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9-12 09:19:24作者:趙世龍
中國是個時時刻刻離不開本本和證件的國度。一個人生死和一張紙相依,有時離了它你會發現居然沒法活下去。
比如前不久有則新聞,說一個喪偶老人必須去開一個證明他還活著的證明,否則就不能領到他和老伴共同開列的養老金,而這竟然成了一個問題,因為沒有哪個單位具體管這個事。
想想也滑稽。公安局可以開死亡證明、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給中國公民審發在自己國度暫住的證;民政局可以開結婚離婚證明,計生委管發證懷孕生子,卻沒有哪個單位管開「你還活著」的證明!
真實活著的你想證明你真的還活著,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至少比證明你死掉難多了管開死亡證的部門多了去,公安民政街道和你的單位都可以。而沒有一個本本或者紙片,有時你想活著更不容易!蘭成長活活被打死,就是因為缺少一個證明:他沒有正式的記者證(國家新聞出版署和廣電部核發的合法職業身份證明),而被同行點水,再被囂張無知的黑心礦主狂毆致死。
蘭成長被打死後,引發了關於「假記者」的大討論。因為他的單位忙不迭出來聲明他是臨時聘用人員,所作所為繫個人行為,與單位無關。有關方面為了遮醜也出來聲明:「蘭成長系沒有記者證的假記者」。且不論有沒有記者證是否等同假記者,本質應該在於他所供職的是不是新聞單位,他被該單位所聘用擔任的職務是否傳媒人士。如果是,那他無論有沒有記者證,都是千真萬確的真記者,關鍵點在於打死一個真正的記者,社會輿論太大,而打死的只是一個假記者,事件的性質「就沒那麼惡劣」了。這個時候爭論的關節點就在於你有沒有那張證。
我前供職的央視那麼多優秀的記者同事們,大多都沒有正規記者證呢。調查記者柴靜怎麼樣?我和她一起出去採訪,見她拿出的也只是央視內部自己「非法」核發的 「記者證」,一張在姓名相片上蓋了個章的過塑卡片。按打死蘭成長的邏輯來看,大多數央視記者,即便優秀如柴靜,也屬於假記者呢!
記得以前我揶揄央視的同事瀋(亞川)胖子和荷包蛋(何保勝),義正詞嚴地拿出以前我那張前期正宗的新聞出署發的棕色皮記者證,聲色俱厲地說:「二個假記者,你們成天牛什麼牛?以為你是央視記者到處亂竄,你們拿得出這個證我就服你,不然就是假記者。」二人面面相覷,真的被我捏了短,捅到了絕大多數央視記者的短處。
所以鳳凰採訪塌的五媒體記者被毆,按這理也屬「活該」,一是未經批准違反不准異地輿論監督禁令採訪屬「非法」,二是可能總有人沒有正規的記者證吧?比起蘭成長,挨打算輕的了,叫你沒證還敢來挑事。
再然後就是一度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京城「紙餡包子」事件,最終以「虛假新聞」收場,導演這起「鬧劇」的《北京電視臺》聘用記者訾北佳等6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7月18日晚,《北京電視臺》為此在「北京新聞」中公開向社會道歉。其中有個很有趣的說法,就是訾北佳是聘用的「臨時工」。其後更是引發了央視辭退新聞民工或者說炒掉臨時工潮(至少辭退1800人),央視評論部的《社會記錄》欄目,炒臨時工炒得攝像只剩下一個人了,結果少了搭檔記者沒法出差,不得不放老片子糊弄觀眾。
