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楊佳母親出現,最高法院何為?

作者:劉曉波 發表:2008-11-11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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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自楊佳案發後一直失蹤的楊佳母親終於有了下落,也證實關注楊佳案的公共輿論的猜測:楊母王靜梅女士被上海公安系統強行送到隸屬於北京公安局的安康醫院,接受精神病治療。據劉曉原律師披露,王靜梅對其妹妹王靜榮說:在楊佳案發後的第二天2008年7月2日,她就被警察帶到安康醫院治療,謝有明律師曾到過醫院找她簽訂代理楊佳案的委託書。

此前,楊佳案發當日的2008年7月1日,楊母王靜梅就被上海警方帶到朝陽區大屯派出所"協助調查",自此便"人間蒸發"132天。無論是楊佳的姨媽在當地派出所進行人口遺失的立案,還是楊佳父親委託的劉曉原律師的法律請求,無論是國內外知識界法律界的持續質疑,還是網路輿論的強烈呼籲,上海司法當局就是 "死不開口",拒絕回答有關楊母的一切問題。

對楊佳殺警的動機,再沒有任何人比楊母更清楚了。早在2007年10月5日楊佳被執勤民警帶到芷江路派出所時,楊佳就與其母通了三個多小時的電話,顯然知道楊佳在派出所內的遭遇。在楊佳回京後通過合法途徑"討說法"的過程中,楊母也是一直在場的見證人,知道楊佳怎樣向有關部門申訴及其具體訴求。在上海警方兩次派人來京與楊佳進行協商時,楊母更是在場的見證人,知道雙方是如何協商及沒能談妥的原因。故而,楊母是楊佳案的最重要證人。

王靜梅之"失蹤",也是楊佳案的"最重要證人"的失蹤。上海警方的如此作為,完全可以定義為對一起轟動性大案的重要證人的"非法綁架"和"秘密關押",其性質之惡劣,已經與黑社會無異。更可怕的是,當警察權淪為"黑社會",也就是公權力淪為黑勢力,其對人權的踐踏和對公益的傷害,遠甚於非政府性質的"黑社會"。

正是在這132天中,楊母在精神病醫院"接受強制性治療",上海司法當局完成了對楊佳案的偵訊、精神鑑定和起訴,完成了上海當局安排的謝有明律師獲得楊母的"委託書",也完成了判處楊佳死刑的一審和維持一審判決的二審。

也是在這132天中,公共輿論在強烈關注楊母的下落,持續地大聲地呼籲楊佳案審判的司法程序正義,但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許和縱容之下,上海司法當局一直罔顧司法公正,執意私吞楊佳案的審判,在聘請律師、提供證人等司法程序上玩陰的,不僅指派自己的"私家律師",將最重要的證人王靜梅非法拘禁在北京的精神病院裡,致使楊佳案的整個司法過程毫無公正可言。與此同時,上海司法當局無視滔滔的公共輿論,執意向社會隱瞞楊佳案的關鍵信息,拒不回答來自社會各界的強烈質疑,致使舉世關注的楊佳案陷於權力黑箱之中,公眾的知情權也遭到蠻橫的蔑視。

眾所周知,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或屬於完全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精神病人犯下再可怕的罪行(哪怕是殺人),也可以脫罪。以此類推,一個精神病人的授權,怎麼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楊母從7月2日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性治療的事實已經曝光,讓楊佳案一審的程序違法更加昭然若揭:楊佳案一審的辯護律師是上海司法當局安排的謝有明和謝晉,兩位律師是在王靜梅接受精神病治療期間讓其簽訂委託書,等於無恥官權與無恥律師的聯手違法。首先,謝有明和謝晉二位律師所為,是再明顯不過的知法違法,為了拿到代理楊佳案的合法身份,居然不惜採取卑鄙的違法手段,讓一個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給予授權,豈不是在明目張膽地違法和褻瀆律師的職業道德!其次,躲在"二謝"背後的上海司法當局,就是非法關押且強迫楊母接受精神病治療的主要罪魁,當然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上海司法當局還是讓其御用律師前往北京安康醫院取得楊母的授權,豈不是視司法公正如兒戲嗎!

是的,在黨主司法的今日中國,各級執法機構的執法違法屢見不鮮,但在類似楊佳案這樣舉世關注的重大案件中,也在難以完全封鎖信息的網際網路時代,上海司法當局如此明火執仗地執法違法,絕不給"依法治國"的國策絲毫面子,等於在大庭廣眾之下打胡溫中央的耳光,真可謂"無法無天"的典型了。

如果說,楊佳的刀光及輿論效應是戳破了"和諧"假象的利劍,那麼楊母的出現就是指向中共官權的另一柄利劍,既戳穿上海司法當局的彌天大謊,也刺破了中國司法制度及依法治國的面紗。在此意義上,與其說是楊佳和楊母有病,不如說是中共體制有病,且病入膏肓--對上海地方當局的無法無天,中央政府居然毫無作為!

現在,上海司法當局對楊佳的不公正審判和對楊母的殘害,因楊母的出現而變得更加難以掩蓋,讓關注楊佳案的人們更聚焦於最高法院的覆核。最高法院對楊佳案覆核的結果,不僅關乎中國司法和中國政府的信譽,也關乎中國的司法及整個制度的改革,更關乎民心所向和中國轉型的走向。

在此關鍵時刻,最高法院何為?民間拭目以待!

不管最高法院對楊佳案的複查結果如何,民間都不應該放棄對楊佳案和楊母的關注。因為民間的關注,不僅是表達對上海司法當局和中國現行司法制度的強烈不滿,也是在表達民間的權利訴求,在參與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在參與推動中國司法的改革和中國社會的進步。雖然,我無法確定此前民間關注楊佳案的持續努力,是否對中央政府起到了某種作用,我願意把楊母在死刑複查階段的出現與公共輿論的持續施壓聯繫起來。我看到了知名藝術家艾未未等人的持續質疑,劉曉原律師等法律界人士的不斷追問,數不清的民眾的廣泛關注,......這才是推動中國走向光明的源泉所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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