天,直到這一步,美國政府找到對方明顯的法律漏洞,才敢派出菸酒火器局的人員去解圍。即便美國政府這樣的容忍,事後美國其他教會仍有微詞,哪裡能夠像中共政府那樣,可以隨心所欲地定邪教,開殺戒。
文章發出去了,沒有被登出來,這就對了,如果登出來,我的計畫就失敗了。不用說,網警們忙作一團。不管他們是出自「保衛毛主席,保衛黨中央」 的真誠決心,還是出自邀功請賞陞官發財的個人慾望,他們都會在第一時間把文章送去儘可能高層次的領導人,剩下來我只需要坐看反饋就是了。
幾個禮拜後,中共媒體的稱謂開始變了,法輪功不再是「邪教「,而是」 反動政治團體「了,又過了半年,連」 反動政治團體「也沒有了------法輪功從中共的詞典裡頭消失了。我不敢說這100%是我利用綠色通道的結果,也是還有別的有心人也在同時做著同樣的事,但是無論如何,這條通道起作用了。
今天還有誰稱法輪功為」 邪教」 ?只有海外親共華僑。那些親共僑團基本上都是開個小店,賣點太子牌花旗參茶,或者通過領事館找門路,從大陸進口些便宜雜貨來倒賣的那一類人,其教育水平也有限,平日根本不會去研究黨中央的政策,更遑論讓他們去讀懂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所以常常是馬屁拍在馬腿上。既然「邪教「容易記憶,那就繼續讓他們說下去吧。
第二次利用綠色通道是在2004年紐約發生親共僑團毆打法輪功事件之後。
著名的梁某先生把紐約法輪功打得雞飛狗跳,在他本人看來,他對黨是忠心不二,敢於第一個吃螃蟹。可不是嗎?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們只懂得口頭」 批判 「法輪功,但是毛主席早就教導過:整個世界,只有靠槍桿子才能改造。不拿出點暴力來,那些法輪功小子就永遠不知道天高地厚,何況當時還有紐約總領事張宏喜在場坐鎮,不努力不行。
在場的張大人卻是另外一樣心情。他不像梁某主席那樣考慮忠於黨,他更多的是作典型官僚式的考慮:此事發生在我的轄區之內,無論如何不能讓中國外交部知道,用紙也好,用布也好,能包得住火就行了。
我又上綠色通道了,這回是以「論家賊」 為題,從中「漫不經心」 地插進紐約毆打法輪功的事件,而且「漫不經心」 地點明當時紐約總領事在場,事後梁大主席被起訴-----中國外交部再愚蠢,也不會不意識到這會引發嚴重的外交事件。
剩下來,也不必等待反饋了,因為邏輯很簡單,事情順理成章:外交部嚴詞訓斥「梁愛黨」 ,今後對法輪功只能眼看手勿動;嚴詞訓斥紐約領事館:今後不准在公開場合涉及法輪功。
說來還有新聞。上個禮拜,因應國會移民大辯論,同是那些紐約親共僑團集會,呼籲紐約華人,不論有無身份,一律簽名上書國會,以解救那些沒有合法身份的華人同胞。幾天之後,發生了王文怡風波,於是同一批僑團,在同一個酒家集會,這回是批判王文怡和法輪功,呼籲紐約華人不要簽名支持他們,因為他們是敗類,或者說他們根本就不是華人。
於是問題就來了:誰才是華人?誰來定義華人?。他們那些正被聯邦政府通緝遞解的偷渡鄉親是正宗華人,而已經有公民身份又得到美國主流輿論同情的王法輪們反而不算華人。那麼我們這些既不是非法移民,又不是法輪功的人,到底應該給誰簽名上書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