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副院長包女法官當情婦 家藏三千萬贓款

發表:2006-11-0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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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最高檢聯合偵查深圳司法腐敗大案又有新的進展,偵查人員在深圳中級法院副院長裴洪泉家中搜出三千多萬元人民幣及美元贓款,裴洪泉還被揭發包養五名情婦,其中包括一名中院年輕女法官。

  目前中院已有二十多名法官被調查,另有多名涉案律師出國失去聯絡。而深圳中級法院的日常工作已被中紀委接管。中紀委及監察部調查組負責人表示,不鏟除深圳司法界黑幕,決不收兵。

  報導說,深圳中級法院副院長裴洪泉被「雙規」後,副院長職務已經被免去,但人大代表職務尚未免掉。有傳言指中紀委檢查組人員在他的家搜出現金二千七百多萬元人民幣、美元九十五萬元(約七百四十萬港元),大部分的現金藏匿在冷氣機槽、馬桶和金魚池水泥底層等處。裴洪泉的前妻,執行局二處處長(相當於庭長)李慧麗也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悉,裴洪泉生活糜爛,在羅湖法院有四五個情人。消息稱,裴洪泉被查出有四、五名情婦,其中一名竟是中院的年輕女法官。

  逾二十法官八律師被查

  目前,深圳市中級法院已有二十多名法官、八名律師被調查,另有幾名律師「出國」失去聯絡,而中紀委的調查面仍在不斷擴大,並涉及深圳基層法院法官,相信仍有不少法官及律師涉案。目前深圳中級法院的日常工作,已經由深圳市紀委代管。

  在此波反腐中落馬的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產庭庭長時在破產庭工作過,破產庭三任庭長裴洪泉、蔡曉玲、張庭華悉數被捕。楊群律師(化名)在深圳做了十幾年律師,他曾代理一個案件,是債務糾紛,南山區法院判的,一審判決很公正,但裴洪泉竟打電話給南山法院法官,要他中止執行,併進行再審,結果讓他轉勝為敗。

  調查從已退休的深圳中院法官廖昭輝及資深拍賣師林某開始。廖昭輝2005年7月正式從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執行庭都擔任過法官。在他退休後,檢察院調查表明,他在任執行庭法官期間,曾收受一拍賣公司老闆林某的賄賂。

  林某是廣東潮汕人,於1980年退伍轉業到深圳中院工作,1984年調到深圳市工商局,1990年「下海」籌建了深圳市動產拍賣行,還組織並推動了首次公物強制拍賣,在業內頗有影響。

  廖昭輝和林某被逮捕後,深圳市檢察院的調查矛頭指向了新上任的民七庭(即破產庭)庭長張庭華。今年6月6日上午,剛剛搬到新辦公室的張庭華被逮捕,隨後檢察官在他的汽車裡搜出十萬元人民幣現金。有傳言說,檢察院當日在他的辦公室搜出150餘萬元現金,其中120萬元是港幣。

  蔡曉玲,1990年左右從浙江省高級法院法醫上調到深圳中院。開始在當時裴洪泉任庭長的破產庭,是裴的得力部下。蔡曉玲被查,是因為由拍賣行「買單」,將一輛小汽車過戶到她的名下。

  法官權力大破產案謀利

  此案曝光後,深圳一名律師甚至斷言:「深圳市的破產案件中,沒有一件是無問題。」

  一位律師分析說,企業破產案件,法院審理程序缺乏透明度。我國法律關於企業破產的司法程序有不盡完善的地方,這給深圳中院破產庭的涉案法官製造了權力尋租的空間。

  這位律師說,根據現行破產法,在企業宣告破產之日起十五天內應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最重要的是,清算組成員由法院從企業主管部門、政府部門以及專業人員中指定。在這種制度設計下,清算組成員聽命於法院。清算組成員通常包括律師和會計師。對他們來說,這是一項「不需要很多成本,卻穩保收益」的活計。另有律師稱,通常擔任清算組組長的律師收入不會低於三十萬元。

  前述律師稱,在深圳,能夠獲得中院破產庭法官的青睞,加入破產企業清算組的律師不多。這是一個相當穩定而隱秘的圈子,「某種程度上是被少數人壟斷了」。

  據傳,深圳中院有法官把該院重大破產案件指定給與自己關係緊密的某一女律師去進行,並把律師費開到二千萬元人民幣;也有法官指定了多宗重大證券公司等超大型企業破產案,涉及律師費近億元人民幣。

  深圳大學一位法學副教授從另一角度也指出現有破產制度易導致法官腐敗。他說,裴洪泉任破產庭長時,法律規定由法官指定拍賣行,法官權力非常大,深圳現在有一百多家拍賣行,競爭十分激烈,自然紛紛給法官回扣以取得拍賣權。

  廣東其它城市倍感壓力

  深圳中院此次反腐風暴,人們常常把一個月前中院為富士康告記者索賠三千萬立案聯繫起來,深圳中院堅稱程序沒有問題。萬豐股東杜春聯告深圳某報記者並索賠四千五百萬一事,深圳中院研究多日後終於向杜春聯答覆:此事不予立案。但立案庭拒絕向杜春聯提供不予立案的通知書或裁定。深圳福田區某公司股東徐海玲說:「深圳這批法官被抓了我要放鞭炮慶祝。我以前有個案子,法官明確地對我說,官司要贏,就必須得出錢給法官。打了一次官司後,我後來再也不敢去法院了。」

  此外,受深圳中院的反腐浪潮影響,廣東省其它城市的中級法院法官已感受到壓力。廣州、珠海、佛山等中級法院在10月份開始紛紛召開內部會議,會議的主題是拒腐倡廉,其中一間中級法院的官員對法官們稱:「你們要管好自己的嘴,不要亂說話,現在個別同志的電話已經被監聽。」似乎在說明調查工作正在進一步擴大。

  據消息稱,中紀委、監察部的調查組早已進駐廣東省,而調查組的負責人更明確表示,不鏟除司法界的黑幕,決不收兵。

  深圳法院腐敗案主要人物:

  副院長:裴洪泉

  今年51歲,東北人,法學碩士,是「專家型法官」。1983年,裴洪泉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後擔任告申庭副庭長。1994年,深圳中院設立破產庭,裴洪泉擔任第一任庭長。1998年裴調任鹽田區法院院長,1999年又調任羅湖區法院院長;2005年7月,裴被任命為深圳中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裴在任時獲得無數榮譽,曾被評為「人民滿意好法官」。裴在羅湖區法院工作期間還推出「夜間法庭」、首創法官助理制度等等改革舉措,使羅湖區法院獲得過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廣東省「依法治省先進單位」等榮譽。

  破產庭庭長:張庭華

  廣東廉江人,從小家裡很窮,父母雙亡。工作後,張進修了研究生,被抓時是某高校的在讀法學博士。在做法官期間,他遭到的投訴特別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訴越是升遷,從1998年助理審判員到2006年的庭長,連升四級,是深圳升遷最快的法官之一。張庭華2006年5月23日剛剛獲得深圳市人大任命破產庭庭長。

  涉外庭庭長:蔡曉玲

  生於1960年,浙江杭州人,1990年左右從浙江省高級法院法醫任上調到深圳中院。開始在當時裴洪泉任庭長的破產庭,是裴的得力部下。不久,蔡升任中院經三庭副庭長,2002年10月,又被任命為民四庭庭長。任內,蔡經手過大量破產案,這為她贏取了「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辦案能手」等稱號。在「廣國投」破產案中,她還曾立個人一等功。

  退休法官:廖昭輝

  2005年7月正式從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執行庭都擔任過法官。

来源:新聞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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