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邀出席歐人權聽證 北京女子出獄揭露黑幕(組圖)

發表:2008-02-01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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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連英從勞教所回家一週後照片

「不讓睡覺、不讓大小便、凍、長期穿濕衣服、反覆窒息折磨、性侵犯、長期束縛捆綁、固定在酷刑椅,酷刑車上、長時間固定姿勢坐小板凳、勒掐脖子至昏厥、注射不明藥物、野蠻毆打、夾指酷刑、往嘴裡抹大便、精神侮辱等等。」

以上是北京女子張連英在長達兩年半的勞教所生涯裡所遭受的種種非人對待。張連英以及於2006年會見歐洲議會副主席的丈夫牛進平去年獲邀出席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於11月26日在歐洲議會舉行的中國人權聽證。12月13日才被釋放的張連英於近日致信歐洲議會副主席及歐洲議會,公開揭露在勞教所裡遭受的迫害。

堅持信仰的代價

據明慧網2008年 1月30日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張連英是原光大集團處級幹部及註冊會計師。在中共於1999年鎮壓法輪功後,張連英被中共以堅持信仰為由多次綁架,關進拘留所、勞教所。2005年6月14日,張連英被闖入家中的北京香河園派出所十多名警察再次綁架,並第二次被勞教。張連英先後在調遣處、女子勞教所遭受酷刑,她曾九次被折磨致昏死,顱內兩側大面積出血,生命危急。


被抓前的張連英

2006 年5月21日,張連英的丈夫牛進平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不得不通過前來調查的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先生,將張連英的遭遇在國際社會曝光。2007年12月13日,張連英被女子勞教所釋放。據透露,北京女子勞教所為了向外界掩飾他們的罪行,有意在她出來之前的一段時間減輕對她的迫害。但是,剛出獄的張連英依然蒼白消瘦,身上多處有大塊的青紫傷痕。


臨放前被毆打的傷痕

遲來的人權聽證會呈詞

以下是張連英致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 斯考特先生的信及對歐洲議會2007年11月26日舉行的中國人權聽證會的呈詞。

尊敬的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先生,尊敬的歐洲議會的全體議員:

你們好!我是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張連英,我丈夫牛進平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曹東(目前尚在監獄)曾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與斯考特先生見過面,帶著纍纍傷痕,我本人已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從北京女子勞教所被釋放回家。

由於斯考特先生及歐洲議會的全體議員的共同努力,在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歐洲議會舉行的中國人權聽證會中,曹東、我及我的丈夫牛進平被議會正式邀請參加,由於會議期間我本人還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而我的丈夫牛進平直到聽證會開始的時間才接到邀請函;同時由於中共對中國大陸民眾嚴酷的社會控制及對公民基本人權的剝奪,也由於中共最害怕向國際社會揭露其迫害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所以我們很難有機會離開國境及時參加這次重要的會議,錯過了向貴委員會當面呈詞的寶貴機會,特此向斯考特先生及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的議員們表示歉意。

不堪回首的迫害經歷

在為期兩年半迫害我的經歷中,有包括「六一零」、公安派出所、街道政府、看守所、調遣處、勞教所、醫院等眾多部門參與了對我的迫害,並從始至終都不履行法律程序,抓我、放我都沒有一個部門給過我任何一件法律文書,連一張紙、一個字也沒給我。而在這兩年半的迫害中:

我曾九次被勒昏過去(其中兩次是被用惡警惡徒手掐昏過去的,其餘七次是被用繩子勒昏過去的,都沒有被送醫搶救);

我曾五次被折磨至重度昏迷而被送北京仁和醫院及勞教所所屬醫院北京天堂河醫院搶救(其中一次被嚴重毆打致大腦雙側大面積出血、一次被群毆至不能動、一次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昏迷和視覺重影、一次被暴晒至昏迷、一次由於長時間剝奪睡眠和絕食,身體狀況極差。)


在北京仁和醫院做完手術後的張連英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我被毆打致昏迷後,經檢查是顱內雙側大面積出血,後由北京勞教所天堂河醫院轉仁和醫院經十天緊急搶救才脫離危險。而勞教所對此統一口徑說「可能她是自己撞的」。其實「小號」內有監控設施,是有錄像的,他們卻拿不出來;

我曾被注射和持續數月灌不明藥物(在兩年半的非法關押中,我大部分時間是在絕食和被灌食中度過,在女勞教所灌食時,經常是持續幾個月被灌不明藥物,造成長時間拉肚子;就在被釋放回家之前的三個月裡,我每天上午被灌食不明藥物,每天下午和晚上就持續拉肚子;

