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入精神病院的訪民

發表:2010-08-26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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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局強送訪民到精神病院的趨勢上升,民間維權組織指,近年統計出大約五百個案例,他們受到各種強制措施及虐待。被關押湖北一間精神病院的訪民,紀録一份訪民名單,事件引起外界關注。有精神科醫生認為,利用精神病院達成政治目的,是不符合人道的行為,世衛組織應作出調查。

近日,湖北十多名訪民關押十堰巿內的精神病院名單曝光,引發外界關注訪民遭受精神迫害的問題,有惡化的趨勢。按照這名單,2009年9月22日至2010年4月22日,湖北省鄖西縣及竹溪縣十三名訪民,同一時間分別在十堰巿內的兩間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包括金漢艷丶金漢琴丶彭寶泉丶鄧榮芳丶郭元榮丶張斌丶王衛麗等,他們疑因上訪被有關部門送到精神病院。

上訪十多年的湖北訪民金漢艷丶金漢琴姐妹,1997年農校畢業後,分配的工作被人冒名頂替,因此一直上訪申訴,他們曾先後被判接受勞教及關押黑監獄。去年疑因到北京上訪,被鄖西縣公安局送至十堰巿精神病院及十堰巿紅十字醫院,分別強制住院213天,才獲淮離開。今年6月中旬,金漢艷姐妹入稟十堰巿中級人民法院,控告鄖西縣政府等部門強制關押精神病院,但法院不受理案件。

金漢艷表示,她與妹妹金漢琴去年9月被送進精神病院,沒有做過任何精神鑑定,他們在那裡被迫吃藥打針,每天吃3次,都是一些治療精神病的藥物,吃後會有副作用,醫院曾替她打兩次針,而其妹曾連續打針十五天,令她幾乎失明,醫院停止打針後,她的視力才恢復,但現時仍然視力不佳。出院後,他們曾到北京安定醫院做精神病鑑定,希望討回公道,醫院方面說他們正常,不用做鑑定。

她説:他不允許看,吃的都是治精神分裂症,因為出院時我都看到說明書,吃了以後頭暈丶四肢麻木,頭痛,你打了針以後整天昏迷不醒。我們進去打了兩次,頭一次打得昏迷不醒,第二次打得差點失明。現在有些頭疼丶血壓徧高丶胃病,我的妹妹打針打到也差點失明。

金漢艷又指,住院期間,她發現不少訪民被關在此,鄖西縣有4丶5人,還有其他地方共十多人,現在陸續找到這批人的名單。金漢艷表示,當地土門鎮黨委書記於建軍因把訪民關到精神病院,近日獲調升為武漢公安廳任副處長,他曾公開說要把訪民關押精神病院。因此,數個月前,她們希望起訴當地政府的違法行為。

十堰巿訪民鄧榮芳則表示,她是因為女兒被人綁架失蹤而到北京上訪,跟金漢艷姐妺一樣,今年1月曾被當局強制進入十堰巿精神病院治療,住院大約三個多月,期間,她曾被打針四十天,並強迫每天3次吃藥導致神經官能受損,經常大小便失禁。她在打針後,手會發抖,牙齒咬不動食物,治療方式令她的身體受到摧殘。

鄧榮芳又指,在精神病院內,她得知有一位訪民郭元榮長期被關押在這裡,入院前是正常人,現時其家人說他精神有點問題,所以訪民都擔心這種強制措施。她說:我在精神病院,每天中午及晩上吃一次藥,我也知道對我的身體肯定是摧殘的。

有一個巳經關過十年,現在快十三年,現在好像聽說真的關出精神病來,食藥食得太多,時間太長,他叫郭元榮。

記者曾致電十堰精神病查詢,是否有訪民被公安強送該處,辦公室一名職員表示,公安可以強制送任何人到精神病院,但也要經過醫生診斷,才可住院。

這名職員又否認政府會付錢該院方接收訪民。她說:公安強制,我們不能強制,他們送醫院也要醫生看。我們不參與,跟我們沒關係,公安有他的權利,他怎樣強制我不管,到這裡來,也要按程序看病。

曾到十堰精神病院的劉士輝律師向記者表示,湖北訪民被送進精神病院是政府行為,他從醫護人員中獲得證實,並拍下録像。像金漢艷丶金漢琴姐妹,他們拘留兩次,長時間勞教一年零九個月,然後送進黑監獄5至7個月,都沒法阻止他們上訪,當局最後一個方法,便是把他們送進精神病院,而且可能無限期關押。當時他在精神病院把護士長的說話紀録下來,她說如果訪民不放棄上訪,一輩子都要在這裡,該醫院當時確實有訪民被關了約十年。

香港精神科醫生曾繁光認為,沒有患精神病的人,如果服食精神分裂症的藥物,這種藥物一般令患者疲倦,渴睡,又可能會有內痙副作用,令面部僵硬,手腳僵硬或震抖。如服食較舊藥物,會導致視力衰退,看東西糢糊,另外,如藥物導致患上自發性運動障礙,那要長時間治癒。不過,一般人如果停止服食這些藥,一段時間,副作用會消失。曾繁光認為,利用精神病院達成政治目的,這不是治療的精神,也不符合人道,如真有此事,世衛組織應作出調查。

他說:我覺得我們應反對這種做法,世衛組織應該調查,就算世衛不調查,國家衛生部門都畏去瞭解此事,不應容許任何人用治療單位,達到政治目的。

長期關注訪民被精神迫害的民生觀察負責人劉飛躍表示,總體來說,這幾年把沒有精神病的公民送到精神病院,這現像在惡化。訪民被關到精神病院,一般由數個月到兩丶三年,也有長達十多年。據他所知,有些案例是訪民一到精神病院,便把他們綁在床上,再不服從的話,便會受到醫護人員毆打,並強迫吃藥打針。湖北武漢訪民胡國紅,曾遭電擊多次,因為他拒絶食藥或接受精神治療,訪民在精神病院遭到不同程度的強制行為。

他說:把正常人送到精神病院的公民,我們叫受害者,有警察丶政府官員,受害人所在的村委會或街道辦人員,也有被抓後送進去的。

劉飛躍又指,他在去年建立了中國精神病受難者資料庫,目前巳知道的,大約有五百個受害案例,現在比較多這類事件出現的有山東丶湖北丶上海丶江蘇丶北京等省巿,當地政府負責強制住院人士負住院費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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