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非哪條法,到時候我們會告訴你們"

作者:艾未未 發表:2009-04-04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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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4月1日,近11點,我、李X和徐X在什邡市招待所退房,在對面的街邊吃過早飯。

我們找了公用電話,想聯繫一個遇難學生的家屬,撥通號碼,剛講了兩句,就看到徐X傍邊湊近幾個人,一個40歲左右的男人過來問,他說你們是不是搞學生調查的,徐X回答是,他說他是公安局的,讓我們跟他走一趟,跟他一起的還有一個年輕的警員。當時李X進了附近的藥店買藥,來的人好像並不知道我們一行是三個人,我回頭看了一眼李X,和徐X一起跟他們上了一輛非機關牌照的銀色捷達車。上車後請他們出示證件,年輕的男子出示了他的警員證,名叫張遠覓。他們說請我們去談談話,車開到了不遠處的什邡市城西派出所。我發簡訊給李X說"陰天"。

進去之後,我問那個40多歲的警官叫什麼名字,他說他姓葉。他們態度比較好,幾次讓我們喝水,還給徐X發了煙,叫我們坐在沙發上,身份證件拿給他看,並登記。

進來一位王隊長,一身西服,打著領帶,態度也還好。他們問我們來什邡幹什麼。我們說來看看災後的學生。我問你們是怎麼找到我們的,為什麼要帶我們來?葉隊長笑說:哎呀你們這話就不對了,怎麼能是帶呢?這是請麼。我們看到像你們這樣背包的客人來了什邡,怕你們不安全,把你們請來看看需不需要有什麼幫助。你們來我們什邡我們是非常的歡迎的。就這樣隨意的聊了一會。我問他們什麼時候能讓我們走,他們終是回答說,再坐一會嘛,喝點水。

他們進進出出,打電話,在商量事情。很長時間過去了,我問了王隊長好幾遍還有什麼問題,我們需要離開,他們都說坐坐嘛,等一下,一會請你們吃個飯。我說我不要坐,更不想吃飯。這時,我想到他們登記了我們的證件,而我們在德陽的新號碼是用徐X的證件買的,就給李X打了一個電話,說你把你德陽的號碼關機,問我們的話就說是丟了,儘可能不要再扯入第三個人。

持續到13點,王隊長進來說你們倆來錄個口供,兩個人要分開詢問。

後來聽徐X說他被帶到先前的那個接待辦公室,王隊長開始教育他,語氣比開始重了,徐X說你是不是威脅我,他說他是氣憤,說徐X不學好,來給災區添麻煩。這個時候進來了個年輕警官,葉警官把他叫到外面交代了幾句,然後王隊長讓這個年輕的警官給徐做口供。記錄了徐的身份證,然後問他的調查目的是什麼,誰組織的,有沒有經費,我們除了調查學生情況還調查了什麼。因為怕牽扯他人,關係到學生的信息徐都儘可能迴避了。

警方問徐跟我怎麼認識的,問得很細。徐說是在左小祖咒簽唱會上認識的,他問左小祖咒怎麼寫,徐給他寫,"咒"忘了怎麼寫,他問是不是"詛咒"的那個"咒",徐說是,他就自己寫上了。後來這個辦公室帶了兩個打架的人進來,他們是三輪車車伕和乘客,其它的警察在詢問他們情況。

我被問話的地點是在值班4室。給我錄口供的是帶我們來這裡的警員張遠覓。他先登記了我的基本信息,之後開始問話。

我打斷了一下,我說:請問你們是有權利這樣在大街上帶人回來就直接開始問話的麼?有沒有法律規定是可以的?

他說:有的,任何公民。

我說你問吧。他問我你們幾個人來的?答:兩個人。問住在哪裡?答:路邊找的招待所。問來幹什麼?答:看看災區的現狀,紀念下遇難的學生。問你們去過哪些地方?答:洛水,紅白,鎣華。

這時候一個電話打來,他跟對方說知道了,明白。繼續問。這時王隊長推門進來說:你們有個博客是怎麼回事?那個博客是誰的?你們不要以為我們在街上是隨便把你們帶回來的。這個時侯我覺得這件事情他們是瞭解的,是有人看了博客才說出來的話。

我說是艾未未的博客。

問是他讓你們來的麼?答:我自願來的。

問誰給你們出的經費,是艾未未給你們出的錢麼?