我曾無數次被多人毆打、被長時間剝奪睡眠、被往嘴裡抹大便……;

我曾無數次被堵住口鼻不讓呼吸,直至小便失禁;我曾經在幾個月裡每天四、五次被勒脖子、被堵住口鼻反覆折磨,直至小便失禁。邪惡的打手們還當眾叫囂:「就是要折磨死你!」勞教局指派的王姓警察(警號1159333)叫喊著:「怎麼樣?滋味好受嗎?」他們就是想要讓我在體驗死亡前的可怕痛苦中放棄信仰。在長達數月的時間中,我每天都經歷著這樣的殘酷迫害,輾轉在生死線之間;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至七月二十日,在長達五十天的日子裡,我曾被日夜捆綁著四肢,脖子被用繩子緊勒在椅子上,頭上套上厚頭套,經常被迫便、尿在褲子裡;

我曾被恐怖刺耳的高音日夜折磨長達三個多月;曾被關在三平方米左右的禁閉室(小號)里長達一年多,那裡冬天陰冷潮濕,夏天悶熱污臭,蚊蠅眾多,期間有一個多月窗戶和門縫都被遮得嚴嚴的,見不到外面一絲光線,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床上和地上每天都被潑滿了水,身上也總是被潑的濕淋淋的,雙腳整日淌在髒水裡,床邊的便池旁也爬滿了蛆,致使我多處皮膚潰爛。

在與世隔絕,暗無天日的兩年多被迫害過程中,我被迫採取了和平抗議方式──絕食,來表達自己堅持信仰的決心。在這兩年半中,有兩年多我是在絕食與被野蠻灌食中度過的,而許多法輪功學員都曾被這種野蠻灌食奪去了生命。

最可怕的經歷

然而,這種野蠻的灌食,甚至被勒昏九次的摧殘並不是我長達兩年半噩夢般被迫害期間最可怕的經歷;而至今讓我痛苦的不願回憶,令我不寒而慄的是被反覆多次堵住 口鼻長時間不讓呼吸,直至小便失禁的可怕折磨。

那是一種迫使人不斷反覆窒息到死去活來的酷刑方式。在長達數月的時間中,我每天都反覆經歷著這樣的殘酷迫害,他們用濕毛巾堵住我的鼻子和嘴,使我完全不能呼吸,當我幾乎窒息昏厥時,他們又鬆開,然後再堵,就這樣,在他們的注視下,在他們毫無人性的行刑中,我的痛苦達到了極限,直至渾身憋的要暴裂,直到整個身體最後都癱軟下去,再也沒有一點力氣掙扎,直至於小便失禁,他們終於滅絕人性的喊出:「捂透了!」他們在監控室屏幕上欣賞完我的全部痛苦和屈辱後,北京市勞教局直接指派的王姓警察(警號1159333)衝進小號,邪笑的問:「怎麼樣,滋味好受吧?!」

那種生不如死的痛苦,世間沒有詞彙可以形容:在被行刑者刻意延長的臨死前的窒息中,時間被無限的延長,空間被完全的隔絕,此時,痛苦的本身已並不可怕,而真正可怕的是看不到痛苦的盡頭,那是一種生命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可怕體驗,那是一種足以摧毀生命意志的可怕絕望。此時,死亡已不是一種恐懼的體驗,而成了一種解脫。他們蓄意的用這種生死之間的痛苦反覆折磨我,妄圖摧毀我的意志,逼我放棄信仰,逼我「轉化」。

然而,正如我尊敬的師父,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發表的《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一文中所說的:「邪惡利用壞人手中的權力經過近兩年的造事,使用了集人類歷史中最下流的行為、動用了古今中外一切最惡毒的方式迫害大法與修煉者。其目地是想以強制的手段改變大法修煉者的心、放棄修煉。這是徒勞的。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

如果不是一個真善忍的信仰者,如果不是抱定對美好人生的堅定信念,如果不是抱定我一定要堅定的活下去,我決不能死的一念,也許那一刻我早已無數次的永遠離開人世,永遠不再回來了……

北京市勞教局直接操控對我的迫害

在這不堪回首的經歷中,我遭受了多達五十餘種慘無人道的酷刑與精神折磨(注),先後有六十多名「包夾」(中共在監獄和勞教所設置的監視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犯和吸毒人員)、數十名警察參與對我的迫害,這是外界難以想像的。我的家人也為此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和精神上的煎熬。而此前外界媒體披露的,我所遭受的迫害,實在僅是冰山一角。

