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品豆腐渣:水電站竣工即廢 溫州商人大哭

發表:2008-09-05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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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中午,烈日炎炎,京山縣新市鎮20公里外的大竹水電站滾水壩被太陽晒得滾燙,但53歲的溫州商人厲崇昌彷彿沒有察覺,他孤獨地坐在大壩上,望著即將漲過壩頂的河水,放聲大哭。不遠處的土路上,老厲的妻子黃和蘭正"警惕"地盯著他:"我怕他想不開尋短見。"

2005年初,厲崇昌懷揣著經營了20多年傢俱模板生意所積攢的幾百萬資金,來到京山縣新市鎮投資小水電開發項

目。這個由京山縣發展計畫局和水利局批准立項的大竹水電站----"總裝機容量500千瓦,年發電量3000千瓦時",其申報、立項等手續均完全符合各種政策要求。但讓厲崇昌萬萬沒料到的是,因層層轉包和"巧取豪奪"而造成的質量問題,最終導致這個曾被廣為看好的項目在竣工之日,就成了廢棄之時。

更令人擔憂的問題是,滾水壩中550萬方無法轉為電能的浩蕩大水,宛如一把懸在1000餘村民頭頂之上的達摩克利斯利劍。"現在我動彈不得,所有投資都打了水漂,還要擔心水壩坍塌沖毀村子莊稼而承擔法律責任。"厲崇昌哭喪著臉,心憂如焚。

"最優惠政策"挖來的項目

4年前,正是京山縣新市鎮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熱情及作出的承諾,最終讓厲崇昌下定決心,來新市鎮投資小水電項目。

2005年初,厲崇昌原本想在京山縣楊集鎮投資小水電站項目,新市鎮黨委書記黃元峰得知後,幾次趕往楊集鎮"挖牆角",請厲崇昌到新市考察投資小水電站,並承諾:將"以優惠於京山縣任何鄉鎮的優惠政策支持投資者"。

記者在一份簽章"京山縣新市鎮人民政府"、日期為2005年6月10日的《承諾書》中看到了相關表述:"在發電站建成後,如有水利局、環保局、土管局、林業局、供電公司找該工程收取任何費用,由新市鎮人民政府出面協調處理,按招商引資政策對待,按最低價格、費用收取,直至合同期滿。"

為以示承諾的鄭重性,在這份《承諾書》的左上角,還有鎮委書記黃元峰的親筆簽字:"同意"。

作為一個身在異鄉的溫州籍投資者,厲崇昌在新市鎮人生地不熟,能得到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的如此承諾,確實讓他吃了一顆定心丸。然而,京山縣政府辦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告訴記者:"任何招商引資項目,凡涉及到國家正常收費的都要按章辦理,作為一個鎮級單位的這種承諾,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據。"

此外,由黃元峰及相關人士提供的投資成本數額,也成了厲崇昌決定來新市鎮投資的關鍵一步。據黃元峰等人向厲崇昌稱,由於地方政府配合得力,在新市鎮投資小水電只需160萬,最多200萬就可,而楊集鎮當時招商時的說法卻是"400萬"。

新市鎮委書記黃元峰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當初請厲崇昌來投資一方面是為了完成招商引資任務,另一方面也是想真正服務企業,不存在主觀上的欺騙。"

厲崇昌向記者反映,為確保水電工程在當地順利進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他曾5次向鎮委書記黃元峰"略表心意",有兩次分別送了5000元現金,一次在其女兒 10週歲生日時送了8000元(含合作者5000元),還有一次送海鮮、五糧液酒約1000元,最後一次送了一塊價值15000元的金錶。

"這些都是我當初主動送給黃書記的,就是希望他不要為難我,遇到問題能幫我正常解決",厲崇昌說。

對此,黃元峰向記者承認,他的確接收過這些現金和禮品:"不過我當時就已上交給紀委了,這些都有收據可查。"

水電站成了"唐僧肉"

厲崇昌回憶,2005年初,在他決定來新市鎮投資小水電站後,有朋友曾向他建議,水利發電站建設是一個"質量為上,百年大計"的項目,應公開招投標,嚴把質量關,"但鎮委書記黃元峰找到我說,設計和施工由他找人來做,不用公開招標。"

對新市鎮毫不熟悉的厲崇昌選擇了相信黃元峰,"既然黃書記是招商引資的總負責人,他總不會自己把這個工程做砸吧?"

