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骨髓的奴性!

作者:郭國汀 發表:2006-11-02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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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讀李勁松律師「特大喜訊」後的第一感覺。首先,我對陳光誠案有所轉機向李律師表示祝賀;然而我實在無法認同,他在過度興奮之餘居然大言不慚地稱:「這是踐行‘民主法制、公平正義’現代文明理念的黨中央的勝利!」;「向我真心愛惜並敬重的‘正在全心全意實行親民便民政策 、正在費盡千辛萬苦建設法制和諧中國的中央政府領導集體’深致敬意和謝意!」如此黨八股真令我毛骨悚然!

李勁松之名我是在陳光誠案中首次聽聞,因此我對李頗有好感,以為中國人權律師後繼有人。然而如此肉麻且完全不顧事實的吹捧,出自李律師之口實在令人大倒胃口。何故?

首先,陳案二審的暫時轉機,決非「黨中央」之本意 ; 該邪惡政黨不曾踐行什麼‘民主法制、公平正義’現代文明理念;也非中央政府領導集體的功勞,請問中共把持的中央政府哪裡「正在全心全意實行親民便民政策、正在費盡千辛萬苦建設法制和諧中國」?

儘管李律師及其他律師冒著生命危險受理陳光誠案,然而若非陳光誠是一位世界知名人物,受到國際社會強烈光注, 以及陳系肓人維權人士,加之陳案本身是屬於百分之百應當勝訴的案子,光靠律師在中共一黨專制暴政下要打贏所謂敏感官司只能是妄想。

其次,正是在強大的國際輿論壓力下,中共當局才不敢無視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 ,不得不作出某些讓步;地方法官的胡判,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必然結果。李卻似乎想讓國人相信:不是黨中央不好,而是地方官不好;不是黨中央不想改革,而是地方勢力阻擾;不是胡溫不好而是陳良宇不聽話!真正的人權律師決不可能與中共同流合污!因為人權律師本質上與中共勢不兩立;在中共一黨專制暴政下,決不可能有所謂愛黨的人權律師!真正的人權律師不是被關入監獄比如高智晟,就是趕出國門比如我。

再次,中共專制獨裁惡黨與民主法制、公平正義理念根本不沾邊;而中央政府集體領導也非所謂「正在全心全意實行親民便民政策 、正在費盡千辛萬苦建設法制和諧中國」,因為中共隨心所欲踐踏憲法與法律的事例多如牛毛: 迄今文字獄大行其道;數以千計的政治犯、良心犯仍在中共大牢內承受著非人的虐待甚至酷刑;數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庭教會成員正在遭受中共殘酷迫害,他們的器官正在被盜買。對胡石根、清水君、楊天水、師濤、張林、鄭貽春、許萬平、高智晟、郭飛雄、力虹、陳樹慶……等數不勝數的冤假錯案、冤民遍地的現實,何以李律師一概視而不見?李僅僅因為自已主辦的一起全球關注的案件獲得某些進展便無顧上述鐵的事實,迫不及待地為中共肉麻地歌功頌德,那種深入骨髓的奴性令人深感可憐。或許李的本意乃是鼓勵胡溫朝他設想的方向走,然而中共惡黨早已病入膏肓無可救藥,唯有徹底解體中共,全民徹底唾棄中共,中國人民才可能獲得真正的解放。

在天滅中共,《九評共產黨》、《解體黨文化》的雄文深入人心的偉大歷史變革時期,李卻借個案轉機謳歌中共惡黨,危害極大,可能使長期受中共愚民政策蒙弊的國人再度升起對中共正在改良改善的幻想。這正是我不得不公開指責李律師的原因。

陳案的進展雖然值得慶賀,但決不能因此對中共歌功頌德,更不應如此奴顏婢膝。只有胡錦濤宣布並立即實行黨禁開放,報禁開放 ;立即無條件釋放全部政治犯,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及家庭教會成員,唯其如此才能證明胡錦濤真的想為中國人民的前途與命運作實事。遺憾的是,各種事實表明胡錦濤一無此心、二無此膽。因此,全體國人唯有徹底拋棄對邪惡至極的流氓中共的一切幻想,徹底唾棄之,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的新中國才可能到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轉自<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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