中共邪黨在對中國民眾幾十年的血腥運動中,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八年多的殘酷迫害中,處心積慮的,在用各種血腥嘗試折磨了無數中國民眾和法輪功學員後,所積累的對信仰者的系統迫害手段的殘酷隱蔽與殺人不見血。

有一次,在我從窒息至昏死的狀態中剛剛恢復一點意識時,我聽到行刑者的一段對話,那是一個參與勒我脖子堵我嘴的「包夾」在問行刑現場的其他包夾和警察:「她會不會死了,再也醒不過來?」顯然,她在他們中間是屬於膽子較小經驗不夠豐富的一個。立刻有人回答:「要是死了就是心臟病發作,有死亡指標,不要怕。」 「沒事,死不了,人被憋死過去幾分鐘是死不了的。」「我們就是要讓她嚐嚐這個要死死不了要活活不成的滋味」。

尊敬的斯考特先生,尊敬的歐洲議會的全體議員,我不知道這種對「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方式是否在人類的歷史中曾經出現過,但我願為現在和將來人類永遠沒有這種酷刑迫害而付出我的一切努力!

然而在中國大陸卻至今有很多人認為這只不過是中共勞教所基層管教人員的普遍野蠻和無視法律造成的。其實不然,以我遭受的迫害為例,雖然我是被關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內,但是實際上對我的迫害是由比勞教所更高層的政府機構──北京市勞教局直接操控的,包括管理經費、管理人員安排、事故責任、折磨方式,甚至會見都由勞教局警察親自出面到場,連警察和「包夾」都說自己直接屬於北京市勞教局管,因此我才遭受了更加酷烈和有恃無恐的迫害。這種迫害是從上至下、從北京到全國廣為推行的,而且是經過系統的、全面的、精心的策劃,是中共在製造國家恐怖,在直接犯罪。

我在被迫害中曾給法院、檢察院、北京市勞教局、北京市司法局和調遣處領導等政府部門和個人都寫了信,反映所遭受的迫害,但投訴都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應。只有一個北京市檢察院的官員,在知道我被九次勒昏過去後,帶著幾名檢察官到關押我的「小號」前,意味深長的對我連續說:「要保住命啊,一定要保住命!」這就是在中共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中,作為一個良知尚存的檢察官,他所能做到的對被迫害者的最大的「關注」。

法律在中國是中共的工具


和女兒丈夫一起

丈夫在外面為減少我遭受的迫害,在我被關押的兩年半中,帶著一歲多的孩子,走遍了法院、檢察院、人大、政法委、婦聯、公安部、司法局、勞教局、信訪辦、北京市「六一零」等二十多個國家機構和部門以及幾十家律師事務所,得到的都是推諉和拒絕。有人同情,但沒有人敢於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許多律師講判勞教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官司沒法打。

那種眼看著自己妻子被酷刑折磨,卻走投無路,上告無門的內心悲涼,想起來也讓人痛楚不已。在沒有任何辦法的情況下,丈夫不得已把我被迫害的情況以及有關控告書貼在了自家殘疾人摩托車上,招來許多圍觀人群,他自己和三歲的孩子卻一起被公安局扣押。

在我被勞教的兩年半中,調遣處、勞教局以及曾經住過的醫院經常不讓接見,最長時間長達八個多月不讓接見。有一次丈夫因抗議勞教所肆意剝奪會見權利,提出要見勞教所領導,要求無罪釋放自己妻子,被勞教所拒絕,我兩歲多的女兒哭喊著要媽媽,丈夫在勞教所門口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冤枉!張連英冤枉!」勞教所立即湧出一群警察,手中電警棍啪啪放電,對丈夫和孩子連拉帶拽。在中國哪裡能找到講理的地方?