於是,在水電站滾水壩工程設計上,黃元峰指定該鎮原水利站站長邱繼國負責設計,結果,邱憑藉一份簡單的黑白圖紙,向厲崇昌索要設計費1.2萬元,還開具了一張名為"勘測費"的單據。

據記者調查,年過五旬的邱繼國,是京山縣新市鎮原水利站工作人員,在2002年鄉鎮機構精簡中,該站實際上已被撤銷,但邱繼國仍以"水利站站長"身份對外活動。按國家相關規定,設計水電站需持有"註冊結構工程師"資質,其管理單位要有"水電站設計資質"。而京山縣水利局向記者證實:"邱繼國2004年就已買斷工齡退休,沒有任何工程設計資質。"

由於邱繼國無設計資質,當水電站工程做到中途時,曾被京山縣水利局責令停止並罰款10萬元,厲崇昌不得不再繳5萬元設計費,讓縣水利勘測設計院重新設計,但具體工程仍按邱繼國設計的圖紙進行。

水電站基礎工程----滾水壩和發電廠房兩大部分,也在實際操作中,被當地鄉鎮幹部承接後轉包。

在滾水壩工程中,黃元峰指定由該鎮"火龍片綜合管理區"的負責人陳華負責,陳華借用"京山鑫隆建築有限公司"的資質與厲崇昌簽訂了工程合同。記者查閱到的工程合同顯示,陳華屢屢以施工"乙方"名義,與厲崇昌簽訂"工程協議書"和"結賬說明"。而且,在已查到的9份"工程款"收條中,由陳華直接簽名向甲方收取的工程款現金達160多萬元,而且均未提供正規稅票。僅此一項,陳華涉嫌偷漏國家建築營業稅高達5萬多元。

相關合同顯示,陳華在承包工程期間,滾水壩工程款從最初約定的115萬元包干,追加到了172萬元。

水電站的電機廠房工程,則被京山縣經管局下派幹部、大竹村黨支書劉金順"拿"走,後轉包給湖北五環建築公司下屬的一個從來沒有搞過水利工程的包工頭---- 該公司負責人的弟弟陳金安。該工程總價45萬,但因工程質量問題,在被有關部門鑑定為不合格建築後,目前已基本炸毀。

省人事廳公務員管理處王偉副處長認為:"上述兩名公務員私自承包工程的行為,違反了《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第14款中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王表示,"有關違紀行為,應由當地紀委部門調查核實後處理。"

工程在這樣複雜的轉包之下,從2005年動工伊始,厲崇昌就深陷到泥潭之中:面對一群沒有資質的"建築班子",面對工程實施過程中拖拉、延期,和一眼即明的偷工減料、敷衍對付等行為,厲崇昌完全失去了一個投資商對工程應有的控制權。

等厲崇昌意識到問題越來越嚴重時,2006年6月,水電站工程被施工方宣布"竣工"。此刻,連同征地、青苗補償、工程款等各項費用,厲崇昌已耗資420萬元。萬般無奈之下,他決定找武漢市建築鑑定部門,對工程做一次徹底質量鑑定。

鑑定結果令厲崇昌大吃一驚:無論是滾水壩,還是發電廠房,均屬質量嚴重不合格工程,武漢質檢中心的一份報告建議:"拆除重建"。

數次司法鑑定檢測出嚴重質量問題

"我從事工程質檢幾十年,還是第一次遇到一個水電工程被做成這樣。"8月29日上午,武漢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的司法鑑定師王啟訓如此感喟。

為慎重檢測京山縣大竹水電站的質量問題,兩年之中,身為武漢質檢中心總工程師的王啟訓4次帶隊前往京山,對水電站工程質量進行司法檢測。

初次接觸該工程,王啟訓即對該滾水壩的"設計圖"感到匪夷所思。

在武建質檢司鑒所有關大竹水電站滾水壩的鑑定意見書中,記者看到了一幅名為"曾家?滾水壩橫斷面圖"的設計圖,設計者邱繼國,時間2005年4月5日。王啟訓說:"設計圖完全是張冠李戴",所謂"曾家?滾水壩橫斷面圖",只是其他地方的一個滾水壩設計圖樣,被邱繼國照搬過來直接套用到"天王河滾水壩"的設計中,甚至連"曾家?"三字都未去掉。"每個滾水壩因為水流、防汛、地勢等不同,設計要求千差萬別,否則一旦遇到山洪暴發,就會出大問題。"

而這個水電站工程還存在諸多嚴重的質量問題:首先,按設計要求,為確保滾水大壩的堅固,其原料應為"漿砌石",即用混凝土和石料按一定比例配置後灌注其中。但在採取"鑽孔法抽取壩體芯樣"檢測時,發現在5.8米的壩體中,累計有1.2米沒有漿砌石,是空的。王判斷這1.2米的地方"可能是用鬆軟的河沙代替了 "。

