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案與林昭案的啟示

作者:劉鳳梧 發表:2010-07-0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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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血書

鑒湖女俠秋瑾於1907年與徐錫麟等組織光復軍,密謀在安徽、浙江等地起義,反抗滿清統治。不料被奸人胡道南出賣,紹興知府貴福電請浙江巡撫張曾揚同意,即於1907年7月14日(一說13日)派山陰縣令李鐘岳率兵包圍秋瑾所在的大通學堂。

李鐘岳耕讀傳家,為官深得民心,他不甘心做清廷的忠實鷹犬,面對捕殺革命者的苦差,也曾多次婉言拒絕;但滿族出身的貴福執意不從,他只得昧著良心執行命令。逮捕現場,為防意外,他曾多次向士兵大聲疾呼「但加逮捕,弗許傷害」。秋瑾被押至山陰獄中,貴福立即命李鐘岳連夜嚴刑拷問。但李鐘岳不肯刑訊逼供,只是拿出紙筆讓秋瑾自己書寫供詞,這才留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的千古絕唱。貴福急於結案,7月15日,便匆匆忙忙與張曾揚往復電報商議,最後張同意「將秋瑾先行正法」。貴福如獲至寶,立即命令李鐘岳執行。李鐘岳正義凜然地反問:「供證兩無,安能殺人?」因此「竭力阻拒,幾至衝突」。但是上命難違,拖至子夜時分,他只得去見秋瑾,告之:「事已至此,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他「淚隨聲墮」。李鐘岳仍儘自己的能力所及,答應秋瑾提出的「不要梟首,不要剝去衣服」,使之最後保存了一點點做人的尊嚴。

李鐘岳此舉當然大大地觸怒了貴福等人,沒過多少天,他便被撤職了。離開山陰前夕,他憤怒地將大堂所陳列的天平架劈毀,並擲地有聲地大呼:「若藉此相見好上臺,便是禽獸!」他暫寓杭州,良知和正義每天煎熬著心靈,經常反覆念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漸漸地,他產生了以死殉道的信念。幾次自殺均被人救下,不幸最終還是自縊於屋旁,離秋瑾被害還不到一百天。公平地說,李鐘岳對於秋瑾之死,是沒有多大的責任的。他對「禽獸」們的野蠻法律無可奈何,但展示了封建時代一個知識份子的美好人性。所以,《新浙江潮》主筆王卓夫說:「李公為專制時代良吏,既因秋案如是,乃附祀秋祠,以光泉下,該社均表同情。」

秋瑾遇難之後,《申報》、《文匯報》、《時報》等各大報紙紛紛斥言:「紹府蒙上,浙撫欺君,秋瑾無供無證,處以極刑,無法可據。彼所根據者,是彼心腹中野蠻之法律。」在輿論壓力下,貴福、張曾揚在原地呆不下去了,貴福謀調浙江衢州未果,轉而請調安徽又被拒絕,只好改名換姓再設法鑽營出路;張曾揚欲調往江蘇,也遭到當地的強烈反對,不久,即鬱悶而死。

我們應該特別指出,因秋瑾被殺而引發的李鐘岳的自殺、貴福的隱匿、張曾揚的郁死,都是發生在滿清王朝尚未垮臺的時候,專橫昏聵的慈禧太后還握有絕對的權力。是輿論,是民心的向背,對上述三人形成了強大的心靈拷問;三人末路有所不同,也折射出他們人性有善惡之分、美醜之別。

林昭,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是一個非常陌生的名字。她1954年以江蘇高考第一名被錄取到北大中文系新聞專業,很快便以「才女」之名聲震全校,曾任北大學生綜合性文藝刊物《紅樓》的編委。

1957年,一個漆黑的夜晚,「左派」們集中火力反擊「右派」,前呼後應,聲嘶力竭。林昭一反往日的文雅溫柔,奮力跳上一張餐桌,憤怒地反駁:「我們不是號召黨內外的人提意見嗎?人家不提,還要一次次地動員人家提!人家真提了,怎麼又勃然大怒了呢?……自整風以來我一直沒有說話,也沒有寫過什麼,為什麼?我料到:一旦說話也就會遭到像今天這樣的討伐!」面對「你是誰」的喝問,她朗朗地答道:「我是林昭……你記下來,雙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刀在口上也好,刀在頭上也好,今天既然來了,也就沒那麼多的工夫去考慮那麼多的事!」

從此以後,林昭便踏上了萬劫不復之路,被劃為「右派」,勞動教養,判刑二十年,直至被秘密處決。但即使在1980年8月20日上海高級法院為她作出的 「平反裁決」中,都沒指出她到底是以何罪名罪狀被處死!連個「莫須有」也沒有!