斯考特先生到中國調查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丈夫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曹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有幸得到了斯考特先生的會見,丈夫講述了我被迫害的一些情況,但邪惡並沒有停止作惡的手,其後我再一次被打致顱內雙側大面積出血住院搶救。

這場史無前例的對真善忍信仰者的大迫害與歷史上任何一次對信仰者的大迫害最大的不同就在於迫害者對迫害行為與手段的極力掩蓋和對試圖揭露這場迫害的一切努力的全力打壓。在人類已經全面進入全球化和信息時代的今天,這也恰恰成為這場反人類群體滅絕罪惡八年多依然在我們這個星球持續的主要原因。

在我丈夫要訴諸法律時,所做的一切法律訴求得到的只是推諉和拒絕。在中共邪黨的控制下,作為救死扶傷的醫院也成了他們的幫凶。二零零七年十月,我丈夫要聘請律師,起訴毆打我的凶手,因取證需要到北京仁和醫院取我的搶救病歷,醫院不但沒有交出病歷,反而馬上通知了北京女子勞教所,很快當地公安派出所和「六一零」接到了通知,去攔截我丈夫,後又對我丈夫進行威逼,甚至說:「別以為你有孩子就治不了你」。這還不算,公安派出所和「六一零」及街道委員會的,還到勞教所讓我勸我丈夫不要接觸法輪功學員,不要再上告,不要揭露他們的作所為,甚至威脅我:「你丈夫再告、再和法輪功學員接觸,被抓了,你孩子就沒人管了。」

我的丈夫牛進平在與斯考特先生會面後被長時間的跟蹤、恐嚇、威脅,而與我丈夫同時與斯考特先生會面的法輪功學員曹東在會見後立即遭綁架,被秘密轉押至數千里之外的中國西部,並被指控「接受非法採訪」,被非法判刑五年,囚禁在以奴工和酷刑著稱的甘肅省天水第三監獄,至今仍在苦役與被迫害中煎熬,而曹東的妻子楊小晶受曹東的委託為曹東聘請律師時,也被跟蹤、抄家,恐嚇甚至關押。

這正如同樣曾被貴委員會所邀請的人權律師高智晟先生所說,他們對自己這種迫害手段的掩蓋,以及對試圖揭露這種迫害的殘酷打壓,說明瞭他們完全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見不得人的和不道德的,而他們卻就是要這樣幹,所以說他們才是更邪惡的。

由於中共惡黨控制著所有的國家機構,在我遭受迫害期間,一切應以公義來彰顯其存在價值的司法部門、檢察部門、公安部門、新聞媒體、律師協會等社會機構卻都偏離了其本應具有的維護公義、維護法律、保護公民的神聖責任和社會屬性,而淪為專制政權迫害信仰民眾的幫凶和打手。新聞媒體的造謠抹黑,法律部門的執法犯法,警察獄卒的無法無天,大多律師的無動於衷……這一切都在向全世界展示著中共統治下的中國人民真實的人權現狀,展示著暴政挾持全部國家機構後的民族頹廢、公民轉化為奴民的活生生的社會現實,也把中共所謂的「人權最好的歷史時期」的無恥謊言徹底的證偽。

望世間公義、良知永存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先生(左)

但是,公義和良知從來不會因為暴政的血腥迫害而消亡。由於歐洲議會副主席的斯考特先生努力,我的情況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關注,也使國際社會有機會更詳盡的瞭解到這場針對「真善忍」信仰群眾的慘無人道的迫害內幕,這對於揭露中共的邪惡,喚醒世界人民的良知,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我被釋放出來後,得知斯考特先生走訪了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每到一處都譴責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呼籲各國善良、正義的人們給我們以支持和幫助。對此,請允許我代表我的家人和所有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向斯考特先生和所有對此表示同情的議員表達真誠的感激和敬意。

請斯考特先生和歐洲議會的議員們繼續關注我們中國法輪功學員的生存狀況,繼續和我們站在一起為結束迫害、制止邪惡,實現普世人權價值觀而努力!

我還有一個心願,能否請你們幫助我們辦理國際上的司法援助及國際訴訟,因為雖然我個人恢復了相對的自由,但是此時此刻仍然有無數法輪功信仰者正在遭受著殘酷的迫害,不能真正終結這場迫害,我的心永不能平靜。

最後,祝你們身體健康,家人幸福平安!願神的光輝永遠照耀你們!