答:我們錢不多,給我們出的車費。

問:那就是說是他讓你們來的?

答:你這個人說話怎麼老想把別人給帶進去呢?沒有什麼人命令我們來。

問:你們來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收集學生名單。

問:名單拿來幹什麼?

答:紀念遇難的學生。

問:怎麼紀念?

答:現在只是儘可能收集到這些名單,公布出來。

問:這個死亡數字不是都公布的麼?

答:我們需要具體名單。

問:你們都是怎麼問名單的?

答:墓地裡抄來的。

問:你們見過多少家屬,都說什麼?

答:很少,在墓地遇見過學生和家長。就問你的朋友或是孩子的名字。

問:你覺得問這個到底有什麼用?答:我覺得這是唯一可以紀念他們的東西了,就是想知道他們的名字。我在網上看到一個母親說過,她只想讓全世界都知道她美麗的女兒曾在這個世界上快活的生活了7年。說到這裡我哭了。

張警員沒再說什麼。問我還有什麼要說的。簽字畫押。我比徐X提早問完約40分鐘,天氣特別的陰冷,坐在沙發上,盯著那扇進進出出永遠不會被好好關上的門瑟瑟發抖。張警員拿進來三個盒飯,本不想吃,但身上很冷,吃了兩口卻也實在是難以下嚥。

徐X後來更沒有心情吃。

等待徐X的時候,葉隊長從外面帶來一個女的,挺好看的。見到我就很熱情,讓我喊她譚姐。我問她是做什麼的,她說是做政府部門接待的,她的領導聽說派出所帶來的人,就叫她過來看看。

她跟我聊了一會兒,說自己也是孩子的媽媽,地震的時候的事情也留給她很多感觸。但不管怎麼說,她對我們大老遠從北京跑來做這個事很不理解。

終於等到徐X出來,又來了個曾處長,西服鞋子特別乾淨,領帶打得很好。他給我們介紹了很多什邡災後政府出臺的民生政策,說了很長時間,有包括建房補貼,生育政策,獨生子女教育等等。最後停了一下,看著我說,你們年紀還小,應該好好工作,這才是對我們災區最大的貢獻,現在社會很複雜,你們不要被一些非法分子或是國外敵對勢力所利用了,我們不是不相信你,不是你們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的。

曾處長出門打電話,過了將近20分鐘的時間,譚姐進來說我們可以走了,上級讓我們最好離開什邡,說我們對這裡不熟悉,他們可以送我們去車站,現在就坐車去成都。接著她又出去接了個電話,回來說我們能不能寫個保證就說以後不來什邡調查了。我聽著很彆扭,我說這個我不會寫的,我沒做什麼壞事,也不需要寫什麼保證書,於是譚姐又出門撥了一通電話,說我們可以走了。這是是17點20分。這是我跟徐X第一次進派出所錄口供,有點緊張,天又特別的冷,徐X一直都有點發抖,不過他還能控制。

後來譚姐、孫警員和一個司機用一輛墨綠色奧拓把我們送到什邡南門車站,孫警員送我們下車,我說你們先走吧,我們想買點吃的,他一直看著我們,直到看著我們買好兩張什邡到成都的車票,等我們上了車,孫警員還沿著車窗確認我們是否在車上,我和徐X坐在最後一排,我看他在下面找的太累,就伸手敲了敲車窗,他這才看到了我,我衝他揮揮手。車開了,他們也上了綠色小奧拓,並開車跟著我們走了很遠,直到開到一條通往成都的分叉路口時才離開了我們的視線。