所以不管你幹的是不是真正的記者的活,有一種人不知社會體系哪出毛病了,莫名其妙地成了「新聞民工」,也就是早年說的以我類為代表的「流浪記者」。記得那時我在《南方週末》做著真正的記者,拿的是單位擅自發放的證明我是記者的「工作證」,出入南方報大門得出示單位發放的「臨時工作證」——這不是笑話,江湖上如此遭人尊敬的南方報,真的就是將他眾多優秀的聘用新聞記者編輯,在管理的分類中劃為和掃地阿姨戴一樣證的「臨時工作人員」。
可能有人說了,不要太在乎這個虛名上的事,你畢竟是在真正從事新聞工作嘛,南方報也給了你們揚名立萬的舞臺嘛,但那時甚至一直至今待遇上也有區別: 1998年5月以前,《南方週末》同仁的待遇分二類,一類是在編的,多是在體制內的得益者,大學畢業就分到單位,帶著戶口和檔案編製進來,他們的工資高過如我和孫保羅、郭國松等一倍有餘,年終獎更是高得讓我等這些「不在編的聘用賤民」艷羨不已。政治待遇上也是大不相同,提拔幹部一般不考慮「賤民」們,體制內的佔盡了風光。一個97年才大學畢業的小毛孩,進來才三年就混到了副主任,一個當年跟在我們屁股後到處叫老師、以在週末發了一篇文章為榮並被老總以「氣質類型更適合黨報」為由拒之門外的某生,後來居然在黨報裡混上處級進入南周當起了大頭蔥。
我一直不明白這類似古印度「種姓制」的混賬制度,是怎麼進到現代的中國社會生活中來的。後來《南方週末》的前靈魂老總編左方發話了,說同工要同酬,否則成天高喊平等民權的草根代言,成何體統?這樣,「賤民」們才開始在江藝平主政的第三年拿到和在編人員一樣的薪酬。而政治待遇上,在編不在編至今仍是卡著選拔幹部公平的卡口。除非你比很多在編人員優秀很多,再加上上面有幾個賞識你的領導,也許你才有機會蹲個位子。
再看看我們這個社會太在乎那張紙的怪現狀。招人先不論你有沒有真才實幹,一律先看本本文憑,唯文憑論使得優秀者有多少人被卡在那一張張紙片片上。於是我們的社會用人僵化,體制呆板,屈才實在是太不稀罕的事!你想像當年齊白石那樣以私塾初小的學歷當上大學老師,基本等於做夢。我類人等常常引以為人生深恨:幾千年前陳勝吳廣就喊出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怎麼到今天這滿街河蟹的新社會,卻淪為事實上的種姓制、出身論了?好在中山大學破格(中大上講壇必須是博士文憑)給我聘了個副教授,總算讓我看到了改革的一點希望。
再說回了,促使我今天揚揚灑灑寫上這篇東西的動機,就是今天我剛剛拿到了正規的記者證,記得1993年我成為《現代人報》記者,直到1998年底離開《南方週末》任職《羊城晚報》記者時,才獲得正規的記者證,後來2003年9月我辭職去了央視,當上了沒有記者證的北漂新聞民工。哪怕後來我當上了《新週報》的總編輯,也沒有得到這個職業認可的重要本本。再後來我擔任北京一份法制類報紙的執行總編輯時,手下真正的記者沒一個有正規的記者證,而搞經營的卻給弄了幾十張真正的記者證,也因為這種對純正新聞理念的褻瀆和經營管理上的絕對方向不同的衝突,我去職南歸。
直到今年的8月27日,我這個當了十幾年記者的新聞工作者,終於可以再次心酸地喊了:「我不是假記者了!」換句話說,職業生涯的十幾年裡,我一多半時間是「假記者」,一小半時間屬於真記者。
但有一個冷冷的聲音,在我心底提醒說:「你仍然只是一個臨時工!」
是啊,不論我在新聞領域曾經做出過什麼成就,至今不變的,就是我等仍屬於「新聞民工」,或者「新聞臨時工」。君不見打死孫志剛(也是少了一個證,中國暫住在自己國家領土上的暫住證,所以連命都沒了)了,那事就「一定是」協警聯防這些二狗子們幹的。先不論揭出了紙包子新聞的訾北佳所做的新聞真假,首先單位出來聲明的就是:「這是我們臨時聘用人員干的,」我為之梳理出其想撇清的邏輯為:壞事都是臨時工做的,體制內永遠都是偉光正!
所以我只能在這低低地罵一句:狗日的證件!
