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紀委爆炸案5被告正式二審

發表:2011-04-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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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福清紀委爆炸案拖延10年二審開庭,當局動員大量保安佈防,到法院聲援的村民被趕離逾百米警戒線外。而被告代表律師再次被禁止出庭。

福清紀委爆炸案五名被告,六年前分別被法院判處死緩及有期徒刑,他們提出的上訴,直至週二才在福建省高級法院開庭二審,法院在晚上九時許宣布休庭,下一次開審日期另行通知。

弟弟被判死緩的吳華英向記者指,庭審開始了一整日,仍然停留在控方舉證階段,相信該案審理需時。她說:「法官未有宣布下次開庭的日期,庭上7名控方證人先後作證,亦有2名專家證人,為我弟弟的筆跡記錄作鑒證,未有任何結果。」

另一名死緩被告的家屬陳科斌向記者指,在庭上控方未有提出任何新證據,更迴避家屬質疑該案涉及酷刑逼供等非法取證指控,陳科斌重申,其弟弟及其他被告均是無辜。

他說:「根本就是一宗冤案,我弟弟及另一被告均被判死緩,現時他們五人均被關押,已近十年了,當局一直將案拖壓著,四年半後才開庭二審,若依法辦事,為何仍未執行,這兒實在太黑了,我聽說較早前有兩名囚犯被判死緩,案仍拖著,其中一人已死於牢中。」

陳科斌指,週一傍晚村委會主任突然來家拜訪,指接獲上級命令,要限制到法院的家屬人數,當局會派人監視家屬舉動,不能有任何亂子,否則會對他們不容氣。他說:「村主任告訴我,法庭旁聽人數很少,不要帶太多人來,來了的亦要規舉點,不要亂來,否則會被強制帶走,恐嚇我們。」

五名被告家屬多年來不斷上訪申訴,四年半前獲福建省高級法院裁定,指一審法院「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但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家屬不服再向高院上訴,現時案件再次交到高院手上,陳科斌指,案件涉及枉法裁判、超期關押等違法行為,家屬們堅持要為家人討回公道。

早上到法院聲援的村民魏女士向記者指,早上7時許數十名家屬及前來聲援的村民,法院祇准各被告兩名家屬入庭旁聽,村民被趕到距離法院逾百米外警戒線外,當局動員大批保安在場戒備,法院兩旁道路更有保安不斷巡邏,氣氛十分緊張。

她說:「法院外有很多保安,一早拉起警戒線,逾百米遠,我們被趕到警戒線外,根本入不到法院,兩旁更有保安巡邏。」

被告陳科雲的前代理律師林洪楠向記者指,該案一審上訴時,他遭中級法院禁止出庭,現時該案二審,他同樣遭到法院阻止,林洪楠批評法院剝奪律師辦案權利,更擔心被告再遭不公平審訊。

他說:「此案由取證到公訴機關起訴,法院審理至裁決,各程序上都存在嚴重違法,被告更被超期關押這麼多年,其中兩人已被關押近10年,當中他們更被屈打招供。」

該案發生起2001年6月,福建省福清市紀檢委的司機吳章雄,按領導指令返回紀檢委的信訪室,收取一件較早前送來的包裹,司機移動包裹時立即發生爆炸,當場被炸死。警方憑告密者先後抓捕六名疑犯,當中一人被捕9日後獲無罪釋放。

福州市中級法院2002年7月第一次開庭後,一直未有判決,直至兩年後再第二次審理,翌日一審判決,裁定五名被告放置爆炸品罪成,處其中兩人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其餘被判監禁3至7年。家屬不滿裁決再向高級法院提訴,法院拖延四年多後才定出開審日期,對法院嚴重逾期審理,一直遭社會各界及媒體熱烈批評。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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