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高官:嚴禁假唱 但林妙可除外(組圖)

發表:2009-03-15 05:5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2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文化部官員在記者會上 (網路圖片)

【看中國訊】中共文化部針對假唱重申了一貫立場,營業性演出不可以假唱,但非營業性演出,國家大型演出,公益性演出除外。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張新建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文化部是一直反對假唱的,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嚴禁演職員假唱。政府部門要對搞假唱的,包括演員和演出單位處以5萬到10萬元的罰款。對給假唱提供條件的,處以5000元到10000元的罰款。消費者如果認為是假唱,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主辦單位給予賠償。


林妙可在奧運會開幕式上

有記者問,奧運會開幕式上林妙可假唱事件,奧組委是否應受罰?張新建解釋說,《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適用範圍是由營業性演出單位組織的商業性演出,對於奧運會這種國家大型活動的演出,不屬於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調整範圍。


来源:看中國訊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