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學生作文 爆出強姦案

發表:2007-05-1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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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中學老師佈置給學生的作文竟然牽出了一起強姦案中案———14歲的少女芹芹(化名)竟先後被繼父、姨父強姦多次。上海市靜安法院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數罪並罰,對其姨父陳龍新作出有期徒刑7年的判決後,前天再次以強姦罪判處其繼父金九龍有期徒刑9年。

今年年初,靜安區某校的語文老師給學生佈置一篇《我最想對老師說的一件事》的作文。班中女生芹芹在作文開頭的「老師,你會不會因為這事看不起我?」這句話引起了老師的好奇。沒想到芹芹在文中詳細寫到了她被姨父強姦和猥褻的過程,感覺事態嚴重的老師連忙帶著芹芹向警方報案。這一起強姦案中案才浮出水面……

芹芹從小就生活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裡。親生母親楊曉月(化名)18歲那年,在安徽和同村一男子生下了她。產後第24天,楊又在上海結識了芹芹的繼父金九龍。 1年多過去,楊曉月和金某始終沒有正當職業,而不久後又產下了芹芹的弟弟。楊經人介紹前往金山一家工廠打工,留下芹芹與繼父、弟弟一起生活。

從2005 年夏天起,芹芹逐漸步入了發育期,金九龍開始動起歪腦筋,甚至當著經常串門並留宿在家的陳龍新之面,爬到芹芹床上,肆意妄為。而作為芹芹的大姨夫,陳龍新也漸生邪念。數月後,芹芹轉學,因學校離陳龍新家較近,遂借宿至他家。那段時間,恰逢姨媽出國,於是在某個深夜,66歲的陳龍新爬上芹芹睡覺的閣樓。

事後,芹芹向母親哭訴。毫無法律意識的楊曉月義憤填膺地找到陳龍新,最終接受陳某「賠償」5000元作私了,並在對方出具「不再追究」的紙上簽了名。若不是這篇作文,或許芹芹所受的摧殘還會繼續。

来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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