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總署表示支持記者監督權利

發表:2010-08-03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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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在網站上發表聲明,對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行使正當合法輿論監督的行動表示支持。儘管記者仇子明已經不再是通緝犯,但此案被視為凸顯中國記者權利的脆弱與新聞法制的缺失。

*曝黑記者被警察全國通緝*

新聞出版總署的聲明表示密切關注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報導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而遭全國通緝一事。聲明援引該機構報刊司負責人的話說,「新聞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權、採訪權、發表權、批評權、監督權,新聞機構及其派出的採編人員依法從事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

經濟觀察報駐上海記者仇子明因為日前報導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而「惹上麻煩」。該公司所在地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對他進行了網上全國通緝,罪名是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通緝令一下,仇子明立即藏身。

7月28日,一則「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導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全國通緝」的微博引爆網路,包括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財經、新京報、中國日報和環球時報在內的各大新聞媒體關注此案,紛紛予以報導。

*地方警察進京道歉*

新聞出版總署在聲明中說,報刊司在第一時間要求浙江新聞出版局與麗江市公安局聯繫溝通,瞭解此案。在浙江省公安廳、麗水公安局的參與後,遂昌縣公安局7月29日撤銷了對仇子明的刑事居留決定,7月30日,該局警察乘坐火車前來北京向記者仇子明道歉。

經濟觀察報副總編王勝忠對美國之音說,仇子明現已去休假,不過當星期五遂昌縣警察道歉時,他出現在現場,表示接受道歉。

副總編王勝忠在講述警察道歉情景時說:「他們就說,他們當時發出這樣的一個刑事拘留的決定是錯誤的,所以他們就對錯誤表示歉意。」

*李大同:公權力被私有化*

中國青年報前冰點雜誌主編李大同說,記者因報導真相而得罪地方權勢,或被縣一級警察全國通緝,或被跨省抓捕,仇子明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後一人。

人們記憶猶新,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警察2008年1月前往北京抓捕法制日報記者朱文娜一案。當時因為朱文娜1月1日在「法人」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文章,被西豐縣公安局指控涉嫌「誹謗罪」,立案偵察。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被認定是此案的指使人。鐵嶺市委在輿論風暴的壓力下,責令這位被中國網民稱作「中國最牛縣委書記」的張志國辭職。

李大同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中國縣一級公安局權力實際上已經私有化:「因為它是縣級公安局的行為。這個縣級公安局的公權力完全是個人化,私有化,本地化的,沒有任何理性可言。」

*記者權益尚未有保障*

李大同說,有理性的是浙江省委,他們認識到遂昌縣公安局所犯的錯誤,試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從而作出了一個危機公關,記者仇子明才得以化險為夷。

與此同時,李大同認為,不能把新聞出版總署發表的聲明視為是中國記者權益得到保護的風向標。他舉例說,一個人僅僅因為轉貼仇子明文章就被抓了。他說,當普通民眾沒有合法權力時,哪會有記者的合法權力。

*學者呼籲出臺新聞法*

中國傳播新聞學教授展江對媒體表示,儘管記者仇子明已經被取消通緝,但此案凸顯了記者權利的脆弱和新聞法制的缺位,他呼喚中國新聞法的出臺。

中國網友紛紛發表評論。有人說,「濫用公權是對法律的褻瀆」,還有人說,「記者都這樣,老百姓作為最弱勢的群體,維權更難了」,「所幸仇子明是記者,得到了同行的支持,如果是農民的話,只有悲哀了」。

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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