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署:丹麥和瑞典違反難民公約(圖)

作者:逸凡 發表:2009-09-09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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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難民署(UNHCR)

【看中國北歐記者逸凡報導】聯合國難民署(UNHCR),認為近期丹麥和瑞典驅逐遣返本國尋求政治庇難的伊拉克人,違反了難民公約。難民公約的條款稱,各國不能把難民遣返回他們可能受到迫害,酷刑,或受到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領土。

聯合國難民署斯德哥爾摩辦公室,對外關係高級主任漢娜•馬蒂森(Hanne Mathisen)說,任何國家把被拒絕政治庇護申請的來自伊拉克中部的難民遣返回該國的這一地區就是違反了聯合國準則的最實質性的部分。

丹麥政府整合部部長彼特•羅恩•霍恩拜克(Birthe Rønn Hornbech)對聯合國難民署的發言表示震驚:

她對丹麥政治報(Politiken)記者說,我認為難民署聲稱丹麥政府違反難民公約的說法太誇張了。 彼特•羅恩進一步強調說,遣返被拒絕庇護申請的伊拉克人完全符合丹麥法律,並沒有違反任何公約。

上週二, 22個被遣返回巴格達的伊拉克難民中的有五人被伊拉克當局拘捕,而其餘的人拒絕離開機場。據丹麥庇護的權利組織(Asylret)報導,約90名丹麥的伊拉克難民在布羅松教堂(Brorson Church)的牧師佩爾•拉姆斯達(Per Ramsdal)的幫助下已轉入地下躲藏。

丹麥的鄰國瑞典,自2008年2月瑞典與伊拉克的遣返協議生效後,已經驅逐了323名難民庇護申請被拒的伊拉克人,並將他們全部強制遣返回伊拉克。而這僅僅是個開始。在未來幾年內,還有一萬多名到瑞典尋求庇護被拒絕的伊拉克人將被強制遣返回伊拉克。而此前,瑞典曾是接受伊拉克的庇難人數最多的歐洲國家之一。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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