也許,證件是無辜的,是人授予了它種種功用並影響無數,我得講文明不能罵人,所以只好去唾唾物、撒撒氣。
比如前不久有則新聞,說一個喪偶老人必須去開一個證明他還活著的證明,否則就不能領到他和老伴共同開列的養老金,而這竟然成了一個問題,因為沒有哪個單位具體管這個事。
想想也滑稽。公安局可以開死亡證明、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給中國公民審發在自己國度暫住的證;民政局可以開結婚離婚證明,計生委管發證懷孕生子,卻沒有哪個單位管開「你還活著」的證明!
真實活著的你想證明你真的還活著,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至少比證明你死掉難多了管開死亡證的部門多了去,公安民政街道和你的單位都可以。而沒有一個本本或者紙片,有時你想活著更不容易!蘭成長活活被打死,就是因為缺少一個證明:他沒有正式的記者證(國家新聞出版署和廣電部核發的合法職業身份證明),而被同行點水,再被囂張無知的黑心礦主狂毆致死。
蘭成長被打死後,引發了關於「假記者」的大討論。因為他的單位忙不迭出來聲明他是臨時聘用人員,所作所為繫個人行為,與單位無關。有關方面為了遮醜也出來聲明:「蘭成長系沒有記者證的假記者」。且不論有沒有記者證是否等同假記者,本質應該在於他所供職的是不是新聞單位,他被該單位所聘用擔任的職務是否傳媒人士。如果是,那他無論有沒有記者證,都是千真萬確的真記者,關鍵點在於打死一個真正的記者,社會輿論太大,而打死的只是一個假記者,事件的性質「就沒那麼惡劣」了。這個時候爭論的關節點就在於你有沒有那張證。
我前供職的央視那麼多優秀的記者同事們,大多都沒有正規記者證呢。調查記者柴靜怎麼樣?我和她一起出去採訪,見她拿出的也只是央視內部自己「非法」核發的 「記者證」,一張在姓名相片上蓋了個章的過塑卡片。按打死蘭成長的邏輯來看,大多數央視記者,即便優秀如柴靜,也屬於假記者呢!
記得以前我揶揄央視的同事瀋(亞川)胖子和荷包蛋(何保勝),義正詞嚴地拿出以前我那張前期正宗的新聞出署發的棕色皮記者證,聲色俱厲地說:「二個假記者,你們成天牛什麼牛?以為你是央視記者到處亂竄,你們拿得出這個證我就服你,不然就是假記者。」二人面面相覷,真的被我捏了短,捅到了絕大多數央視記者的短處。
所以鳳凰採訪塌的五媒體記者被毆,按這理也屬「活該」,一是未經批准違反不准異地輿論監督禁令採訪屬「非法」,二是可能總有人沒有正規的記者證吧?比起蘭成長,挨打算輕的了,叫你沒證還敢來挑事。
再然後就是一度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京城「紙餡包子」事件,最終以「虛假新聞」收場,導演這起「鬧劇」的《北京電視臺》聘用記者訾北佳等6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7月18日晚,《北京電視臺》為此在「北京新聞」中公開向社會道歉。其中有個很有趣的說法,就是訾北佳是聘用的「臨時工」。其後更是引發了央視辭退新聞民工或者說炒掉臨時工潮(至少辭退1800人),央視評論部的《社會記錄》欄目,炒臨時工炒得攝像只剩下一個人了,結果少了搭檔記者沒法出差,不得不放老片子糊弄觀眾。
所以不管你幹的是不是真正的記者的活,有一種人不知社會體系哪出毛病了,莫名其妙地成了「新聞民工」,也就是早年說的以我類為代表的「流浪記者」。記得那時我在《南方週末》做著真正的記者,拿的是單位擅自發放的證明我是記者的「工作證」,出入南方報大門得出示單位發放的「臨時工作證」——這不是笑話,江湖上如此遭人尊敬的南方報,真的就是將他眾多優秀的聘用新聞記者編輯,在管理的分類中劃為和掃地阿姨戴一樣證的「臨時工作人員」。
