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外交部:不介入美對王又曾審理

發表:2007-02-0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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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臺灣方面都表示,被臺灣當局通緝的鉅賈王又曾已經在美國受到移民司法程序的審理。不過,由於美臺之間的特殊關係,臺灣將很難介入美國司法部門對王又曾案件的審理。

潛逃海外一個多月的臺灣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上星期離開美國後又試圖重新進入美國時被美國移民局拘留,理由是他的旅行證件已經被註銷。預計美國移民法庭很快會對他入境美國的請求做出初步判決。

*尊重美國司法程序*

臺灣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星期二表示,美國司法部門對王又曾案件的處理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臺灣政府將尊重美國的司法程序,不介入案件的法律訴訟。他說:「我們並不是涉案的當事人,我們是關係人。這是我們的角色。我們不會涉入這個案子,比如聘請律師打官司。我們只是徵詢法律專家的意見。」

根據美國在臺協會和臺灣經濟文化代表處在2002年達成的《美臺司法互助協定》,美國和臺灣有義務針對對方提出的司法協助要求,盡快為對方提供辦案所需要的證據和相關資料。

臺灣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說,臺灣方面正在積極利用這項協定,與美國充分合作,爭取將王又曾帶回臺灣接受法律制裁。他說:「臺美司法互助協定,它是協助雙方在收集一些相關的證據,提供證據的傳遞,還有在很多互助的事情方面提供方便。有這樣一個協定,我們不可能棄之而不用。」

*王建業:該做的都在做*

臺灣媒體稱,由於臺灣跟美國沒有官方關係,外交部在美國司法部門對王又曾案件的審理上可能無能為力。但是發言人王建業說,臺灣方面正在與美國方面積極配合,臺灣「該做的都在做」,但出於對美國司法程序的尊重和國際慣例,現在不便向外界公開合作的具體內容。他相信對王又曾案件的處理最終會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美國在臺協會發言人星期二對中文部記者表示,美國司法部正在與臺灣有關部門通力合作,有關案件也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案件具體的發展不便對外公開。

臺灣力霸集團去年12月底申請破產保護。檢察機關懷疑集團董事長王又曾在申請破產和逃離臺灣之前已經將集團公司挖空,將數以百億台幣的財產轉移到中國大陸和其它地區。

這件案子受到臺灣政府和民眾的矚目,包括政府金融監管委員會負責人在內的一些高層官員因為力霸集團案件而下臺。

来源:美國之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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