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肥羊被鯨吞 10年上訪一場空(圖)

作者:楊蓉真 發表:2011-02-16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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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訪者隊伍不斷擴大(資料圖)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採訪報導】天津福之樂食品有限公司,一個臺灣獨資的企業,1998年開始企業資產被天津北辰法院蠶食鯨吞,上千萬的資產,最終以42萬被違法拍賣,該公司總經理寧津霞10年來透過各種管道都無法獲得公正的處理,最終尋求外媒協助,希望這種中共體制下公檢法公然違法的貪腐能被曝光。

案件起源

天津福之樂食品有限公司,為一臺灣獨資企業,法人代表黃清根為臺灣人,總經理(委託代理人)寧津霞為天津人。該企業成立於1993年,系經由國家工商局批准的臺灣獨資企業,註冊資金50萬美金,至1998年,該公司已投入資金2300多萬人民幣。

1998年下半年,該公司在外地銷售運輸中,兩次遭遇路霸搶劫(註:一次在哈爾濱、一次在河北衡水。均有報案);隨後,公司車輛又發生多起交通事故,再加上一些外地客戶拖欠公司貨款300多萬元,致使公司週轉資金出現短缺,並由此造成拖欠包括廣東潮安縣庵埠茂龍粵海紙塑製品廠等企業各種原材料及房屋租金等合計100萬元左右。

同年11月23日,粵海紙塑製品廠以該公司欠其款61萬多元為由,在北辰法院提出告訴,同時提出訴前財產保全。

12月14日,雙方在北辰區天穆法庭的主持下同意調解結案。調解書要求該公司在1999年2月14日前,歸還粵海紙塑製品廠61萬多元。後由於諸多因素該公司勉力還了粵海紙塑製品廠20萬元後,無法於短期內再還款,並非惡意拖欠,在此一情況下,北辰法院經濟庭庭長盧紹和執意將該公司的資產強制拍賣,過程違反諸多法律程序。

寧津霞表示,當公司向天津高院遞交了「關於北辰法院違法拍賣公司財物行為的復議申請」後,北辰法院執行庭庭長告訴她此次執行不由執行庭負責,要她直接去找經濟庭的盧庭長。當時她正在醫院住院接受腦血栓治療,拖著半身不遂的病軀找到盧紹和,盧紹和揚言:你們公司的資產我是拍賣定了,你就是把江澤民找來也沒有用。

法院違法拍賣

2000年6月9日下午3時,北辰法院在沒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由當時已經調任該院經濟庭庭長的盧紹和帶領一干人,來到福之樂公司,將銷售旺季正在輪班生產的50多名員工及管理人員強行逐出公司,關閉公司大門,並在門上交叉張貼蓋有北辰法院大印的封條,同時換了大門鎖,在既沒有與該公司進行核對,也沒有製作《查封、扣押財產清單》的情況下,將價值2300多萬元的機器設備和五輛冷藏車(兩輛韓國現代、一輛日本五十菱、二輛日本日野)及400多萬元的冷庫成品、原材料和辦公設施及私人物品等全部資產予以死封。

緊接著法院進行了一連串的違法拍賣行動,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一、 沒有《法院強制執行裁定》、《查封、扣押財產清單》等相關手續並法律依據。
二、 拍賣不由執行庭負責,而是由經濟庭的盧紹和主導。
三、 盧紹和既是代表委託人進行現場監拍的監拍人,也是本次拍賣會的主持人。
四、 缺乏北辰法院委託隆德拍賣公司對該公司資產進行評估的法律手續。

最終,光固定資產就達二千多萬元的臺灣獨資公司,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被一個基層法院的經濟庭庭長盧紹和,以不足42萬元欠款為由頭,以違法拍賣為手段,予以鯨吞。

一個法院經濟庭的庭長為何能在法院如此呼風喚雨,同時不顧一切地插手該執行案?據傳:時為北辰法院主管執行的副院長與盧紹和是連襟關係;而以42萬元之價「買」走福之樂公司二千多萬元資產的人,與盧紹和的關係更深。

