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黑幕和網路言論自由

—— 略論因「嚴曉玲事件」引起的「誣告陷害」案

作者:杜光 發表:2010-04-19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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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一滴水可以見太陽。確實如此,每年數以萬起甚至十萬起的群發性事件和層出不窮的冤假錯案,每一樁都可以映照出專制主義的魔影。特別是近幾年來,許多執法機關墮落成為專制政體的工具,為權貴豪強服務。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壓制敢於起來抗爭、維護自己權益的平民百姓。為了滿足權貴豪強的願望,甚至挖空心思地顛倒黑白,是非不分,無中生有,移花接木,把維權人士和無辜群眾關押審判,充分暴露出與民為敵的專制主義本質。最近正在福州上演的一場「誣告陷害」 案,典型地表現了這種時代特徵。

這件案子起源於福州市閩清縣的「嚴曉玲事件」。2008年2月11日晚上10點多,嚴曉玲從「麗歌」KTV被送到縣醫院急救室,經搶救無效死亡。嚴母林秀英趕到醫院,看見女兒死後情況,聽了一些話,認定25歲的女兒是被輪姦致死。為了替女兒討回公道,她不斷上訪、告狀,一年多沒有任何結果。

2009年6月23日,網易、新浪、天涯社區、凱迪社區、反腐論壇、鳳凰論壇等網站轉載海外網上的文章,如《嚴曉玲:她比鄧玉嬌悲慘一萬倍》、《慘絕人寰:嚴曉玲被八人輪姦》。福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動,第二天下午就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警方鑑定結論:嚴曉玲系因輸卵管妊娠破裂導致出血性休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輪姦致死問題。

警方的表態在網上引起強烈反應,還陸續出現了林秀英口述案件的錄像視頻,又有文章揭露官方恐嚇林秀英。6月26日到7月中旬,福州馬尾警方以涉嫌「誹謗」 罪,先後拘捕了文章和視頻、錄像的作者範燕瓊、吳華英、游精佑及網帖傳播者多人。7月31日,馬尾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誣告陷害」罪批准逮捕範、吳、游三人,其餘陸續釋放。

2009年11月11日和2001年3月19日,福州市馬尾區法院兩次開庭審理,第二次開庭僅用了兩分鐘,因檢方提出證據不充分,要求再次補充偵查而決定延期審理。

這個案件的怪誕之處在於:出現在網上的文章和錄像、視頻,都是根據林秀英的口述內容記錄或製作的。如文章說林秀英到醫院看到女兒「僅穿睡衣,頭髮凌亂,面目猙獰,牙關緊咬」,「兩隻手腕上有幾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醫護人員議論:‘這個女孩死得太慘太慘’,‘連短褲胸罩都沒有穿’,‘至少五六個人以上輪姦,甚至死後還姦屍’。」有人還告訴她:她女兒曾被八人輪姦,其中還有警察;「麗歌」KTV的股東是縣公安局某副局長、某科長,縣檢察院某副院長等等。文章記錄的都是林秀英的原話,錄像視頻所拍攝的也是林秀英的口述實況,而且在送到網上之前,都經過林秀英看過,取得她的同意。即使內容有不實之處,「誣告陷害」的也是林秀英,範、吳、游等人只是把它傳到網上,怎麼反倒成了「誣告陷害」的主犯了呢?更何況,文章和錄像視頻的內容,都是林秀英在一年多來的上訪、告狀時反覆提出過的,官方曾多次做她的「思想工作」,從來沒有說她誹謗或誣告陷害,為什麼現在要把這些罪名按在僅僅是傳播者的身上?

