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收費的亂象

發表:2011-03-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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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整治毀田挖沙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國土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城管執法局:

我叫趙宏財、男、1963年5月29日生、住西安市灞橋區灞橋街道辦事處方家村三組159#付1號。

郵政編碼:710024身份證號:610111196305292039

聯繫電話:155292212131375992530215529221223(妻)

 

農民才是土地的主人、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

現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整治毀田挖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市政發﹝2011 ﹞7號)、灞橋區關於禁止非法挖沙採石的通告(灞政告字﹝2010 ﹞15號)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辦法,

特控告舉報西安市灞橋區城管監察執法中隊法人負責樊征行政不作為(監督管理措施不力、處罰、打擊力度不夠),惡意相互勾結違規非法利用職務便利姑息放縱默許跨村涉黑團夥「官二代」劉波(灞橋科技工業園、濱河濕地工程)中國六冶灞河東路項目部負責(侵犯「三農」合法利益、搶佔「三農」合法土地財政、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斂財收費),涉嫌收受「官二代」劉波等人保護費(沒有保護傘、怎恁稱瘋狂),負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責任(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堆成堆成小山)。註:詳見西安電視臺二套(子夜零距離)。

2010年9月,「官二代」劉波糾集社會閑散人員、黑惡勢力團夥(打手),收取渣土車(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每車¥30元—¥50元不等斂財。破壞基本農田耕地(無有征地資質、未批先佔、閑置達2年6個月)230餘畝,用於「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收費。導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等損失浪費,且嚴重污染了市民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基地周邊環境。

控告舉報人多次通過電話舉報、上訪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市信訪接待中心、國土灞橋分局、灞橋區信訪接待中心、灞橋區城管執法監察中隊,上訪要求督辦,通過媒體曝光無果,卻壓案不予查處追究。

灞橋區政府、灞橋街辦(灞橋科技工業園)假借城中村改造「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等土地違法財政之亂象應該壽終正寢!

特懇請(求)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嚴查重管、嚴厲打擊、重罰、文明執法,給予控告舉報人合理滿意答覆。


此敬
控告舉報人:趙宏財
2011年3月10日



一場違反「土地徵用」程序的革命引發的「城中村」改造
(關於西安市灞橋區灞橋街辦方家村城中村改造之諸多問題)

實施「城中村」改造是推動城市化進程,改善人民群眾居住條件,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城中村」居民生活質量和城市發展水平為目標,增加居民收入,優化城市布局為主要內容,以城市主城區為重點區域,然而社會上卻出現了一些打著「城中村」改造旗幟的地產項目,這些「山寨」項目有損黨中央、國務院、人民政府威信和形象,更置村民利益於不顧,非法強迫徵用(掠奪「三農」土地財政)村民承包農田耕地用於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收費且在做黃粱美夢。而西安市灞橋區灞橋街辦方家村卻違反「土地徵用」程序的革命引發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有諸多的問題,應屬於這些「山寨"項目。

一、「城中村」改造的宗旨是指城市建成區域範圍內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的,仍然實行村民自治和村民集體所有制的村莊,而我們方家村現僅有約1700人,近600餘畝可耕地,而這些耕地主要農作物櫻桃、葡萄和獼猴桃,每畝地年收入均在1.8萬元左右,可謂是我們村民的金盆盆、銀串串。

二、村官們為了自身利益進行暗箱操作,「城中村」改造項目關係到方家村每個村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整個操作過程應該陽光、透明、公開、公平、公正,應該召開全體村民大會,經村民大會同意後,選出「城中村」改造項目村民代表,代表有權參與到整個建設過程。村民和村民代表有權對工程進展、質量,進行監督。

而我們方家村的村官們為了自身利益,置「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政策、法規和「嚴格土地管理」,政府的政策於不顧與開發商私簽合同,出賣了村民利益,未召開村民大會,而是由幾個村官「一錘定音」純屬「暗箱操作」。違規非法變更強征村民承包農田耕地使用性質及用途,用於「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收費,違規非法向村民出售宅基地達30餘戶,每戶¥1.5萬元—2.0萬元不等、並還向部分村民收取宅基擴建費¥2千元—¥3千元,動輒設陷打擊報復、拘留持黨紀國法「維權護地上訪村民」從中牟取暴利。這其中有多少「貓膩」誰能說清楚?僅2011年3月在我方家村竟發生亂搭、亂建、搶搭、搶建等違規非法建築安全事故10餘起,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6人。而公安灞橋派出所夥同灞橋街道辦事處及安監等相關部門卻不允許村民張揚,然而我方家村村民敢怒而不敢言,惶惶不可終日。