於是我們在車上趕緊與李X聯繫,在車上借了一個鄰座乘客的電話,打了一通給李X,說你打車回家吧,早點回家吃飯。這個時候李X應該是去超市去包,然後打車回成都跟我們見面。路上,我打電話給財經記者李X,他上午給我打過電話,那時候正在問話,我就沒接,我跟李X說我們在回成都的路上,他說我把地址發給你,晚上可以住我這裡,等你們吃飯。

我和徐X 19點30分的時候回到成都車站,出來用公話打給李X確認他也在回來的路上。但李X說他坐車回來的路上看到司機接了一個電話,並回頭看了他兩眼,對著電話裡面說:紅衣服。

這讓我們很鬱悶,我和徐X迅速打車,路上和李X通話說在人民公園見面。

車開到人民公園,我掏錢結賬,這時李X打開前門看見我,打了聲招呼,跟師傅說在往前開一點吧,就在他要上車的時候,一個人把他從車里拉出來,探進頭問徐X叫什麼,要看我們的證件。我們要求他出示了證件後,下了車,才看清他們有十多個人,都是便衣,陣勢很驚人。

我和徐X被帶到一輛車後排,我坐在中間,右邊一個警察在開車後用他的傘把將徐X那邊的門鎖按了下去。應該是習慣性動作,怕我們伺機開門跳車吧。

成都下著小雨,警車開去青羊公安局汪家拐派出所。路上,開車的人態度很凶,對我們說你們要是不老實配合,就叫你知道我們的厲害。然後就命令我們交出手機,交了一個之後還問有沒有了。我聽不懂太多的四川話,後來徐X說,一個警察在車上問青羊公安局的警察說你們那兒有沒有手銬、腳鐐什麼的。對方回答說局裡有吧。到了派出所,我們被分開辦公室問話。

徐X那邊身上、包裡的東西全部翻出來,然後讓他等著。一個年輕的警員守著他,後來進來一個頭髮花白的警官,他準備好問話材料,和年輕警官互相對了一下眼色,點了個頭。然後開始問話。

一開始就是說徐X如果不說實話要負法律責任。徐X把所有的情況都如實回答了一遍。後來問得差不多的時候進來一個戴眼鏡的老警察,繼續問他,比上一個凶一些,嚇唬他那種感覺,老是問做調查是不是有別的目的。徐說沒有,重複了很多次。後來問完了,就坐著等。

由於沒有什麼好隱瞞的,所以徐說不緊張,就是很長時間沒吃飯。因為門開著,可以聽到隔壁警察在說話,感覺他們比較高興。然後還說徐比較好審問,有人還誇獎那個領導說剛開始的工作做的好。徐覺得大概意思是說給我們的下馬威好吧。後來還聽到有人說艾未未的博客就讓他開著嘛,只要他再寫得過火點,就直接給他關了。大概是這個意思。他們都說四川話的。

我那邊問話的是編號007024的吳鳴春警員,是一個比較年輕的刑警,他在一遍登記我基本信息的同時,剛剛那個開車帶我們來的警官進來,要我把包裡面的東西全部拿出來。我包裡面除了一個記事用的本子和相機之外就都是一些日常用品。他把我的錢,發票收據,公民調查的證件翻來覆去的看,最後先是把錢放進我的錢包,叫我放好,其他都排在桌子上面。這時我的手機一直再響,他們不讓我接電話,我知道一定是李X打來的,特別著急,有點慌。我和徐的手機都放在我的桌子上面,兩個手機一會這個響一會那個響的,鬧的我心裏很難受。那人看到李X的來電問我李X是誰?我說我們一起來的朋友,現在成都。他說你給他打個電話,別告訴他你在公安局,問他在哪裡就可以了。我說我不告訴他我在哪裡他也會知道的,我就直接說我在這裡好了,你們去接他就是。他不同意,我給李X打電話,李X說你在哪?我說你呢?他說你是不是說話不方便?我說是,你在哪?他說就在人民廣場,肯德基門口。我說那你在門口等吧。他說你是不是在公安局?我說是。於是他們就出門找李X了。

其實肯德基就在公安局門口,後來李X還說,你們怎麼約了離公安局這麼近的地方見面?

