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妹:對紐約大學中國學生會

發表:2007-06-2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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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新唐人電視臺(NTDTV)將於二00七年七月五日至八日在紐約大學的Skirball 表演中心舉辦首屆「全世界中國舞舞蹈大賽,紐約大學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NYUCCC)於二00七年六月八日向校方發出「紐約大學中國學生拒絕法輪功」的聯名信(以下稱聯名信),這封信在美國華人社區引起一點兒小小的漣漪。

聯名信的內容令我深感震驚,文革已經過去三十多年,居然還有人在崇尚人權自由的土地上發表這樣一篇邏輯混亂、充滿仇恨、攻擊和歧視、無視他人人權自由、黨文化十足的大批判文章。

這篇文章根據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定罪對法輪功大加討伐。文章作者站在中共官方一邊振振有詞地說到,「為保護廣大人民的人權,中國政府依法取締了‘法輪功’,得到全社會的擁護。但‘法輪功’在美國找到了生存和發展的土壤」。

作者還委屈地指責法輪功組織說,「平日裡的華人和中國留學生,對法輪功組織諸般詆毀祖國,辱沒同胞的行經,只能側目而視,忍氣吞聲,徒喚無奈--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不想過多篇幅討論中共政府給法輪功定罪的合法性問題,我只想發問,按照聯名信作者的邏輯,被中共政府迫害趕殺的人或組織在美國也要被歧視不能舉行自己的活動嗎?

稍加思考就可知道,聯名信「把該舞蹈比賽趕出紐約大學校園」的要求違反美國自由人權的理念,聯名信向校方表現的共產黨式的無理和專橫丟了我們中國人的臉。

在此我要著重討論的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所引伸的道理。看來聯名信的作者還知道法輪功修煉者與你我一樣是同根的百姓。那麼作者是否知道百姓和政府的區別。

百姓和政府的區別是政府有權力,而百姓沒有權力。由於這個區別,雙方所受到的待遇則截然不同。

由於我們老百姓沒有權力,我們百姓則享有極大的自由和天賦人權。只要我們百姓不違犯刑事法律,不宣揚暴力,不干涉和破壞他人的權利和名譽。我們百姓不但有說話的自由,還有說錯話的自由,不但有信仰的自由,還有「迷信」的自由,不但有辦媒體、演出、舞蹈大賽的自由,還有通過媒體、演出、舞蹈大賽宣揚我們自己的信仰、理念和價值觀的自由,這就是自由的真諦。(順帶在此說明一下,新聞自由並不意味任何一個獨立媒體不具有傾向性,而意味著法律保障具有不同傾向性的獨立媒體自由競爭)。更進一步說,我們百姓更有監督政府、抗議政府、反對政府的自由,也有反黨的自由。

相反,掌握權力的政府則要受到人民的監督和權力的制衡。因為政府的權力是我們百姓給的公權力,因此,政府的自由受到極大限制。政府沒有辦媒體、辦舞蹈大賽和演出的自由,政府用納稅人的錢辦媒體和演出與私人競爭一是有誤導民眾的傾向,二是濫用公權力。政府更沒有因為百姓的言論和信仰給百姓定罪的自由。顯而易見,信仰,「迷信」,成立組織、辦媒體、辦演出、辦舞蹈大賽都是百姓的私權,政府即沒有這份權利,也不能幹涉百姓這些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

可是,中共獨裁政府與百姓的關係則與上述的自由人權法則完全顛倒,中共政府壟斷控制了所有新聞媒體和演出,對人民進行單向洗腦宣傳,中共政府隨時、隨意給老百姓定罪進行鎮壓屠殺,中共的歷史就是一部殺人史。

值得我們中國人驕傲和慶幸的是,中國百姓經受中共專制政府五十年的屠殺和宰割,終於有了法輪功民眾一反中國人逆來順受的奴性,奮起抗爭了。八年抗爭以來,法輪功群體越來越成熟,越來越發展,法輪功民眾為自己權利的抗爭和堅持讓我們這些關心中國的百姓看到了中國人民的勇氣和中國民主自由的希望。在同根百姓與專制強權較量的關頭,我們怎能站在專制強權一邊,相煎何急!?