三「城中村」改造項目應該嚴格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辦的要求,堅持「五統一」落實「政府主導」這一原則立場,畢竟我們村民還是相信政府的,因為政府和人民心連心「城改不與民爭利」充分體現了西安市城改辦這些年實踐、探索發展,所取得輝煌業績,讓世人有目共睹,而我們的村官自己私與開發商簽合同,這中間拆遷與賠償,安置與就業,小孩上學入托等等,在村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後,村民搖身一變成了居民,糧、菜、水電費,燃氣費,物業費等,都需要現金支付,錢從何處來,五十歲左右文化水平不高這些人,是家庭的主力軍,靠什麼養家餬口,贍養老人,供子女上學。

四、村官們竟敢私自跟開發商簽合同,肯定不會考慮村民的切身利益,那麼「暴力拆遷」惡性事件會接踵而至「推土機推不出城市化」難道挖掘機還能挖出真正的「城中村」外地的悲劇決不能在我們方家村上演!

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10年11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強調: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涉及村莊撤並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須由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戶自主決定。不得違規非法亂批、亂建、搶搭、搶建、強拆,堅決防止違背農民意願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樓等現象。

奉勸那些不尊民意,不按政策辦事,不遵守黨紀國法的村官們,收起你們「山寨」版的「城中村」改造野心,否則必會受到嚴格追究、嚴肅問責,否則,國務院研究部署規範農村土地整治等工作,溫總理「防止大拆大建的要求」怎能落實?

最後我們強烈呼籲上級人民政府制止、撤銷這一違背民意,沒有原則的「山寨」「城中村」改造項目,村官為何敢膽大妄為,是以犧牲村民利益為代價,而和開發商狼狽為奸,受利益的驅動,無視黨紀國法,藐視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城中村」改造的有關規定,一意孤行,請政府調查瞭解,廣徵民意,我們村民是相信政府的,村民是通情達理的,也誠懇請求政府為老百姓做主,讓正義得到申張,決不能違背民意,胡作非為的村官得逞。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這一得到社會肯定的惠民政策,必將發揚光大、深入人心。

西安市灞橋區灞橋街辦方家村廣大村民

2011年3月29日



方家村幹部違規違法亂批宅基亂建住宅破壞耕地嚴重

方家村幹部以營利為目的不顧「毀田挖沙」出售「宅基」有關問題反映如下:

1、方家村幹部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於不顧,未經國土灞橋分局審批「村民建房許可」合法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還未經村民會議表決通過,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及用途,以營利為目的惡意破壞農耕麥田,向村民出售宅基每戶(¥1.5萬元—¥2萬元)地並違規收取非法所得每戶(¥3千元)。

2、超權從2010年10月—2011年3月6日起,以城中改造為由惡意相互勾結強迫農民樓,瘋狂在村北、村西農田耕地(麥田、西頭村民生活用垃圾場)出售宅基20餘戶,每院收取¥1.5萬元—¥2萬元不等。並收取劃撥宅基(大拆、大建)建房保(證、護、險)費¥3千元,直接破壞農田耕地40餘畝。迫使部分村民交納重複(改建、自建、擴建)建設費¥3000元而不當得利。更有甚者眾多村民謀求投資商發展建造住宅、加層擴大建築面積,力爭獲取高昂建築面積(危樓)拆遷補償極為嚴重。

3、在村南(市民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基地)村民承包基本農田耕地,以營利為目的惡意相互勾結瘋狂「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跨村涉黑斂財收費不止。破壞基本農田(機井)耕地130餘畝。

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暫行辦法》第3條、《中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2條,未經國家審核批准,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36條2款、第45條、第46條第47條、第59條、《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62條、第7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政辦發﹝2010 ﹞192號)、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灞政發﹝2010 ﹞53號)之規定。

特請求西安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國土灞橋分局、灞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快速,徹底查處無合法審批手續,亂批、搶建、大拆大建、破壞農耕麥田亂象,並作出「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停止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公示、公開、書面告知灞橋街道辦事處方家村三組廣大村民。