白天在什邡凍了一天,晚上又被成都的便衣帶來,頓時感覺身心疲憊,一直在咳嗽,刑警們看我這樣,就主動給我倒水,態度算是可以。筆錄和白天的差不多,只是更加詳盡了一些。一聽就知道他們對我們的行蹤已經掌握的相當準確。所以回答問題的態度也特別放鬆,畢竟是沒有什麼需要隱瞞的。

在後來問話的過程中,我看到李X包裡的資料也拿到我的桌子上面,知道李X也到了這裡。對我們三個人的問話一直持續到了23點,我們在什邡蒐集到的材料,全部被扣押下來了,裡面有我們的名單、日記、相機卡,有家長們和倖存下來的孩子們親筆寫的東西......。

警方沒有給我們開具扣押物品的清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第一百一十五條對於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最後一個警官把我們叫進一個房間,我們三個人終於在時隔12個小時後見了面。又坐等了大概20分鐘,一個警官說我們可以走了,讓我們會酒店好好休息,不要有什麼顧慮。說明天市局的人要來問我們情況,總之有事沒事都會通知我們的。

2、

下午18:30左右,在網吧終於接到趙X電話,語音低沉:我們已出來,現在開往成都客車上,是由警察直接送到車站的,且後面還一直有人跟著,你打車來成都吧。

我遂結賬,考慮到正式出租車現在駛往成都也許更容易被注意,就打聽是否有其它選擇,網管說,煙廠東門,"黑的"很多,駛往成都,約需1個半小時左右,150元上下。

我步行到所指地點,果見十數面的。租其一先駛往存包地,取出背包,坐後排,駛往成都。

剛至什邡界,司機接電話,似有人問拉什麼人和去哪裡,司機扭後瞟望,道:紅衣服。

我即開始注意司機是否有停下或拉我返回什邡之意,意料之外,約80分鐘左右,即到成都。

途中與趙X簡訊聯絡,知其已至,約人民公園見。

成都火車北站下車,即換出租車至人民公園,其時天小雨,漸至城市中心,霓虹爍地。

人民公園下車,見肯德基,天冷肚餓,入內買熱飲,即電趙X2遍,無人接聽。心知不妙,彷徨無計,盤算先住下,安置背包,再做打算。出門見如家快捷,即訂房一間,將包存在前臺,入房間。此時趙X來電,問我在哪裡,沒有告知,問之:是和公安在一起嗎?答:是,公安已全部瞭解情況,你在哪裡,我們過去找你。

我想先離開酒店,剛出店門,即有一50左右男子尾隨,叫我名字,旋即另兩位中年男子過來,說:公安局的。我要求出示證件,對方較年輕者拿出警官證,但天黑之中,未看清號、名。

三位將我擁至酒店內,問我房間號,並迅速拽過房卡,問詢我隨身攜帶行李,我說:不用上去了,就在前臺。其中兩人上去搜查,另一人與我在酒店大堂,取出背包。5分鐘後,兩人下來,帶我去派出所。我才發現,肯德基、如家都在派出所隔壁。

到派出所被安排到2樓一辦公室,一中年便衣男子開始問話,同時帶我來的警察要求我將身上所有東西放到桌上,並迅速開包檢查,將包內物品逐一取出、查驗、分類放於桌上,後將

手機取走,不知拿到什麼地方。(後臨走時歸還)

一直到23:15許,分別由三位警察輪番問話,問題大致相同: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到過那裡去?你為什麼來?要做什麼?做了什麼?怎麼做的?為什麼做?誰讓你做?讓你怎麼做?給你提供了什麼(錢?物?其它?)?下一步準備到那裡去?我態度坦誠的一一回答:我的簡歷;從北京來;到過成都、什邡、鎣華、洛水、紅白;為在地震一週年之前對遇難的學生做紀念,有名有姓的紀念;調查、統計遇難學生的名單;已統計到100位左右;通過和家長、學生的瞭解進行統計;就為了讓自己和全國關心遇難學生的人們具體知道誰遇難了;我們志願者自發進行活動;沒有人教,因為沒有人知道怎麼做和會遇到什麼情況;志願者團體自費,各小組有交通食宿的基本費用補貼;下一步還將繼續這些工作。

