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籍加拿大做假 將罰款10萬坐牢5年!

發表:2010-06-12 15:1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聯邦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週四向眾議院提出公民法修正案,建議將入籍做假違法行為的最高罰款提高100倍,即從1,000元升高至10萬元,最高刑期也從1年調高至5年。修訂法案也將使政府更容易撤銷通過做假而成功入籍人士的國籍。

  新法同時加入有關申請入籍「居住」(residence or physical presence)的定義,要求「人必須在加拿大」4年住滿3年,以便鼓勵移民盡快融入社會。此外,新法還將加入條款,禁止在國外已被起訴、有可能被刑事起訴或已入獄的人士入籍。新法建議,如果海外加拿大人是為加國政府工作而駐外,則他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不受無法將公民權傳至下一代的限制。
 

来源:網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