依法要求按照「嚴格土地管理」審批程序,對違規違法、亂批亂建、搶搭搶建、改建擴建等建築物進行強制拆除。


方家村三組村民
2011年3月23日



土地違法中的亂象
(土地違法不止、控告舉報不息)

2008年9月—2011年3月該方家村「兩委會」貪腐強權涉黑團夥,在灞橋區委、區政府、灞橋區城管執法監察中隊、灞橋街辦的強權保護下,姑息放縱、默許(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收費、出售宅基)養姦、相互勾結。置黨中央、國務院「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的基本國策及「嚴格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規、文件指示精神和村民「土地承包」合法經營權利益於不顧頂風(出賣村民合法利益,侵權、掠奪「三農」土地財政)違規抗法。弄虛以城中村改造為由,倡導村民大拆大建、擴大住房面積,搶搭、搶建破壞農耕麥田嚴重,從中謀取暴利(「三農」土地財政、村民養命血脂)。

控告舉報事實如下;

1、未持有合法有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核批示,在無征地資質的情況下,違規非法囤積、圈佔該方家村基本農田耕地270餘畝(侵權、掠奪「三農」賴以生存的土地財政),且隨意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及用途,用於非公共事業(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不當得利(國土灞橋分局監察執法隊、灞橋城管執法隊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責任)。且嚴重污染了市民生活飲用水保護基地的水源質量,並危及到西潼高速公路基礎設施安全。

2、灞橋區城管執法監察未履行西安市整治毀田挖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市政發﹝2011 ﹞7號)、灞橋區關於禁止非法挖沙採石的通告(灞政告字﹝2010 ﹞15號)法定職責,姑息放縱、默許「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監管、處罰、打擊措施不力)收費。禁止「違法挖沙、亂倒垃圾」警示牌形同虛設,灞橋城管執法監察中隊負責樊征涉嫌(負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責任)收取「官二代」劉波(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跨村涉黑斂財(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堆積形成的垃圾山)保護費。(詳見西安電視臺二套:「子夜零距離」視頻資料)。

3、超權(玩忽職守)向眾多村民出售宅基地,每戶收取¥15000元—¥20000元不等,並且還強迫村民交納私自擴大宅基面積的建房許可保證金每戶¥3000元。致使該方家村亂建亂建、搶搭搶建,擴大宅基面積(大拆大建)建造危樓套取拆遷安置賠償費,導致集體(基本農田耕地)土地管理混亂流失嚴重。

4、弄虛以城中村改造(是用木刀宰殺村民的開場白。再次侵權、掠奪農戶住宅陣地及剩餘部分承包土地)為由,掠奪「三農」土地財政、農民養命血脂,強迫農民上樓,誘發村民(大拆大建)擴大宅基面積建造住房(危樓),更有甚者(無力建造住宅、擴大住房面積)村民求助投資建房者擴大住房面積建造危樓,擬欲獲取高昂的拆遷安置補償費。至今(拉運建築材料車輛)車水馬龍水泄不通瘋狂不止。導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等損失浪費,且污染環境衛生。

5、對依法(維權護地村民)持「嚴格土地管理」政策法規、文件指示,維權護地上訪控告舉報「土地違法」案件的事實卻推諉、壓案而不作為、且亂作為。動輒對捍衛黨紀國法尊嚴維權護地村民截訪、設陷實施打擊報復(致傷、致殘)、關押拘留維權護地上訪村民。

灞橋區政府、灞橋街道辦事處(灞橋科技工業園)假借城中村改造之名「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的土地違法財政應該壽終正寢!

渴望廉政的青天父母官高度重視,盡快關注調查該方家村「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收費、出售宅基地(亂批亂建、搶搭搶建、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等土地違法案件事實真相。依法嚴格耕地保護制度,並追究(毀田挖沙、私設非垃圾場涉黑斂財、出售宅基)責任者行政、法律責任。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基本國策和「嚴格土地管理」政策法規尊嚴的實施。堅定「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公信力,切實維護「三農」合法正當權利,依法為維權護地村民伸張正義、主持公正。

 

西安市灞橋區灞橋街道辦事處方家村三組159#付1號維權護地控告、舉報村民:趙宏財魏碧俠
身份證號碼:610111196305292039610111196401062567
郵政編碼:710024聯繫電話:137599253021552922121315529221223(妻)

2011年3月21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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