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市天寧區法院星期一以故意傷害罪公開審理拆遷戶潘雪昌殺死拆遷人員案,律師做了無罪辯護,認為是正當防衛。 400多名前來聲援的民眾被一百多名防暴警察強行禁止進入法庭,雙方發生衝突,多人被打傷。
據瞭解,之後,警方把潘雪昌的幾個兄弟拉到派出所做筆錄,完全顛倒了受害人和行凶者的關係,而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表示,雙方在談判時發生爭論,潘雪昌用早已準備好的刀將被害人殺死,屬於故意傷害罪。
在 星期一的開庭中,庭上除了潘雪昌的兩位朋友外,全都是官方人員,潘雪昌本人做了自辨,在庭上為潘雪昌作了無罪辯護的北京律師張成茂事後對本臺表示,雖然潘 雪昌被指控故意傷害罪,但是,他認為,潘雪昌完全是正當防衛,因此不構成犯罪。他說:「因為發生的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半,地點是潘雪昌自己的家裡,雖然檢察 院指控他是故意傷害,但是故意傷害不存在的,他不可能在自己家裡去傷害別人,所以這在邏輯上就是不能成立的。」
另外,事發時,潘雪昌剛剛從醫院回來,身體虛弱,在晚上十一點半時想早點休息,讓拆遷人員離開而引起拆遷人員的惱羞成怒動手先傷人。
而星期一雖然是公開開庭,但是,防暴警察,公安等設置路障和警戒線,阻止前來聲援潘雪昌的四百多名群眾入內旁聽。雙方因此發生衝突,有人被打傷。
潘 雪昌的弟弟向本臺描述了當時的情景,他說:「警察大概出動了一百多個,防暴隊也來了,還有便衣,大概有兩百人左右,還有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他們拉了警戒 線,不讓我們靠近法庭,群眾有三百多人,我們要進法庭,既然是公開開庭,裡面的空位置多得很,為什麼不讓我們進去,老百姓往裡面沖,警察就開始打人了,潘 雪昌的哥哥手被打傷。」
據瞭解,潘雪昌的朋友只進去了兩個人,就連民間代理人及家人都被阻攔在外,雖然外面下著大雨,但是,前來的群眾仍然站在外面等著消息。
庭審從上午九點半一直到下午三點左右結束,結果則日宣判。潘雪昌被押出法庭時,警民雙方又發生了衝突,多名上了年紀的婦女被警察打傷。
一位聲援潘雪昌的人表示,在開庭結束後,穿著便衣的警察打了我們老百姓,往法院裡面逃了,現在法院把門關起來,把凶手藏在裡面。
一位被警察打傷的上了年紀的婦女對本臺表示,防暴隊的三,四個小夥子把我推,打,膝蓋都給他們打破了,還有黑道上的幾個人就把我往地下按,又打又踢。
在下午四點多鐘,許多百姓仍然在法院門口要求法院懲辦打人凶手,而當地媒體都沒有前來採訪。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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