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上千萬判死緩 偷雞數百獲無期

發表:2011-05-14 22:3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2個留言 列印 特大

近日,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深圳原市長許宗衡受賄案,因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18萬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與此相對應的是,剛剛刑滿釋放的廣東佛山打工者李明福則很不平地講述了因在養雞場偷雞,被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的遭遇。

深圳原市長許宗衡因受賄一審被判死緩

新華網鄭州5月9日報導,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利用擔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 的職務便利,先後為九個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18萬餘元。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許宗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許宗衡受賄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鑒於許宗衡在案發後主動交代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比較好,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以不立即執行。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別表示,上述判決是"依法"作出。

偷雞數百隻獲判無期

另據南方週末5月12日報導,廣東佛山的幾名打工者在養雞場先後偷得六百餘隻雞,結果其中的兩人被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招致如此重刑,是因為他們所偷的是種雞。每隻雞的價格被評估為667.68元,盜竊財物價值總額超過45萬元。

被刑滿釋放的李明福,在數天前向南方週末講述了其偷雞摸狗被判無期的遭際。

1996年,他和廣東佛山的幾名打工者深夜潛入養雞場,先後偷得677隻雞。佛山中院以盜竊罪判處李明福和另一被告無期徒刑,一名從犯有期徒刑六年。

招致如此重刑,是因為他們所偷之雞不一般——並非普通肉雞,而是留待育種的種雞。每隻雞的價格被評估為667.68元,盜竊財物價值總額超過45萬。

但盜雞者稱,他們根不知道這是「金雞」,若知道這雞如此貴重,根本不敢偷了。

曾經參與該品系種雞選育和開發研究工作的華南農業大學動物科學學院教授張細權告訴南方週末:這些種雞和商品代種雞不同,是僅留作育種,不對外出售的。「這些雞甚至可以說是無價之寶,因為它們是市場上買不到的,我認為六百多元的估價是合理的。」

最終的判決書顯示,鑒於三被告人歸案後能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實,可從寬處理, 被判無期徒刑。

2010年6月25日,在獄中因表現良好、屢獲減刑的李明福出獄了。

出獄之前,擔心李會因為這個不公的判決想不通,他曾經接受了「心理輔導」。但每當想起當年對一隻雞六百多塊錢的估價和無期徒刑的判決,他依然覺得有些不平。

来源:網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