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瑜雷語:「擋箭牌」成眾矢之的

發表:2011-03-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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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以來,中共除了嚴密監控可能跟「茉莉花聚會」有關的人、事、地,更竭力控制媒體,有十多名外國記者遭到中共警察毆打和騷擾。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被問 及採訪自由問題時,警告外國記者「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南方週末》最近以評論文章《法律應當是所有人的擋箭牌》,不指名的回擊了姜瑜言論。

《南方週末》在3月17號發表陳有西律師的評論文章:《法律應當是所有人的擋箭牌》。文章指出,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的言論暗示,「中國的法律體系只是一個口 號和裝飾品,可以選擇性適用。政府需要法律時,法律就是百姓必須遵守的強制性規範;政府覺得法律礙手礙腳時,則可以棄如敝履。即法律是單向的,只用來約束 百姓的,而不是用來約束公權力的。」

其實在《南方週末》發表以上言論之前,姜瑜的話早已經「讓子彈飛」——成為眾矢之的。

網文《我要對政府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指出:「法律本來就是老百姓拿來當擋箭牌用的,其中包括得到中國簽證的外國人,一個國家的法律如果沒有起到這個作用,而是用來保護統治者的,只讓一部分人拿來當擋箭牌,那麼性質就徹底改變了。」

文章作者余曉平指出:「中國就是這樣一個社會,立法者同時又是執法者,執法者同時又是自我監督者……行為規範非常明顯地給政府作了擋箭牌,那麼老百姓就什麼擋箭牌都沒有,什麼憲法,什麼權益,一切都是浮雲。」

另一篇文章《別拿法律當擋箭牌,政府要讓法律飛》作者解濱認為,法律本來就是文明國家裡百信用來抵擋邪惡的擋箭牌,護身符。

他寫道:「連法律都不能拿來當擋箭牌,那什麼才可以? 關係? 官爸爸?李剛?怪不得如今上訪人流如潮,而法院門口卻空空如也。怪不得每天都有多少民房被強拆,而房主卻無處伸冤。怪不得屁民們多年來喝三鹿奶、吃地溝 油、住豆腐渣房也無可奈何。 原來這法律說飛就飛得無影無蹤。」

《法律應當是所有人的擋箭牌》的作者陳有西指出,姜瑜的話表現出來的是中共官員迷信強權而蔑視規則的潛意識,難怪中共官員會說出「你是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與政府作對就是惡」、「拆遷自焚就是暴力抗法」等雷人的話。

2月27日下午,在網路號召的第二輪「茉莉花聚會」地點之一,北京王府井麥當勞快餐店外,現場部署的大批警察、便衣騷擾毆打了十多名外國記者,他們拍攝的照片、錄像和錄音資料,大都被警方刪除,有9家新聞機構的記者受到拘留。

在 3月3號的例常記者會上,外國記者援引中共在奧運期間頒布的國務院537號令,指出這條法令容許外國記者在西藏以外地區採訪,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外 國記者質問說:在王府井這樣的公共場所拍照和攝像,並沒有違反中國法律,要求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指出外國記者觸犯了哪一條法律,致使警方粗暴對待?姜瑜 卻對記者發言:「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来源:NTD【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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