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討債被警方擊斃,6年後立案

作者:李滄海 發表:2010-03-1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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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李滄海綜合報導】據華商報報導,6年前發生的「陝西老人討債被擊斃」一案,日前終於進入司法程序。3月1日,蘭州市中級法院正式受理了死者兒子薑偉狀告甘肅省公安廳「行政不作為」案件。

2004年9月26日早7時,單腿拖著假肢的陝西老人姜雲春,到蘭州市向張鳳林討債。張鳳林的妻子報案稱姜雲春說自己懷揣炸藥包,不給錢就會引爆。接警後,蘭州市警方在3處佈置了狙擊手。當日下午4時許,拿到部分還款的姜雲春走出欠債人房間時被警方擊斃。事後查明,姜雲春身上無任何爆炸物。

得知父親討債被擊斃後,姜雲春的兒子薑偉先後向蘭州市中級法院、甘肅省高級法院提起訴訟,但都被駁回。他向蘭州市檢察院提出控告,也一直沒有下文。無奈,他向蘭州市公安局的上級甘肅省公安廳申請行政復議,要求依法確認蘭州市公安局開槍行為的違法性,結果是不予受理。

據稱在今年「兩會」的前夕,甘肅省政法部門經過研究,同意以司法程序解決討債被擊斃事件。3月1日,蘭州市中級法院正式受理了姜偉起訴甘肅省公安廳不作為一案。蘭州市中院給姜偉出具的「預收案件訴訟費通知書」顯示,該案案由為「其他行政糾紛」。

「討債被擊斃」案件發生後,中國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多名專家教授表示支持姜偉依法維權。陝西省警官職業學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王革峰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警察開槍有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性質,但在此事件中,蘭州警方在沒有判明情況和情況並不緊急的前提下開槍,違反了《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器械武器使用條例》,且造成了嚴重後果,涉嫌濫用職權。」

有網友跟帖諷刺道,感謝天恩,感謝政府,研究了6年,終於立案了。

http://bbs.secretchina.com/viewtopic.php?f=31&t=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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