其次,"大壩順坡方向鋼筋間距大於設計要求,且為非標準的改制帶肋鋼筋,......不符合設計要求。"而且,王啟訓介紹,這些鋼筋都是非法小廠生產的不合格鋼材,一旦大壩遇到一定程度的水量,將會因為耐力強度不夠而被衝垮。

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全長近60米的大壩,居然沒有留一個"溫度縫"。當天氣發生變化時,大壩將由於"熱脹冷縮"產生裂縫,威脅到大壩安全。"最簡單的工程建設原理都沒有講。"王啟訓如此評價。

此外,發電機廠房工程使用的鋼筋也不符合國標標準,"基礎混凝土強度不能滿足原設計強度要求,基礎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此可能造成的後果是,"當投入發電後,水的強大衝力可把整個發電廠房掀起衝垮。"

正因如此,具體負責該項工程施工的五環公司,才主動將發電廠房炸毀準備重建。

數次鑑定,厲崇昌共花費3.4萬元,他苦笑道:"不然還被蒙在鼓裡。"

問題水壩危及千餘村民安全

相對厲崇昌個人400多萬的投資損失,當前更為嚴重的現實是,該水電站滾水壩的嚴重質量問題,已威脅到當地千餘村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8月27日,記者在大竹水電站的滾水壩現場看到,長約60米、高達5.8米的大壩表面已有幾條長長的裂縫,在裸露出

來的壩體處,用手輕輕一摳,居然能摳出許多泡沫填充物。

此時正值8月豐水期,屬山城京山縣的防汛季節,發源於大洪山深處長達70公里的石板河,正夜以繼日地向被滾水壩攔截的水庫中彙集,當天水庫中的水位高度,相距壩頂已只有不到半米的距離。"也許一夜之間就可以漲平壩頂。"京山縣水利局一位人士擔憂指出:"這個滾水壩在最高峰時可彙集550萬立方米的水,一旦因為質量原因倒塌,後果將不堪設想。"

據記者瞭解,該滾水壩正下方有兩個村莊,約有村民1000人左右,良田上千畝。如果滾水壩一旦潰堤,550萬立方米洪水奔湧而出,下游將成一片澤國。

而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就在2007年6、7月兩場大雨中,水庫輔助土壩曾因工程質量不合格被沖毀200米,造成農田損失近10萬元,淹沒民房2間,值得慶幸的是,因兩次水災均發生在白天,水勢也不大,無人員傷亡。

"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滾水壩出問題,這是要負刑事責任的。"說到這裡,厲崇昌一臉哭相。

為防患於未然,厲崇昌以自己的"湖北京山志遠水力發電有限公司"名義,多次致函京山縣防汛部門,但並未得到回覆。

記者就此事致電新市鎮鎮委書記黃元峰時,黃表示瞭解這一情況,但他感到很為難:"不能說現在把這個工程拆除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誰來承擔呢?"

8 月29日,本報記者將京山大竹水電站的滾水壩險情,向省水利廳農電管理處進行了反映,在仔細看完由武漢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提供的《湖北省京山縣大竹水電站》基礎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意見書後,該廳孔有根處長非常重視,立即指派葉恆奎主任工程師先通告水利廳防汛指揮部,再與京山方面取得聯繫。

孔有根處長認為:"從現有鑑定結果看,這個小水電項目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在防汛期間當地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該拆除重建的一定要及時拆除重建,否則後患無窮。"

對話京山縣委書記鄭香元

長江商報:大竹水電站從兩年前"竣工"至今,一直閑置未投入使用,主要是因為什麼原因?

鄭香元:相關情況我瞭解一些,溫州投資人厲崇昌也找過我多次,主要還是工程質量問題,這個是必須承認的,專業部門檢測過多次。

長江商報:一個被看好的小水電項目,現在卻成了廢棄工程,有哪些值得反思的地方?

鄭香元:新市鎮作為政府服務方,肯定要承擔一定責任。但我認為厲崇昌作為投資商,自己也應有所反思,水電站項目是一個重要工程,作為招商主體的投資方應堅持對外招標,確保質量。在現有政策下,只有國有資產項目才強行招投標,對民營資本項目,主要是依據投資者的個人意願。

長江商報:當前大竹水電站項目最突出的問題,應該是如何解決工程遺留隱患?

鄭香元:針對雙方各自反映的情況,京山紀委已介入調查,投資商也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尋求其他解決途徑。有關滾水壩工程涉及到的防汛安全問題,已引起新市鎮高度重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長江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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