網路作家上官如煙表示:整個事件體現了中共官員的貪腐,有法不依、巧取豪奪、公權私用、上下勾結,明目張膽的借法律的名義霸佔台商資產。

對此一法院侵佔企業資產的現象,時評家紫煙指出:大陸法院普遍存在違法拍賣、不按法定程序,法院與買傢俬下分賬的問題,也不只針對台商,是針對所有的經濟糾紛,而一般說來台商比較「肥」,台商涉及的合同標底一般比較大。法院就是透過不走程序,迴避拍賣的法定程序,人為的製造一個拍賣,幾乎可以說所有法院的拍賣,全是這樣的把戲,沒有例外。紫煙進一步表示,大量的曝光這樣的事情,可以讓台商有所警惕。此外,臺灣政府目前對台商的保護比不上歐美國家對其企業的保護,也使得台商在中國成為肥羊。

上訪無用

在北辰法院違法拍賣福之樂公司資產後,寧津霞按照法律程序,由北辰法院起,層層上訪,從天津一中院、天津高院直至申訴到最高院。寧津霞在其申訴書中提到:據說中國前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曾經立下「對法院判決能維持就維持」的規矩。因此該公司從信訪,到走訪中國各級行政部門、人大機構,最後找到領導一切的黨中央,對人民法院執法犯法的罪惡行徑提出控告和檢舉,其結果都是無疾而終。

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中國利用法院來掠奪的案例太多了,這樣的事情不足為奇。他也直言:「在中國,當地方政府用什麼手段來掠奪你的話,台商是沒有辦法抵抗的,因為你的申訴管道就是掠奪你的單位,那麼多受害台商,沒有一個真正討回公道的,其道理就在這裡。」高為邦指出,如果想要獲得平反,唯一的方法就是拼了老命,用各種方法把事情鬧大,這樣也許有一點機會,但也不可能全部拿回來,也許可以拿回來一部分。他說:「事情一鬧大,中共高層覺得不給你解決會有損形象,所以才給你解決。走法律、走司法是絕對走不通的。」但台商很少選擇走這樣一條路,因為面子問題,背著牌子上訪,太丟人了。所以很多台商就得不到任何的平反。

逐年增加的受害投訴

高為邦指出,目前以海基會接到的投訴案例來看,馬英九政府上臺後,受害台商投訴的案例是非常明顯的增加,過去十年差不多一千多件,2008年至今就達到3千多件。他說:「這個情況也許可以做這樣的解釋,有人可能認為現在是國民黨執政,跟共產黨有一些管道可以溝通,所以向海基會投訴,但基本上都沒用的,以前沒用,現在也沒用。」

至於向海協會、國台辦投訴,也是沒有任何用處的,高為邦強調:過去向海協會、國台辦投訴的,一年大概是2500件,等於一個月就是200件,因為跟海基會投訴沒有用,海基會就是轉一個信而已,但是跟國台辦反應也是沒有用,只不過是直接一點。

高為邦認為台商在大陸投資的處境是很危險的,只要有人覬覦他的資產,一下手,就等於破產了,實際上台商被坑害是天天發生的事情。他覺得最大的問題是訊息沒有被曝光,媒體對於這些事沒有興趣,當政者都迴避這個問題,民進黨政府不重視,國民黨政府只談正面的,不談負面的。他說:「表面上國民黨政府對中國釋出善意,但共產黨骨子裡就更不在乎你。」

對於台商投資中國,高為邦認為他們最想要瞭解的是真相,如果出了事應該怎麼解決,但他們的安危與否,其實是在於臺灣的表現,如果一個台商出事,臺灣的媒體馬上爭相報導,台商就比較安全。相較於日本、韓國企業出事較少,就是因為他們的政府對其企業的維護。

問題癥結

福之樂公司只是數萬受害台商中的一個,更是諸多國營企業被侵吞的一粟,時評家紫煙認為,法院能如此罔顧法律,對不論是國營企業或台資企業進行違法的掠奪,是體制性的問題,他說:「造成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於中共的全部司法系統乃是中共的一個分部,並非一個獨立的法律體系,法院的所有的權利不在法官手上,而在黨委的手上,因此目前中國司法體系的實質是法要聽黨的,黨比法大。」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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