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笛:美國夢與中國夢

作者:蘆笛 發表:2009-01-08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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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小愛說,她當博士生時,去幹了一陣子社區服務,窺見了一般華人不知道的美國貧民窟生涯,覺得生在富國貧民窟的孩子們,可能機會比生在第三世界國家的孩子們還少。我當時就跟帖提出,這結論值得參詳。最近看歐巴馬到處演講,難免又想起她這話來,再想起60年代的美國,當真是感慨萬千。

小愛那話語焉不詳,沒有說明"第三世界國家的孩子們"(據我理解,那說的也就是中國孩子們,因為她對別的第三世界國家恐怕並無瞭解)到底是城市還是農村的。我早就反覆指出過了,有兩個中國,城市中國和農村中國,兩者的關係類似或甚於宗主國與殖民地的關係,不便混為一談。因此,要討論這問題,還得先澄清說的到底是哪個中國的孩子們。不過小愛曾冒充村姑,自稱小時候什麼農活都幹過,還跟老肚子比武來著,因此似乎可以安全地假定,這結論是基於個人經歷作出的,說的乃是中國農村的孩子。

苟若此,這結論就大大地值得參詳了。即使是指城市,我覺得這結論似乎也難成立,蓋她說的是客觀的"機會",而不是個人的努力。

我早在舊作《中國人窮只能怪社會,美國人窮只能怪自己》中指出,中國人國民性格缺陷固然很多,克勤克儉、苦吃苦做這條卻遠遠勝過鬼子,論謀生能力堪稱舉世無雙,在正常情況下絕不該餓肚子,在國外也從未見過混到活不下去必須討口的,然而在國內卻有大量的人生活在貧困線下。這只能用社會制度來解釋。該文貼出後,金湖網友批評我是黨朋思維,違反邏輯,我當即跟帖進一步闡明該文的主題:

"第一,中國人在海外,比本國人從各方面都佔據劣勢,除了太子黨貪官污吏的子女外,誰都是從零開始,即沒有遺產,又無親無友,還有語言障礙,在生存競爭中的客觀條件全面處於劣勢,因此窮人比例應該遠遠高於本國人,但事實上恰好相反,無論是在東南亞還是歐美,無論所在國是發達國家還是不發達國家,無論是知識份子還是福建農民,中國人都沒有混不下去的。這只能說明一點:中國人謀生能力舉世無雙,在正常情況下決不會陷於凍餓之虞,但中國人在自己國內反而無法生存,這當然只能用社會制度來解釋。

第二,我解釋了中國人謀生能力特別強的原因,那就是社會文化傳統使然。沒有解釋的只是這種社會文化傳統是怎麼形成的。那就是古代中國人口繁多,災害頻仍,吃飯問題在幾千年中都是頭號問題,由此養成了中國人省吃儉用、備戰備荒的千年傳統。這在正常社會中就顯出優勢來,使得中國人在正常社會中一定具備獲得小康以上水準的生活能力,這一主觀優勢在外國那種相對正常的環境下發揮出來,便造成了上述現象。

第三,歐美都有相當比例的無家可歸者,這種現象表面與中國類似,實質完全不同,中國的窮人乃是社會制度決定的客觀條件造成的,而歐美的窮人則是主觀因素使然。歐美人沒有咱們那種文化傳統,所以生產力再發達也絕對無法消滅貧困,這和咱們完全是兩回事。換言之,如果中國社會的組織與運轉也如歐美一樣合理,則中國就能消滅貧困,起碼不會有無家可歸者。例如我說的那個現象就絕對不可能在中國發生:政府蓋了公寓樓請他們白住,他們卻把它破壞了,這種事能在中國發生麼?Never!"

其實我也不用說那麼多,任何一個海外赤佬都該知道,許多國人剛出國時語言不通,完全是文盲兼聾啞人。如果西方如同中國一般,這些人肯定無法找到工作,然而他們多是立即就找到工作,而且不一定是在中餐館裡打黑工。我太太來時什麼都不會看,不會說,不會聽,照樣在第一個月內就在一個修女們辦的養老院裡找了份全日制的活,全靠自編啞語侍候那些老太太(女人真能活,一般養老院裡全是老太太,老頭似乎都死絕了)。她天生缺乏語言基因(與我徹底相反),在那兒干了三年,去時會多少英語,走時也只會多少英語。饒是如此,人家還喜歡她喜歡得不行,不但同事們紛紛為她餞別,走時院裡還開了個盛大的歡送會,尼姑們和老太太們哭做一道,哭得死去活來,送了她許多禮物,比我風光多了。後來她的同事還長途駕車來家探望她,與她進行啞語交流,訴說別情。