所以,當我們提到個人、組織、團體、報紙、媒體的獨立性時,我們指的是,這個個人、組織、團體、報紙、媒體與政府沒有任何關係,完全不受官方意見左右,沒有任何官方背景,即政府的背景,完全站在自己的立場,即百姓的立場思維、說話、活動的行為。

在崇尚自由人權的國家,百姓不同意政府的行為和決定時,可以上街示威、痛心疾首地大聲抗議,百姓可以對政府、對執政黨切齒狠之,而對不同信仰和不同意見的同根百姓則是互相包容、互相尊重、和諧相處。正如人們常引用的一句名言所說,「我不同意你的信仰,但我尊重你信仰的權利」。

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篇聯名信的內容完全根據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定罪和負面宣傳而對法輪功民眾歧視、攻擊,作者不但完全站在鎮壓、殺戮法輪功信仰者的中共政府一方對我們同根百姓法輪功兄弟姐妹喊打,而且作者的思維方式、語言方式也完全是中共五十年一直沿用的愚民洗腦的黨文化方式。

在此,我們不妨看看典型的黨文化在此篇聯名信中的體現。

黨文化之一:扣聳人聽聞的莫須有的大帽子、打致人死地的硬棍子。

此信說,「該舞蹈比賽的反華、搞民族分裂和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目的十分明顯,一旦舉行,將給全體紐約大學中國留學生,乃至全美的中國留學生非常負面的影響。」

法輪功民眾辦場舞蹈比賽,宣揚自己的信仰和理念,就嚴重到「反華、搞民族分裂、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這種不得人心的低劣招數已經臭不可聞,到現在聯名信作者還拿它來唬人,可見其幼稚至極。

此段除了套用中共慣用的聳人聽聞的「反華、搞民族分裂和顛覆」大帽子外,作者仍照搬中共慣常作法,宣布聳人聽聞的所謂嚴重至極的「負面影響」。

五十年來,中共在它搞的一系列運動,土改、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化大革命、一打三反、反五一六、反內人黨等鎮壓人民的運動中,它都一次次地重複使用著此篇聯名信所使用的同樣的莫須有的聳人聽聞的大帽子,這些一次次的運動也同樣地「得到全社會的擁護」,同時一次次地在廣大革命群眾支持下用打棍子的方式把被中共定罪的百姓打倒。遺憾的是,這些鎮壓運動最後都一次次地被歷史證實,中共發動的這些迫害運動都是它對人民犯下的罪行。同樣,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是它重複歷史罪行的又一次迫害人民的運動。所不同的是,這次被迫害的一方奮起為自己的天賦人權反抗了。

黨文化之二:偷梁換柱,混淆概念,無限上綱。

用「反華」來給人扣帽子、打棍子是中共政府混淆概念、一概而論的典型黨文化作風。中共從來把反對它專制獨裁,無視人權,全面控制媒體等等所有具體的批評都一概而論地、簡單地用「反華」來反駁。中共政府把中共等同於中國,把中共等同於中華民族,它用這種混為一談的方式來混淆概念,而幼稚愚昧的人們跟著照搬不誤。這種典型的黨文化招數始於冷戰時期,以後就成了中共的看家本領而重複地使用。今天,聯名信作者為把他不同意的舞蹈大賽「趕出校園」也自然而然地照搬了共產黨的這套偷梁換柱、混淆概念、無限上綱的方法。

