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子母親硫酸潑仇家女 女法官脫袍斥原告 (圖)

發表:2007-08-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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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脫下法袍後斥責原告。

 

庭上對罵

自己的兒子被鄰居家孩子掐死後,母親韓浪將硫酸潑向了張家大女兒張萌。昨天,房山法院判決韓浪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受害者48.8萬元。宣判後,無法平息怒火的韓浪和張家父親在法庭上起了爭執。脫下法袍的主審女法官目睹這一幕,斥責張家父親在當初的賠償問題上違背良心。

被告領刑放棄上訴

昨天上午,房山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韓浪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賠償被毀容的仇家女張萌(化名)36萬餘元,賠償在報仇過程中被殃及的無辜者12萬餘元。

韓浪平靜地聽完判決,並表示不會再上訴。但張萌的父親不滿,「判得太輕!(民事部分)要不要上訴回家商量再說。」

仇人見面對罵公堂

在等待宣判的過程中,張父一直死死地盯著韓浪。宣判結束,審判長和陪審員離席後,張父指著韓浪吼道:「你還有人性嗎?你為什麼不來害我,害我的女兒。你現在後悔嗎?」

「如果法官問我,我就後悔。可是你問我,我永遠不後悔!我讓你天天看著你女兒,讓你難受一輩子!」韓浪渾身發抖著說。

此時,張父對現場的記者說,他被毀容的女兒現在成天躲在家裡,除了父母誰也不見,現在家裡已經借了七八萬元為孩子看病。韓浪聽到這些,大嚷:「你記住,你閨女是你害的!」

就這樣,雙方在等待簽字的過程中,爭執了將近20分鐘。

法官脫袍斥責原告

在原被告爭執的過程中,已經脫下法袍的主審女法官回到庭中,坐在旁聽席上。當她聽見張父向記者解釋,自己並不是不願意支付韓浪兒子的賠償金,而是準備分批慢慢支付時,忍不住站起身來駁斥:「那你為什麼一分錢都沒有付過?你家不是還有兩輛車嗎?」

張父一聽這話,把爭吵的矛頭對準了法官。「你這樣說,你是不是偏袒被告?她潑硫酸還有理了?」法官提醒張父:「你說這話,先問問自己的良心!」

張父在審判書上簽完字後,還一邊朝法官大嚷著:「你有本事當庭釋放她啊?」一邊離開法庭,他對記者嘟囔著:自己沒說過不給錢,只是想以後給,女兒受傷並不是自己的過錯。

等張父離開時,法官才慢慢平復了情緒。「我脫下法袍也是個普通百姓,實在太生氣了!」法官說,據他們調查,張家的經濟情況並沒有張父所說的那樣不堪,不至於一分錢賠償都拿不出來。

被告因內疚曾墮胎

在判決書上簽字後,韓浪在庭上的激動情緒已經平復。她告訴記者,聽完判決,她唯一遺憾的是13年後以她的年紀已經無法再有一個孩子。「丈夫分了,孩子沒了,在裡面多少年我都沒有關係。」她表示將努力支付賠償款,惟獨提到自己70多歲的母親,她才紅了眼圈。

對於張萌,她說自己一直非常內疚,但是對張父和害死她兒子的張家兒子,韓浪依然憤恨不已。「他們事後居然連句道歉也沒對我說過。因為支付不起停屍費,我6歲的兒子在死後半年才下葬。」

當時,張父一直指責韓浪故意懷了孩子後再向張萌潑硫酸,以逃脫法律責任。對此,韓浪委屈不已,她說自己是在被扣押的時候才得知懷了孩子,因為覺得對不起張萌,在矛盾了3個月後做了人流,她說自己想通過這樣的方式補償張萌。

案件回放

2005年4月,韓浪6歲的兒子被張家13歲的小兒子掐死後扔進一口井中。張家小兒子因此被收容教養3年,法院另外判決張家賠償韓浪15萬餘元,但韓浪一分錢也沒拿到。心生怨恨的韓浪在去年11月25日,把硫酸潑向了張家的大女兒張萌,張萌被燒傷面積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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