此致
敬禮
張連英、牛進平及全體家人



註:五十餘種酷刑與折磨方式:

1、不讓睡覺:長期每天只能睡一兩個小時,有時是通宵不讓睡。
2、不讓大小便:也包括拖延大小便間隔的時間,致使長期衣內便尿浸漚。
3、凍:冬天敞開門、窗,只剩胸罩、內褲凍(調遣處);深秋多次被扒光衣服(只剩短褲)凍(在女子勞教所小號);直至冬天十一月中旬在小號,只准穿一件秋衣,長時間不許穿棉鞋,凌晨四、五點鐘也故意開門凍(女子勞教所),而同在一起的包夾是內穿家送小棉襖,外套禁閉、集訓隊發的軍隊棉襖。
4、涼水澆:不分冬夏,澆涼水和澆菜湯(調遣處和女子勞教所)。因睡眠不足,困了、煉功時,包夾就用冷水、刷鞋水澆我臉和身上,經常全身濕透;捆綁,不讓解手,褲子尿濕,用臉盆往褲子上一盆一盆潑;往棉鞋裡灌水。
5、長期穿濕衣服:每天往身上澆菜湯、飯湯,卻長時間不許換洗衣服,長期穿濕衣服,身上招的蒼蠅成群,臭味難聞,包夾打死蒼蠅放入我衣服內,身上被打破的創口潰爛。
6、反覆窒息折磨:用濕毛巾堵住口鼻不許喘氣,直至全身抽搐,然後直到再也不能動,再放開緩一口氣,然後再堵,直至終於小便失禁,他們叫:「捂透了」,接著數三下,叫你起來,起不來,再繼續堵,直到把你折磨的他們看見你起來後許久依然臉色煞白,用他們的話說:「像剛剛被人強暴了。」
7、暴晒:夏天7月的中午,多次頭帶頭套,全身捆綁著,在外面中午太陽下暴晒。
8、性傷害:用手掐、擰、拉乳頭、陰部,用膝蓋頂、用腳踢、踹陰部,拔陰毛,用鋼筆戳乳房。
9、拔頭髮、腋毛。
10、長期束縛捆綁:固定在酷刑椅,酷刑車上,捆綁四肢、全身,用繩勒著脖子,帶厚頭套,不許解手,不許睡,隔幾分鐘用頭套布堵鼻子和嘴,包夾還不停的說:「和我玩玩」。有十二個月被日夜捆綁,其中五十天沒有間隙,不放下來。
11、長時間戴手銬:雙手銬在床上,用面具套頭、勒脖子、堵嘴,吊銬,背銬。
12、長時間固定姿勢坐小板凳:一天二十多小時坐小凳、高塑料凳(面上帶疙瘩的)不許動,用髒布堵嘴、頭纏膠帶、手背銬,臀部潰爛結夾,成黑紫色。
13、夜晚勒嘴吊在上下鋪梯子上:嘴被勒出血,濕透了毛巾。
14、用尖物紮腳心。
15、類似水牢折磨: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在小號裡窗玻璃被遮擋,見不到外面一點光線,每天多次被潑濕身上,海綿床用手一按就往下流水,地上也全是水,腳也淌在水裡,夜晚長時間睡濕地,沒有褥子,被子放地下就全濕透了,腳趾縫都漚爛,大腿成片紅疙瘩,有的地方流膿。沒地方坐,長期站立,腿上大面積靜脈曲張。
16、用手擰、攥大腿內側敏感部位,成大片黑紫色。
17、揪頭髮向牆上撞,致頭上四處雞蛋大包。
18、用手指夾攥住臉上、腿上的肉往裡摳,直到流血(馬曉雪,姜華,包括天堂河醫院病教隊諶[音]姓警察)。
19、用蒼蠅拍桿抽打手指,腳趾,頭,臉,抽斷過近十根蒼蠅拍桿。
20、用寬膠帶纏頭,用髒布、襪子、沾尿的布、用吐痰的毛巾和紙塞嘴。
21、綁死人床:四肢上下成大字勒緊捆,長時間不讓大小便,在調遣處捆綁整宿不讓大小便(綁死人床發生在調遣處和醫院)。
22、捆椅子上,腿抻直,腳跟墊東西,人坐腿上壓,酷似老虎凳上往腳下墊磚的酷刑。
23、勒掐脖子至昏厥:用繩子勒昏七次,用手掐昏過去兩次。
24、注射不明藥物,灌不明藥物導致昏迷,長期拉肚子。
25、各種野蠻毆打:站著被八個人打,兩人一左一右拉住手臂,其餘人前後踢、踹,打倒後再往身上跺、踩。四人打,兩人一左一右拉住手臂,一人坐腿上,一人動手掐、擰、扇嘴巴。
26、用尿濕的褲子纏捆:夏天全身捆綁,勒著脖子,用尿濕的褲子圍脖子上、腰上,四條尿濕褲纏捆在腿上。
