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承受不起的中國農村養老

作者:夏苗 發表:2006-06-1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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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預測,到2030年前後我國農村老年人口將佔總人口的22.29%。隨著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到來,農村老年社會保障形勢越來越嚴峻。現在是未雨綢繆的時候了,否則農業大國的老齡化問題將讓我們措手不及。

我國歷史上的養老是以為核心在家庭內部進行的。在早期社會,孝被抬到了極高的地位,成為一切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的起點。在這種思想熏陶下,孝順父母的意識逐漸成為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內在動力。但在現代化與經濟市場化過程中,農村傳統家庭養老方式面臨著許多挑戰。

首先,隨著計畫生育政策帶來的生育率下降,子女減少和居住方式的分離使得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料產生了許多困難。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使得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變得異乎尋常的困難。家庭的小型化,使得家庭的養老功能弱化,居住方式的代際分離也意味著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經濟供養之外還面臨生活不便、照料不夠、精神苦悶等問題。

其次,大量農村的年輕人進城打工,迫於崗位競爭壓力,使他們無暇顧及在農村的父母。一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生子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這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的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

第三,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壽命也在不斷延長。隨著年齡增長(特別是超過75歲之後),老年人口健康狀況有所惡化,患病率、傷殘率會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將更多地需要日常護理、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這一切必將加重家庭負擔,也必將導致年輕人消極拒養老人情緒的增加。

現實因素使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開始瓦解,經濟市場化所帶來的「孝」文化的衰落以及老人自身經濟能力的弱小,決定了農村養老質量的下降。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無疑是強化社會保障職能--大規模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那種還認為農村養老應該以家庭 「孝道」為主,土地產權就是農民「社保」的觀點是十分有害的。

實際上,中國目前大規模建立農村養老保險並非時機不成熟,翻閱經濟史,丹麥、瑞典、葡萄牙和西班牙分別在1891、1913、1919與1947年通過立法在農村建立養老保險。而當時,這四國的人均GDP僅相當於我們1999年的79.3%、99.9%、46.6%和73.3%。且它們當時的農村與城鎮人口比,並不比我們低。所以說中國已經到了給農民買保險的時候,農村養老保險正是穩定農業人口未來預期的一個必要措施。   

《學習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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