為了打破這個謎團,我在網上搜索了範燕瓊、吳華英、游精佑的情況,進一步發現了由許多「潛規則」串起來的司法執法的黑幕。

原來範、吳、游等人都是維權運動的積極份子。範燕瓊的女兒說她母親經常同情弱者,幫別人寫文章寫狀子,曾因維權和籌備成立社會團體,多次遭到抓捕、抄家,甚至長期羈押。我從範燕瓊的博客「神州有淚」上看到,就在她被捕前的一個多月時間裏,她就寫了七八篇維權和紀念「liu四」的文章。6月6日她前往武夷山看望維權朋友,還受到便衣跟蹤偷拍。這次她在網上披露林秀英的口述材料,引起海內外的強烈反應,接著又著文揭露官方恐嚇林秀英,成為被拘捕的直接原因。游精佑是畢業於西南交通大學的橋樑工程師,同事們反映他工作出色、技術精湛,為人謙虛,責任心強;在出色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他多年來致力於幫助弱者維權,因此曾多次受到警方的傳訊、警告。這次被捕是因為他根據範燕瓊的文章,為林秀英製作了「自說自話」的視頻,在網上廣為傳播。吳華英更是親身體會蒙受冤案的痛苦,她弟弟吳昌龍因2001年6月24日發生在福清市紀委門口的爆炸案被羈押判刑,進入二審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迄今沒有結案。在幾次審理中,吳昌龍和其他當事人都否認涉嫌犯罪,且指控偵查期間遭到刑訊逼供,所有律師也為他們作無罪辯護,但都無濟於事。八年多來,吳華英四處奔走,上訪申訴,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所以她對林秀英特別同情,為她製作了錄音錄像,並且發到網上。

我從這些材料裡領悟到,範燕瓊等被拘捕,不僅僅是因為替林秀英鳴不平。他們多年來的維權活動,早就使他們成為官方的眼中之釘;為林秀英鳴冤,只不過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這個「誣告陷害」案的實質,不在於嚴曉玲的死因和某些幹部被「誣陷」,而是官方對維權運動的打壓。

維權運動是廣大民眾同權貴豪強之間的矛盾尖銳化的表現。有權有勢的官吏或與豪強相勾結,或直接利用權力,剝奪老百姓的權利,侵害民眾的利益,這才引起群眾的抗爭。在這個尖銳的矛盾與鬥爭中,一個真正「以人為本」的政府,就應該站在民眾一邊,嚴懲那些為非作歹的權貴豪強,維護群眾的權益。但現實的情況卻完全相反,許多地方政府都不約而同地站到權貴豪強的一邊,動用暴力或司法手段,打壓民眾。而當一些有正義感、社會責任感的律師和社會人士挺身而出,為民眾仗義執言時,他們打壓的目標就轉移到這些維權人士的身上。而就我的視野所及,維權人士無一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們正因為熱愛這個國家,為了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國家的尊嚴,才奮不顧身地對那些損害國家利益的罪惡行徑,展開堅決的鬥爭。對維權人士的打壓表明,在人民大眾同反動的權貴資產階級、豪強資產階級的鬥爭中,國家權力被用來保護反動階級,鎮壓人民,鎮壓愛國者,從而充分暴露出這個國家機器的專制性和反動性,這正是司法機關遍佈黑幕的基本原因。

在當前的這個「誣告陷害」案裡,暴露無遺地展現出國家權力被用來打壓維權人士的真相。首先,既然是「誣告陷害」案,就應該由被「誣告陷害」的人提出訴訟,但這個案子卻是作為公訴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把被「誣告陷害」的官員的名譽,等同於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其次,被告拘捕之初,家屬和律師要求會見,警方卻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會見;再次,範燕瓊被關押半年,已經基本癱瘓,11月開庭時是坐著輪椅出庭的。律師和家屬多次申請取保候審,都遭到拒絕,理由是她「具有社會危害性」,換句話說,是為了社會利益、國家利益。為什麼這樣一個普普通通的案件要提起公訴,而且涉及國家利益、國家機密呢?我從另一個材料裡獲知了這個潛規則的邏輯。去年7月3日,鄂爾都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吳保全誹謗案,提起公訴的檢方表示:「之所以是公訴而非自訴,是因為吳保全的帖子嚴重損害了前市委書記雲峰的形象,而雲峰的形象也是鄂爾都斯的形象。鄂爾都斯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吳保全的帖子不僅對雲峰構成了誹謗,更是嚴重地損害國家利益。」在這個邏輯裡,官員形象=城市形象=國家利益。按照這個邏輯,維護貪官污吏的形象,打壓維權人士,都是是符合於國家利益的。這不禁使我聯想到,在2008年的奧運會開幕式上,9歲童星林妙可的獨唱,後來被揭發是假唱,主辦方的解釋也是出於「國家利益」的需要。一個泱泱大國的「國家利益」,居然需要通過剝奪公民權利、打擊愛國人士和弄虛作假來維持,這對於每一個有自尊心的公民來說,都是莫大的恥辱;而那些掌握權力的官老爺所宣稱的「國家利益」,恰恰是同國家利益背道而馳的罪惡行為。嗚呼!國家利益,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通過對這個案件的考察,進一步加強了我的兩點認識。第一,維權運動的擴大,培育了一大批為了社會公正和國家利益而甘願奉獻自己的智慧和精力的仁人志士。他們心胸開闊,志向高遠,思想明確,意志堅定,是我們民族的精華,是國家的希望所在。範燕瓊在她的博客「神州有淚」裡,標明開博的宗旨是「真實記錄,清算罪惡,不圖回報,只求真理」。她寫的許多博文,都體現了這個精神。如她為一位公正廉明的檢察官任建平打抱不平,連續寫了四篇文章。任建平為官清正,「凡是案件落在他的手中,無論背景如何,他都要查個水落石出,因此得罪了不少官員。」他當了三十多年的「助理檢察官」,許多同事都已升遷,有的成了廳級幹部,他卻還是助理檢察官;他多次奮不顧身地救起溺水者,有關部門卻不承認他的見義勇為事跡。儘管遭遇這些挫折,任建平仍然不斷著文,表達「陽光司法」的決心。範燕瓊稱讚他「幾乎完全沈迷於追求‘陽光司法’的光榮與夢想之中」,說他的文章「閃耀著人文主義理想之光」。這些博文使我具體地認識到,在黑幕重重的司法界,還有著執意追求「陽光司法」的清官;同時也讓我看到,執法公正、主張「陽光司法」的官員為什麼會受到排擠的另一個司法黑幕。