這種事,能在中國想像麼?請同志們去攻讀我的小說《虎子的天空》裡的有關段落,看看活躍在醫院的農村護理工兵團們過的是什麼牛馬不如的日子。任何城裡的老爺都有喝斥辱罵他們的"天賦人權"。那還是受過點教育能看會寫更會說的同胞。若是我太太那樣的聾啞人,早就被人欺負死了。

這說的只是謀生機會,不是成功機會。成功機會又便如何?過去的鮑威爾與賴斯,如今的歐巴馬就是證明。除了賴斯之外,後倆人的出身似乎都不甚高明,鮑威爾的父親是個碼頭搬運工,他是在貧民區長大的,據說當年在街頭打架很有點名氣。歐巴馬雖然母親是中產階級的白人,但他兩歲時父母就離了婚,據他說,自己在學生時代曾因種族背景受到歧視,為此一度吸毒。然而這幾個人都爬到了美國社會的巔峰。其中賴斯和歐巴馬還曾獲得極大的學術榮譽:歐巴馬在哈佛法學院求學期間曾任《哈佛法律評論》社長,畢業時獲得頭等榮譽學位;賴斯26歲就作了斯坦福大學講師,39歲就當上該校教務長,成了該校歷史上最年輕的教務長。

想想美國的 50-60年代,南部還在嚴格實行種族隔離,黑人坐個爛巴士都只能坐在後面。轟轟烈烈的民權運動,就是羅莎•帕克斯女士因為坐在白人席裡,拒絕給白人男子讓座被捕而引發的,這運動最後蔓延全美,以馬丁•路德•金著名的《我有一個夢》作為最強音,以1964年約翰遜總統簽署《民權法案》而獲得圓滿成功。"三十八年過去,彈指一揮間",在歷史長河裡不過短短一瞬,美國便先後有了兩位黑人國務卿,一位黑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如今又有可能迎來第一位黑人總統。這說明對黑人的制度性歧視一旦去除之後,黑人一旦享有與白人的同等權利,他們照樣能在一兩代人的時段裡脫穎而出,攀上社會巔峰。

這就是美國夢:所有的人都享有同等權利保障的同等機會,社會儘可能去除以制度外加的不公平因素,以個人的努力、才幹、性格和其他主觀因素來決定他/她的窮通顯微。美國人最崇拜的傳奇人物,就是那種"一顆紅心兩隻手,艱苦奮鬥樣樣有",不靠顯赫家世,起自貧寒,靠自己的努力殺出一條血路來獲得成功的好漢。正因為此,出身貧寒的林肯才巧妙地迎合選民心理,把斧子和木柵欄當成他的競選徽章(林肯微時曾幹過多種體力活,其中一項是為人劈木材製作柵欄)。美國歷史上也確實出過許許多多這種人,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愛迪生。其實類似的人物多極了:萊特兄弟不過是修自行車的;馬克•吐溫當過領水員、水手、排字工;傑克•倫敦當過劫蠔賊、洗衣匠和水手;就連豪門貴族福特家族,其始祖亨利也是學工出身。

中國人則非但從來沒有這種夢,而且還不許大眾做這種夢。毛時代知識份子最忌諱的罪名之一就是"資產階級個人奮鬥成名成家思想"。如今的價值觀念當然徹底改變了,"個人奮鬥"不再是罪名,但社會仍然無法接受"機會均等"的思想,就連自稱維護弱勢集團權益的"左派"的溫鐵軍也反對農民進城。在他看來,為了防止中國出現南美式貧民窟,就必須用制度剝奪農民自由遷移的神聖人權。

最奇怪的是,竟然沒有多少人意識到中國現行社會制度是何等反人道,反而把奴役者視為大救星。早在舊作中交代過了:我一生受到的最大驚嚇,乃是2000年在《說東道西論壇》上,見到林思雲跟"我吃我在"網友討論問題時,斷言"共產黨救了農民"。然而命中注定我要不斷受這種驚嚇。幾年前我在"眾議院"貼出《蘆笛自況》,在答小愛的詢問時,談到了我插隊時見到的農村景象,提到了林思雲的那句名言,遊客(當時網名為"無業遊民")跟帖問:"很多人認為共黨的土改政策讓共黨得益。您怎麼看?"那爛帖我根本就懶得打開看,遑論回覆,蓋知道會看見什麼屁話。不料前幾天和合又再度重申這屁話,胡說臺灣的土改是跟共黨學的,讓我為中國人尤其是所謂知識份子的智力徹底絕望。