可能有人說了,不要太在乎這個虛名上的事,你畢竟是在真正從事新聞工作嘛,南方報也給了你們揚名立萬的舞臺嘛,但那時甚至一直至今待遇上也有區別: 1998年5月以前,《南方週末》同仁的待遇分二類,一類是在編的,多是在體制內的得益者,大學畢業就分到單位,帶著戶口和檔案編製進來,他們的工資高過如我和孫保羅、郭國松等一倍有餘,年終獎更是高得讓我等這些「不在編的聘用賤民」艷羨不已。政治待遇上也是大不相同,提拔幹部一般不考慮「賤民」們,體制內的佔盡了風光。一個97年才大學畢業的小毛孩,進來才三年就混到了副主任,一個當年跟在我們屁股後到處叫老師、以在週末發了一篇文章為榮並被老總以「氣質類型更適合黨報」為由拒之門外的某生,後來居然在黨報裡混上處級進入南周當起了大頭蔥。
我一直不明白這類似古印度「種姓制」的混賬制度,是怎麼進到現代的中國社會生活中來的。後來《南方週末》的前靈魂老總編左方發話了,說同工要同酬,否則成天高喊平等民權的草根代言,成何體統?這樣,「賤民」們才開始在江藝平主政的第三年拿到和在編人員一樣的薪酬。而政治待遇上,在編不在編至今仍是卡著選拔幹部公平的卡口。除非你比很多在編人員優秀很多,再加上上面有幾個賞識你的領導,也許你才有機會蹲個位子。
再看看我們這個社會太在乎那張紙的怪現狀。招人先不論你有沒有真才實幹,一律先看本本文憑,唯文憑論使得優秀者有多少人被卡在那一張張紙片片上。於是我們的社會用人僵化,體制呆板,屈才實在是太不稀罕的事!你想像當年齊白石那樣以私塾初小的學歷當上大學老師,基本等於做夢。我類人等常常引以為人生深恨:幾千年前陳勝吳廣就喊出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怎麼到今天這滿街河蟹的新社會,卻淪為事實上的種姓制、出身論了?好在中山大學破格(中大上講壇必須是博士文憑)給我聘了個副教授,總算讓我看到了改革的一點希望。
再說回了,促使我今天揚揚灑灑寫上這篇東西的動機,就是今天我剛剛拿到了正規的記者證,記得1993年我成為《現代人報》記者,直到1998年底離開《南方週末》任職《羊城晚報》記者時,才獲得正規的記者證,後來2003年9月我辭職去了央視,當上了沒有記者證的北漂新聞民工。哪怕後來我當上了《新週報》的總編輯,也沒有得到這個職業認可的重要本本。再後來我擔任北京一份法制類報紙的執行總編輯時,手下真正的記者沒一個有正規的記者證,而搞經營的卻給弄了幾十張真正的記者證,也因為這種對純正新聞理念的褻瀆和經營管理上的絕對方向不同的衝突,我去職南歸。
直到今年的8月27日,我這個當了十幾年記者的新聞工作者,終於可以再次心酸地喊了:「我不是假記者了!」換句話說,職業生涯的十幾年裡,我一多半時間是「假記者」,一小半時間屬於真記者。
但有一個冷冷的聲音,在我心底提醒說:「你仍然只是一個臨時工!」
是啊,不論我在新聞領域曾經做出過什麼成就,至今不變的,就是我等仍屬於「新聞民工」,或者「新聞臨時工」。君不見打死孫志剛(也是少了一個證,中國暫住在自己國家領土上的暫住證,所以連命都沒了)了,那事就「一定是」協警聯防這些二狗子們幹的。先不論揭出了紙包子新聞的訾北佳所做的新聞真假,首先單位出來聲明的就是:「這是我們臨時聘用人員干的,」我為之梳理出其想撇清的邏輯為:壞事都是臨時工做的,體制內永遠都是偉光正!
所以我只能在這低低地罵一句:狗日的證件!
也許,證件是無辜的,是人授予了它種種功用並影響無數,我得講文明不能罵人,所以只好去唾唾物、撒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