27、灌食中的折磨:用灌食管在鼻內反覆抽插致管內外都是血。經常插入氣管,也不及時拔出。不但由護士灌奶,還由包夾野蠻灌食,灌不進,就用熱菜湯、飯湯往身上澆,往身上撒奶,灌食時通常是七、八個人一起揪頭、堵口鼻,多時十幾個人連按帶掐,騎在脖子上、身上。
28、長時間用髒布塞口裡,雙手背銬,用膠布纏頭。
29、用開口器勒嘴,向後勒致滿嘴血(調遣處),用鐵杓撬嘴。
30、專打大腿筋:用肘、拳、腳,打、踩大腿筋,致腿腫脹如腰粗,表皮卻看不到青紫。
31、缺氧折磨:小號被堵的密不透風,喘不過氣來,包夾人員都得輪流到外面換氣。
32、灌濃鹽水:致使被灌食後口渴難忍,全身如火燒。
33、兩人一左一右不停的輪流抽嘴巴。
34、捆在椅子上,警察用肘打胸部,揪頭髮。
35、用鞋底往頭上、臉上抽打,致全臉黑紫,頭腫大。
36、把筆夾在手指縫中,使勁攥,致使手指紅腫,指骨劇痛,類似古代夾指酷刑。
37、長時間只灌玉米麵粥,半月至二十多天拉不出屎,用手摳,全是血。
38、用腳踩腳趾頭,往沒穿鞋的腳上踩。
39、讓蚊子叮:全身及四肢被捆綁,夏天夜晚撩開衣服與褲腿,打開小號的門,讓蚊子叮咬。
40、長期小號不見一絲天日,地上床上全是水,沒地方坐,地上生蛆,腿腳潰爛。
41、困了兩人拉雙臂,前後有人拉推折磨。
42、撅手指,掰手指。
43、抓住手,把手背骨頭往水泥地上磕,手背磕破,雙手又紅又腫。
44、雙手銬在床上,用竹棍打,用掃地的掃把往臉上掃,用蒼蠅拍桿抽臉、腳趾。
45、坐床上被四人打,兩人一左一右拉住手臂,一人按頭、坐頭上,一人坐腿上,掐乳房、陰部、臉部,用腳登著前面的洗漱池,用背使勁向後頂,頂的喘不過氣來。
46、用髒物折磨:往嘴裡抹大便,往衣服裡塞蒼蠅,用髒布,髒紙堵嘴,往身上倒髒物,用毛巾沾尿往我臉上和嘴上抹。
47、踢迎面骨:穿著硬塑料鞋踢迎面骨,致腿部紅腫或黑紫。
各種精神迫害與侮辱
1、攻擊我師父,侮辱我的信仰。
2、剝掉衣服(只剩短褲),叫來勞教人員參觀(在女子勞教所小號)。
3、用各種下流話辱罵。
4、恐嚇威脅要打我的親人、孩子。
5、放下流高聲音樂。
6、不分日夜反覆用高音喇叭高聲播放天安門自焚偽案中劉思影的哭聲和刺耳的剎車聲(天安門自焚:為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為迫害法輪功製造藉口,中共製造的偽案)。
7、在接見中,我的哥哥、弟弟、丈夫、孩子見我臉被打的青紫,而警察的解釋竟是因為我自己造成的。
8、在對我殘酷的灌食迫害中,不經我同意私自扣我帳上款買灌食物品,還竟向我的家人索要「灌食費」。
9、不讓購買生活必需品,在小號的最初兩三個月不讓我用衛生紙、衛生巾,被迫用涼水洗。
10、不讓剪指甲,致使指甲一厘米多長,自己用嘴咬斷。
11、不讓通信、打電話,長時間不讓親屬接見。
12、不讓上訴,非法扣押申訴材料和反映被迫害的信件。
13、使用話語侮辱刺激:在折磨的我多次昏死甦醒後,譏諷我:「怎麼樣?滋味好受嗎!」在滿臉被鞋抽的腫大黑紫後,接著嘲笑說:「不用化妝就是一個非洲黑人」 「帶上礦燈就成礦工了」。在我臨放出來前最後一次被打住院,我不穿勞教服,被包夾扒的只剩小褲衩和背心,禁閉、集訓隊的王大隊長叫喊:「要是我,非把你扒光了。」她曾多次指揮包夾扒光我衣服。
14、天堂河醫院病教隊副隊長警察王偉給包夾黑色大粗筆讓其往我毛衣、毛褲、秋衣、秋褲、胸罩、褲衩、襪子上寫勞教服上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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