已經說過無數次了,中共統治下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農民。在中國兩千年的歷史上,農民還從未如在所謂"新社會"一樣,徹底喪失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甚至喪失遷徙自由,因而徹底喪失獨立謀生手段,不得不化為全面依附於黨官僚的農奴。雖然如今他們總算獲得了有限的謀生能力,但至今仍然是遭受制度性歧視的體制外賤民。中國歷史上最大的恥辱有兩個,一是全國人民在共黨領導下系統地、全面地、無微不至地、積極地、主動地迫害了所謂"地富反壞右"長達30年;二是國家對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進行了長達50多年、並一直延續至今的制度性歧視。前者堪比納粹虐猶屠猶,後者堪比美國歷史上的種族歧視。

在這方面,中國與外國的區別,只在於人民大眾態度的不同。納粹排猶,還有少數志士冒著生命危險把猶太人藏起來或偷運出國;美國廢除種族歧視,竟然主要是白人鬥爭的結果:南方黑奴的解放並不是黑人揭竿而起造反的結果(美國南北戰爭前黑人從未起來造過反,就連白人廢奴主義者為煽動他們造反而蓄意發動武裝暴亂都未得到他們的響應),而是白人為他們流血拚命換來的。約翰遜總統簽署《民權法案》的緣起,是肯尼迪總統在1963年6月11日作的演說。8天後,肯尼迪向眾議院提出該法案,由該院司法委員會主持,加入了禁止在雇佣人員時實行種族歧視的重大內容,極大地增強了該法案。肯尼迪遇刺後,約翰遜總統利用他豐富的議會鬥爭經驗,排除了重重阻力,終於使得它成了國家的永久性法律。馬丁•路德•金領導的民權運動當然起到了推動促進的作用,但主戰場卻在白人為主的國會中。離開政府首腦與國會中的仁人志士的努力,根本無法想像這一重大立法的問世。

然而我在中國這個最講道義、志士最多的國家卻見不到這種真正的仁人志士,共黨的反人道殘民政策歷來得到人民全心全意的擁護。在迫害"階級敵人"最瘋狂的年代,我從未見過或聽說過有哪個辛格勒敢於救護他們,只見到大眾痛打落水狗,在文革終於結束後還聽到工人弟兄因鄧小平為地富摘帽而憤憤不平地辱罵他。類似地,如今一談起"農民進城"的恐怖情景,大眾就如同聽到了天使加百列吹響的世界末日的號角。最近中共放出風聲來,說是要允許土地使用權"自由流轉",大眾便欣欣然把這當成了我黨的深恩厚澤,卻從未想過以"土改+公社化"的騙局從農民手中奪走土地,乃是一個政府能犯下的最大的罪行,更未想到所謂"集體所有"不過是"官有"的拙劣遁詞--哪怕是白痴也該想到:既然是集體所有,當這集體解散之時,社員當然有權取回自己在入合作社時投入的股本,哪能由政府不明不白地貪污?

然而如此拙劣的騙局就是沒有多少國人能看穿,更沒有幾個人想到,在毫無人權基本保障的情況下,無論是把土地還給農民,還是允許農民轉讓使用權,都只會為我黨在廣大農村建立的空前強大的官僚敲詐集團提供兼併土地的良機,使得明代的"投獻"相形見絀。但凡粗知中國歷史的讀者都該知道,在中國,兼併從來不是土地自由買賣的結果,而是農民的產權毫無保障、只能備受官僚集團敲詐造成的,而今日的中共則是歷史上實力最雄厚的暴力敲詐集團。

因此,中國人的夢似乎從來是民族夢,而這所謂"民族夢",無非就是過去那個"君臨萬方"的天朝,跟小民沒有多少相干。中國歷史上的英雄,也就是建立了一個"四夷賓服"的天朝的大流氓。草民當然也可以自己做出人頭地的夢,但這"出人頭地"其實是"騎人頭上",圓夢的方式不是如愛迪生、福特輩那樣靠自己的聰明才智去為個人也為社會創造財富,而是靠陰謀詭計加暴力搞內鬥,把騎在自己頭上的主子搞倒了,自己翻身騎上去。騎的人越多,你也就越成功。如果不但騎了全體國民,還能威加四海,打出"敢犯強漢,雖遠必誅"的大漢天威來,則那人就是曠世聖主。不但他本人威風凜凜,而且全體國民也陪著風光體面,因為全民的夢境就是"騎人頭上",如果沒有制度製造出來的"階級敵人"可騎,起碼要有制度製造出來的鄉下賤民可騎;如果沒有鄉下賤民可騎,起碼要有少數民族可騎;如果沒有少數民族可騎,起碼要有外國鬼子可騎;如果不能在現實中騎,起碼要能在想像中騎。能滿足人民這些願望的政府就是好政府,實行的制度就是天底下最優越的制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獨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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