我大致如此真實、真誠、真切的回答了三位警官分別提出的同樣問題。最後在筆錄上簽字,並用右手拇指摁下指紋。

問話其間,有2位年輕人進來,分別持數碼相機和攝像機,讓我站到牆邊,拍照數張,並將桌上我包中資料等悉數拍照、攝像。

三人問畢,均出門,一會一年輕警官進來,指示我將東西裝好,下樓聽取安排。(因絲毫無此方面經驗,後來得知,依據法律,警方扣押物品均需出具清單,並簽字確認;另外問話時警方不得少於2人並均需出具身份證件。可見不是人家不尊重我的權利,只怪我都不知道自己有何權利。)

下樓後終於見到趙X、徐X兩位。時已凌晨。有警官告知:等著,一會給你們安排和答覆,但幾十分鐘過去未見人來,我們也不好意思去問。

終於有一警官過來說:1、你們可以走了。2、明天不要離開,市局的人會找你們對話。3、沒事,好好休息吧。我們問:明天大概什麼時間對話。對方答:9、10點鐘吧。

今天至此。

2009.4.2

早九點起床,在酒店房間等待通知去對話。

但直到11:00,沒有人通知我們,酒店需要退房了。我們考慮是繼續等通知呢,還是主動一點去派出所找對方,最後決定先退房,去外邊吃點飯,昨天一天大家都未吃飯,等通知。

下到酒店大堂,我正辦理退房手續,門外一位警官進來,到前臺站我旁邊問服務員:哪個XX退房了沒有。我慌忙說:我就是,我就是。警官說:我來看看你們退房了沒有,然後看看你們是否需要什麼幫助,比方說送你們去火車站什麼的。我說不用了,我們還要等市局領導通知我們對話呢。我們要求這位警官出示證件,警官迅速拿出。警官說:不用了,今天不對話了。你們準備去哪裡?我們說:現在還沒定下來,我們還得找昨天的警官,把我們被扣押的東西開個清單,其中還有一些我們個人的東西,想要回來。警官說,哦,這樣的話,你們等一下,即出門打電話,一會另外一位警官進來,被介紹是青羊派出所的劉所長,在我們要求下,也出示了證件。 。

我們將意圖複述一遍,劉所長說,哦,這樣的話,你們等一下,即出門打電話。一會進來說,我請示過,大概有這兩個意思:1、你們的物品已被送往有關部門鑑定,待鑑定結果出來後,才有可能處理,或者歸還等;2、你們不要再從事非法調查活動,勸你們盡快離開成都,越快越好。

我們問:1、鑑定需要多長時間?現在請先給我們一個物品清單;2、我們的調查為什麼非法?非那條法?為什麼必須盡快離開成都?如果我們在成都玩幾天是否可以?如果我們繼續統計遇難學生名單會如何?

就這2個核心問題,我們討論了大約1個小時左右。

關於第1個問題,劉所長開始說鑑定也就幾天時間,我們說,那好我們就呆幾天等到答覆再走,劉所長又說,你們還是先離開成都,這個鑑定短期內不會有結果。

關於第2個問題,劉所長表示,調查肯定是非法的,你們認為不非法可不見得就不非法,至於非那條法,到時候我們會告訴你們。我只是勸你們離開成都,在這裡待著對你們沒有好處,只有壞處,至於是什麼壞處,到時就知道了。

最後,我們提出要去吃飯了。劉所長再次鄭重表達了勸我們離開的意思。我們即離開酒店。

下午15點,我們給劉所長去電,重申了想盡快得到被扣押物品清單和個人物品的意願,劉所長仍答:等鑑定出來後即會給你們答覆,但這個鑑定短期內不會出來,勸你們盡快離開成都。

今天至此。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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