黨文化之三: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中共在這方面走得要比州官遠得多。中共是只許黨娘殺「子」,不許「臣子」申辯。在國內,老百姓沒有言論自由,法輪功更沒有。法輪功群體只能在海外辦電視臺,辦報為自己申辯。即便如此,站在黨一邊的海外同根百姓也不許法輪功點這盞「自由之燈」。法輪功辦的報紙、電視臺被聯名信作者說成是「反華宣傳的喉舌」,「詆毀祖國,辱沒同胞」,「以宗教信仰之名行反華辱華之實」。法輪功辦的舞蹈大賽被說成是「反華辱華活動」。照此一概而論的「反華」大帽子邏輯,不但國內的老百姓,就是海外的中國人也只能做奴才,高呼「盛世」萬歲,俯首帖耳由著中共政府一方隨心所欲地對付我們老百姓了。

黨文化之四: 自說自話代表全民,自以為最偉大光榮正確的黨氣和霸氣。

聯名信認為,該舞蹈「一旦舉行,將給全體紐約大學中國留學生,乃至全美的中國留學生非常負面的影響」。 中共喜歡用「全體」這個詞來表達自己的「偉光正」得到大家公認。聯名信也學著中共去用「全體」這個詞來表現自己受大眾認同。像紐約大學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這樣一個鬆散的中國學生組織也要強加於「全體」,好像它深知全體紐約大學中國留學生,乃至全美的中國留學生的心聲和感受?作者的口氣之大可見一斑。

聯名信作者還嚴厲地寫到,「作為紐約大學會員最多、歷史最長的中國學生組織,我們覺得有責任直面這一行動,向紐約大學校方和Skirball 表演中心鄭重發出抗議!... ... 希望能夠把該舞蹈比賽趕出紐約大學校園... ...」。

聯名信的作者好像還身在專制獨裁的中國,可以倚仗著專橫跋扈的獨裁政府隨意干涉別人的權利,取消別人的自由。我們不禁要問,這種完全沒有自由意識、人權理念的共產黨式的霸道怎能表現中國留學生的人品素質和獨立人格?聯名信向紐約大學校方傳遞了一個什麼樣的信息?通過聯名信,紐約校方如何看待中國留學生?

聯名信作者站在中國政府一方,站在權力一方,而法輪功群體是受迫害一方,誰在煎誰再清楚不過。

黨文化之五: 用聳人聽聞的大字眼、大理論毫無根據地下大結論。

在背景資料中,聯名信如是說到,「此電視臺還打著一幅「唐人」旗號,宣傳所謂的‘中華文化正統’的反歷史反人民的觀念,實際上是置孫中山以來的‘五族共和’與毛澤東以來的‘民族大團結’的中國社會的歷史和現狀於不顧,進一步說,這種對所謂‘唐人’傳統的宣揚,極有可能滑入大漢族原教旨主義陷阱,傷害其他民族,使得其他民族離心離德。」 聯名信結論說,「它所宣揚的‘新唐朝帝國’(New Tang Dynasty) 價值觀與多元文化共生的美國社會也是完全格格不入。」

作為大部分是漢族的法輪功學員來說,他們推崇大唐盛世時的漢族文化,這與其他少數民族推崇自己的文化有同等的權利。法輪功群體從來沒有排斥和壓制過其他民族的文化,也絲毫沒有表現過對其他少數民族文化的歧視,怎麼就「傷害其他民族,使得其他民族離心離德」 了呢? 下這種定論,道理何在?

實際上,在社會制度發生巨變的前夜,有民間群體表現出懷舊、復古情懷,推崇古典文化,甚至身體力行穿古裝,模仿古人飲食習慣,在中外歷史的變遷中屢見不鮮。遠的不說,前蘇聯崩潰前就大量出現這類情況。大唐文化凸顯了中國歷史上人性、社會、天地和諧共榮,繁榮向上的頂峰。法輪功修煉者厭惡共產黨文化,嚮往大唐文化,有何過錯?如果聯名信作者不喜歡法輪功群體推崇大唐文化,充其量只能責問他們為什麼不喜歡共產黨文化,怎麼能把崇尚大唐文化扯到不顧「五族共和」,「反歷史反人民」上來呢?下這種定論,道理何在?

