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縣煤炭局原書記法庭上稱縣委書記索5千萬

發表:2010-05-0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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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郝鵬俊(前排左一)在庭審現場。

4月15日,山西蒲縣煤炭局原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犯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妻、蒲縣民政局原副局長於香婷也因犯逃稅罪等罪被判刑13年。此外,郝鵬俊夫婦還被判處1.7億元的巨額罰金。

郝氏夫婦落馬軌跡是官煤勾結最赤裸的圖譜。法庭認定郝鵬俊從2000年即開始經營蒲縣成南嶺煤礦,而2005年,郝鵬俊已做出「退股」行動並向當地紀委說明。但證據表明,所謂退股只是一場把戲,而在當時嚴查整頓的風頭上,退股官員不乏其人,甚至還有現任蒲縣煤管局局長。至今,卻只有郝氏夫婦「以身試法 」,山西「官煤」勾連之深,可見一斑。

局長夫婦二人初試官煤

郝鵬俊,男,1950年出生,山西蒲縣太林鄉人,歷任蒲縣地礦局局長、煤炭局局長,2006年10月任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其妻於香婷,案發時任蒲縣民政局副局長。

司法文書顯示:1999年4、5月份,時任蒲縣地礦局局長的郝鵬俊找到蒲縣太林鄉西開府村支書喬銀喜,表示要在牛上角驢駒溝打煤窯,雙方商量好佔地問題後,達成了口頭補償協議。

2000年3月,郝鵬俊和於香婷夫婦找到於小紅(於香婷的弟弟),請他出面開辦成南嶺煤礦。郝鵬俊對他說:「我們兩口子工作忙,你先給我們招呼住攤子,等煤礦盈利了,我們不會虧待你的。」

隨後,郝鵬俊夫婦開車帶路,於小紅開著他的三輪車,車上放上了生活用品和帳篷,到達蒲縣太林鄉牛上角村(西開府村所屬自然村)。去了以後,於小紅就組織工人搭帳篷、蓋房子。

郝鵬俊聯繫山東籍的礦工隊開始打井口;憑藉地礦局局長的面子,賒來了價值35萬多元的礦山設備;可還是缺資金,於香婷就找到其妹夫高海賓借了40萬元。之後,辦理煤礦手續、井下擴大生產、井上標準化建設等,也都是郝鵬俊夫婦投資並一手打理。

2001年4月,牛上角村村民組組長王旺旺去找郝鵬俊,要求佔地補償費增加至每年3萬元。在上述所有協議中,都是於小紅簽的字。

在工商設立登記等公開資料中,產權所有人是太林鄉西開府村民委員會。成南嶺煤礦的法人是於小紅,郝鵬俊夫婦每月支付於小紅5000元工資。

事實上,西開府村沒有投入一分錢,該村的領導和村民都知道成南嶺煤礦的老闆是郝鵬俊,有事直接找郝,郝不在時,就找於小紅。

於小紅在法庭上作證稱,煤礦的日常管理、聘用哪支採煤工程隊、所有後勤管理人員、原煤銷售、價格、結算方式等等都由郝鵬俊兩口子決定,每逢「風聲緊」的時候,生產是停還是繼續,於小紅也要請示郝鵬俊,然後再把郝鵬俊的意見傳達給採煤工程隊。

2002年,成南嶺煤礦順利出煤。但是,當時的煤炭市場還較為低迷。據知情人透露,2003年,蒲縣全縣產煤僅30萬噸,採煤技術非常落後,以掘代採,回採率只有15%,資源浪費嚴重。成南嶺煤礦勉強經營下來,2002年底,35萬多元的賒銷款陸續還清,於香婷也還了高海賓的48萬元(加了8萬元的利息)。

局長的煤礦成全縣採改「試點」

2002年6月,郝鵬俊當上了蒲縣煤炭局局長,成南嶺煤礦乘著「局長」的東風,得利頗多。

據相關司法文書顯示,2003年5月,蒲縣部分煤礦安裝瓦斯監測設備,郝俊鵬與煤炭科學院重慶研究院銷售二公司聯繫,購置了13萬元的礦用監控電纜。這些電纜被拉到成南嶺煤礦使用,當年6月底,郝鵬俊簽字後,浦縣煤炭局財務墊付了13萬元的電纜款。