游精佑幫助弱者維權的抱負,可以從他去年11月11日在法庭上的陳述裡找到答案。他說:「首先,我是一個教徒,與其說我信仰天上的上帝,不如說我信仰頭頂的正義和內心的良知。」正義和良知,正是一切維權人士和愛國者的共同信奉的原則。這個共同點把天南地北的維權人士聯繫在一起,團結在一起。據劉曉原律師在博客裡報導,去年11月23日,在北京的二十多位維權人士,包括楊佳的母親,為尚在獄中的游精佑舉辦了42週歲的生日晚會。這是何等可貴的情誼啊,它體現出的不僅僅是出於道義的同情,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維權的愛國者之間的團結和相互支持、相互激勵的凝聚力。民間的維權愛國力量的團結和凝聚,是公民社會發展的一個十分可喜的趨勢。

第二,由於輿論導向對媒體的封鎖,網際網路已經成為維權運動和民主運動的越來越重要的陣地。近幾年來,許多官場黑幕、貪官污吏,就是在網際網路上被揭露的。福州的「誣告陷害」案,也導源於網際網路。與民間越來越多地利用網際網路的同時,官方對網際網路的控制也越來越緊。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就反映了網路言論自由同文化專制主義的矛盾,鬥爭的結果是兩敗俱傷。官方沒能壓服谷歌接受過濾敏感信息的條件,在全世界面前既丟了面子,又再次被證實了壓制言論自由的文化專制主義本質。至於谷歌,放棄了中國市場自然是一個巨大的損失,但它可以繼續在香港為大陸網民提供服務,繼續保持了它的社會影響。我認為,網路言論自由和文化專制主義的矛盾與鬥爭,或者換句話說,對網路言論自由的限制和反限制的鬥爭,目前還方興未艾,鬥爭正在繼續發展。應該承認,在這場鬥爭中,文化專制主義由於有強大的政治權力做後盾,一直處於有利的優勢地位,但是,網際網路的無往弗至、無遠弗屆的的特點,給網民提供了無數可供利用的條件;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將會開闢反限制的新渠道、新條件。所以,我對網際網路的發展前景是比較樂觀的,問題是如何充分利用現有的條件,進一步發揮網際網路在維權運動和民主運動中的作用,還有待於大家的努力。

目前,許多網友都在關切著「誣告陷害」案的進展,被告的律師也在進行不懈的努力。希望福州的司法當局能夠重視網上的民意,對範燕瓊等三人作出無罪的判決。雖然這個希望非常渺茫,但我還是殷切地期待著奇蹟的出現。

2010年4月15日

今天獲悉,福州市馬尾中級法院已於昨天上午判處範燕瓊有期徒刑兩年,吳華英、游精佑各有期徒刑一年。我在文末的渺茫希望已經落空。但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有上千人從全國各地來到馬尾,對這三位維權人士表示支援;另據老虎廟博客報導,有兩千多人參加了這個案件的「關注團」。這是多麼令人鼓舞的信息!它給我們傳達了一個可喜的信息:公民社會在成長,民間的民主力量在凝聚。這是一縷希望之光,散佈在全國各地的這些光束的彙集,將會照亮整個中華大地!

2010年4月17日上午補記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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