在獄中,林昭的雙手曾被兩副手銬交叉背銬達半年之久,就連女人的生理期來了,也毫不寬貸。管教人員還唆使同牢的女流氓、娼妓們撕、打、掐、踢、咬、抓林昭。林昭常常被折磨得口鼻流血,臉被抓破,遍體疼痛;衣服褲子也都被撕破。甚至有的獄警還想強姦他,迫使她不得不每天把上下衣服用針線縫起來,大小便時拆開,便後再縫上。

真正令林昭走上死亡之路的,恐怕還是她在監獄中割破血管,用發卡沾著寫在衣服、被單、牆壁上的幾十萬字的詩文。

她寫道,「1957年是一個染滿中國知識份子界和青年群之血的慘淡悲涼的年份」,她斷然不能容許自己墮落到暴政奴才的地步」。

她對於自由的理解,對奴役制度的思考也達到通常難以企及的高度:自由是一個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體,只要還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實而完滿的自由;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即使奴役他人者也同樣不得自由。她說:當我們深受暴政的奴役,我們不願做奴隸的同時,我們自身作為反抗者,但也不能建立新的形式的奴役制度。

在萬馬齊喑的年代,她的吶喊使我們這個民族於天地之間站立的時候,減少了一點兒愧色。

直至今天,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林昭的片段詩文,這還是一個有良知的獄警,冒著殺身大禍從獄中為她偷送出來的。而林昭用絕食等激烈手段,強行迫使獄方所保留下來的全部原始審訊記錄,據說有四大箱,同被搜繳的其他遺著一起檔案封存,聲稱五十年以後才能解密。

她這樣一個思想的先驅,行動的巨人,當然不能見容於20世紀50年代的中國,她自己也知道「他們殺機已定,哀求之與痛斥之,其結果完全相同。相信歷史總會有一天會說到今天。」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押赴上海龍華機場,口中塞著橡皮塞子,防止她喊口號,頸部綁著塑料繩子,扣緊喉管防止她發聲。在機場跑道上,執行人員向她腰上猛踢一腳,跪地之後對準她開了一槍。她倒下後又慢慢爬起,他們又向她開了兩槍。看她倒地不再動彈,便將她拖入一輛吉普車飛馳而去。事後,有關人員還找到林昭之母,讓她上繳子彈費。林母聽後,當即昏厥倒地。

秋瑾被稱為中國有史以來因政治而被殺害的第一位女性,林昭能不能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因「思想罪」而被殺害的第一位女性呢?殺害秋瑾的直接責任人是張曾揚、貴福、李鐘岳,將林昭劃為「右派」、判處徒刑的直接責任人是誰呢?殺害林昭的直接責任人又是誰呢?迄今為止,任何媒體上都未曾明確透露也從未聽說過任何參與整治林昭的人站出來公開認錯道歉。這些人的思想境界同李鐘岳相比,簡直有天地之別,即使同張曾揚相比也差了許多。我們是將這一切罪行簡單地算在 「運動」、林彪、「四人幫」頭上,便皆大歡喜慶祝勝利呢,還是以猶太人百折不撓地追捕屠猶納粹凶犯的精神追究下去呢?

秋瑾被害以後,當時的輿論界並沒有簡單地把殺害秋瑾的罪行都算在慈禧太后頭上完事大吉,而是對張曾揚、貴福進行了不遺餘力的口誅筆伐,將二人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所以,共和的旗幟終於飄揚在神州大地。以色列人也沒有簡單地把所有的屠猶罪行都算在希特勒頭上便偃旗息鼓,而是對所有證據確鑿的納粹凶犯一個也不放過,哪怕只是一個下級官兵也窮追不舍。所以,以色列人空前團結,國雖小而勢日強,許多阿拉伯國家聯合起來與其為敵也不佔上風。

我們要追究林案的直接責任人,並不是肆意報復。在那個是非混淆的年代,作惡者也不過是主謀們手中一顆任意擺佈的棋子。我們應該寬容,但寬容的前提必須是作惡者認罪,不然他們在逃脫之餘還會暗中竊笑寬容者的軟弱無能。中華民族不是一個勇於懺悔的民族,更少有勇於負責的硬漢,我們不要指望作惡者有一天會良心發現,做出「殺人者,打虎英雄武松也」的壯舉,而應該鍥而不舍地追究下去,直到全部真相大白於天下!

我們對林昭這樣的民主英雄宣揚得很不夠,對殘害他們的主犯幫凶追究得更不夠。不要天真地以為,秋瑾、林昭的命運離我們普通人很遠。正如德國神父馬丁所說:「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不說話;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我們更不要天真地認為,「擴大化的反右派運動」、「文化大革命」等等虐待人民的各種運動一去不復返了,只要不能確立真正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只要不能將一切迫害善良正直人們的主犯與幫凶繩之以法、警示後人,遇有適當時機,秋瑾、林昭的悲劇重演的機率(似應作「機率」)就會很高。

来源:《炎黃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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