2003年10月,郝鵬俊以蒲縣煤炭局局長的身份,帶領當地4個煤老闆到徐州礦務局考察,並下井參觀徐州礦務局煤礦的採煤方法,當時,郝俊鵬代表成南嶺煤礦與徐州礦務局孟煤項目部簽訂協議,井下通風、採煤機電由對方負責。

當年11月,孟煤項目部開始採煤方法改造設計,12月23日,郝鵬俊安排蒲縣煤炭局向孟煤項目部支出10萬元,作為設計費用。

知情人透露,成南嶺煤礦由於採煤方法的率先改進,成為全縣的「試點」。2004年後,蒲縣先後有20多座煤礦與徐州礦務局合作,單井年產量由3萬噸提高到目前的30萬噸,通風管理完成系統化,回採率也由原來的15%提高到65%。

2004年,成南嶺煤礦繳納1500萬元的採礦權價款。煤礦生產所需的「六證」齊全,核定產能30萬噸/年。2007年,西開府村民委員會將「100%產權」轉讓給於小紅,成南嶺煤礦成為一人獨資的企業。

煤炭市場也一路高漲,蒲縣2008年的實際煤炭產量竟突破1000萬噸。成南嶺煤礦的財富也迅速膨脹,成南嶺煤礦由當初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產5285萬餘元、淨資產1700萬元的煤礦企業,職工達500多人。

郝鵬俊夫婦也深知「官煤」的利害,採取了許多規避措施。

於小紅在法庭上說:「成南嶺礦屬於個人企業,由於我姐夫和我姐都是幹部,我姐夫說幹部不准經營辦企業,就讓我給他們的煤礦當法人代表,他們在工商註冊過程中就把我虛報成法人代表,我開始不知道這件事,他倆事先也沒有和我說過,後來我知道了我是煤礦的法人代表,考慮到我和他們是親戚也沒有推諉。」

相關的司法文書顯示:為了規避實名存款制,2005年,於香婷通過蒲縣喬家灣信用社,用「辛焦平」、「辛秀萍」的名義開了兩個賬戶,專門用於成南嶺煤礦給採煤隊發工資。辛氏二人是信用社一名工作人員的親戚,並不知情。

局長庭上稱落馬「事出有因」

戰戰兢兢的郝鵬俊,官場並非一帆風順。2005年,蒲縣克城鎮二坑口發生有害氣體窒息致4人死亡事件,根據上級精神,郝鵬俊「引咎辭職」,擔任煤炭局黨總支書記。

  2008年8月前,蒲縣縣政府要求境內所有煤礦停止生產,郝鵬俊自恃自己六證齊全,拒不停產。同年9月,臨汾市襄汾發生潰壩事故,山西各級政府又嚴查煤礦和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問題,成南嶺煤礦在此期間出產的煤炭,被蒲縣紀檢部門予以查扣。

緊接著,2008年10月,紀檢部門先後將郝鵬俊夫婦「雙規」。2009年9月14日,郝鵬俊夫婦被提起公訴。

今年4月15日,郝鵬俊因犯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被山西省蒲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法庭認定郝鵬俊控制的成南嶺煤礦利用銷售差價逃稅1871萬多元。

郝鵬俊妻子、蒲縣民政局原副局長於香婷因犯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刑13年。郝鵬俊夫婦還被判處1.7億元的巨額罰金。

宣判的當天,郝鵬俊在法庭上稱:「我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事出有因。蒲縣縣委書記問我要5000萬,時間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審法官鄭蒲隆即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了這個陳詞。

目前,郝鵬俊、於香婷以及成南嶺煤礦的賬戶資金被浦縣公安局凍結5330多萬元,被蒲縣專案組(紀檢部門)凍結6798多萬元,超過1.2億元;郝鵬俊、於香婷夫婦在北京購置的35套房產也遭凍結,房產合同價款共計1.6億多元。

上述資金,通過法院裁定,已經被劃財政指定賬戶,北京房產也將實施拍賣。

局長的「退股秀」

2005年8月,中紀委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凡本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以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上述人員,要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資,並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報告並登記。2005年8月,臨汾市紀委展開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投資入股煤礦行動。