法輪功團體舉辦的舞蹈大賽章程規定不許歌頌共產黨,對此,聯名信的作者指責舞蹈大賽說,「毫無 ‘Arts for arts sake’的精神可言。這從該網站於3月10日便已擬訂的‘比賽章程’上,特別標明‘鑒於共產黨是不被美國法律所承認的,所有歌頌共產黨的音樂或歌曲禁止在本次大賽中使用’的字樣,便可見一斑。」

文藝節目也好、討論會講座也好,舉辦方對內容取捨,形式規定,參加者的資格,政治取向等方面,根據舉辦方自己的價值觀提出規則,無可非議。聯名信作者指責舞蹈大賽「毫無‘Arts for arts sake (為藝術而藝術)’精神可言」是不公平和無知。文學藝術有其信仰、政治取向司空見慣。畢加索的著名的反法西斯作品《格爾尼卡》就有鮮明的政治傾向。小說《古拉格群島》無情地揭露蘇聯共產黨極權對無辜人民的殘酷迫害,美國電影《辛特勒名單》抨擊法西斯種族滅絕的暴行,都政治傾向極為鮮明。這類有鮮明政治傾向的文學藝術作品舉不勝舉。

反過來說,舞蹈大賽允許歌頌共產黨是不是就是「Arts for arts sake 」了呢?聯名信作者的指責顯然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如果聯名信作者不滿舞蹈大賽禁止歌頌共產黨的參賽節目,聯名信作者完全有自由自己舉辦一個歌頌共產黨的舞蹈大賽。當你這麼做的時候,你肯定也不會允許法輪功的節目出現。有民主自由思想的人絕不會因此說你這麼做是違背了文化多元化。

更可笑的是,聯名信在背景資料中寫到,「法輪功組織利用言論自由政策... ... 詆毀我們的祖國和同胞... ...」 。

美國是一個反共、反專制極權的國家,法輪功為爭取自己的信仰權利反抗中共迫害,近而認識到中共的殺人本質而反對中共暴政,他們反迫害的行為與美國的人權自由理念毫不相悖,這怎麼能說是利用美國的言論自由政策呢?

相反,在中國那個人民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人民只有說擁護中共政府的話的自由,卻沒有真正的信仰、言論自由。那些在中國說慣了擁護中共極權政府話的人,在美國仍有擁護中共專制政府的自由。正是美國崇尚自由的理念給了被中共洗腦扭曲了的大陸國人方便,使他們可以自由地與美國自由人權理念反道而行,可以自由地說話支持中共專制政府迫害自己的同胞。誰在利用美國言論自由政策,違反美國自由人權的基本理念而行之,在此再清楚不過了。

在美國長期生活的中國人都會記得,在辦簽證、辦綠卡、辦公民入籍的手續時,我們從共產中國來的中國人都要回答一個問題,「你是否參加過共產黨?」 如果回答「是」,簽證、綠卡、入籍都會被拒絕。被拒絕的人不能因此說,這是歧視共產黨。相反,如果申請者一面不放棄他們的共產黨身份,一面又假惺惺地宣誓認同美國民主自由憲法以換取在美永久居住或公民身份,那才是共產黨特有的兩面派嘴臉。

綜上所述,這封充滿黨文化的聯名信不但損害作者的名譽,還會被社會公眾懷疑作者受中共官方的指使,甘心做獨裁者的鷹犬和幫凶,把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從中國大陸延伸到海外。在共產黨已經成為腐敗的代名詞而被百姓當成調侃嘲笑的對象時,聯名信作者毫不掩飾的奴性和不以為恥的黨文化創作更顯得不識時務。

我相信,民主、自由、人權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最終會替代當初不可一世、甚囂塵上,現在已走入末路的共產主義,而中共政府這個腐敗沒落的獨裁政權定會在我們這一代垮臺,這一天不會遠了。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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