郝鵬俊找到堂兄郝神鎖,請他幫忙「應付檢查」。2005年9月20日,於小紅、郝鵬俊、郝神鎖3人簽訂了一份協議書。協議規定:「郝鵬俊自願退出經營,今後不再參與煤礦經營管理等一切事務;郝鵬俊退出後,煤礦所有權歸於小紅和郝神鎖,煤礦的經營、管理由於小紅、郝神鎖負責,郝鵬俊不得干預。」

在向紀委部門遞交的情況說明裡,郝鵬俊稱「成南嶺煤礦簡易投產後,國家對煤炭行業,特別是安全方面的政策力度逐年加大,煤礦一直處於整頓狀態。整頓期間按規定產出的少量煤,賣出後不足以維持煤礦在採改及安全方面的巨大投資。面對煤礦越來越大的投資、越來越緊的產業政策和越來越嚴格的安全責任追究,加之自己年齡偏大、精力有限,我早已萌生退意……」

「但現在看來,這既不符合國家規定,又與黨的政策格格不入,自己身為國家幹部參與投資開辦煤礦是極端錯誤的。……我在政策規定的期限內退出了煤礦經營並撤出了股份。我決心以此為戒,不再參與此類事情。」

在《臨汾市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登記表》上,「撤出資金情況」一欄中顯示:郝鵬俊35.7萬元出資已於2005年9月20日撤出。

而上述情況一審法庭並未採信,法庭認定郝鵬俊是成南嶺煤礦的實際控制人,其妻於香婷負責原煤銷售和財務。

蒲縣官煤「前傳」

「國家工作人員不准經商辦企業,國家早有明文規定,但自己對此認識不深、重視不夠,以為靠自己的能力掙點錢沒什麼……」這些文字出自2005年郝鵬俊寫給紀檢部門的「情況說明」。

記者調查得知,在2005年臨汾清理國家幹部煤礦入股行動中,與郝鵬俊一起退股的浦縣幹部,至少有18人。

山西省工商局的檔案資料顯示:2003年,原國有蒲縣紅髮煤業有限公司改制後,時任蒲縣縣長助理兼預算外局局長的竇建林出資82.5萬元,成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75%。

距國家規定的退股最後期限僅一週,2005年9月15日,竇建林將股份全部轉讓,退出該公司。竇建林是現任的蒲縣煤炭局局長。

今年4月28日,記者電話聯繫上了18名幹部中的4名,向其詢問當時的退股情況。

蒲縣公安局副局長郭學全向記者稱「不清楚這個情況(退股),(與此)沒有任何關係」。

蒲縣勞動局副局長楊金海向記者確認參股蒲縣太林鄉西溝煤礦,他稱自己在西溝煤礦的股份2005年退出了,2008年,西溝煤礦也已經完成整合。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西溝煤礦被蒲縣東勝煤礦收購,又逢2009年末山西煤礦資源整合,太原煤氣化股份有限公司(國內A股,000968)與山西蒲縣安泰煤焦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曹銀虎共同設立山西蒲縣華勝煤業有限公司,東勝煤礦被其收購。

蒲縣安全生產監督局局長張虎平也向記者確認參股位於蒲縣二坑的一處煤礦,但是因審批問題被關閉了。「當時(煤礦)是市裡批的,不是省裡,(所以)二坑一帶的煤礦都關了」,張虎平說。

蒲縣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王小平向記者否認曾入股克城鎮侯家溝煤礦,「當時有三四個人在搞,我給(幫助)他們聯繫過。」

「天價罰單」

4月15日,郝鵬俊、於香婷、於小紅3人一審被處以巨額個人罰金:郝鵬俊罰金8500萬元、於香婷8500萬元、於小紅5600萬元,連同判罰成南嶺煤礦的單位罰金9860萬元,罰金總額高達3.24億元,堪稱「天價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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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豪宅35套

郝鵬俊在北京的35套房產,基本都在三環內。其中,宣武門外大街92號海格國際大廈17套,郝鵬俊名下13套,其餘在子女名下;朝陽區關東店四巷朝外 SO H O和南三里屯危改小區通盈首都花園巴黎城共17套,均在郝的妻子於香婷和一子一女名下;另外,於香婷名下還有宣武區房產一套。

這些房產購置時的合同金額是1.67億多元,按現在市價有可能翻番。
 

来源: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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