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雲會案目擊證人現身:不就是個死嗎(圖)

作者:沁玉寶堂 發表:2012-08-08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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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橋之行,我首先從採石場到寨橋村村口,分別用20公里和40公里的時速來回對到達華一村、華二村和寨橋村進行時間測算,看了案發現場車道位置和量了馬路寬度。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幾經周折,我見到了被稱為目擊證人並以妨礙公務罪名判刑入獄的寨橋村村民錢成宇。後來在溫洲,因為錢成宇,在溫洲醫院治療的王立權與我取得了聯繫,並且,仍然七躲八藏的袁迪貴因與錢成宇通話也知道了我並與我取得了聯繫。


錢成宇與作者沁玉寶堂

算日子,王立權應是2012年8月24日出獄,錢成宇應是2012年8月25日出獄。從微博中,我們已經知道袁迪貴出獄了,沒想到的是,錢成宇已於2012年5月25日出獄。錢成宇告訴我,他減刑3個月,王立權減刑50天。

對我的來訪,錢成宇顯然有很嚴重的戒備心,喊了一個身大力不虧的朋友在旁邊。聊了一陣子後,他心情略有放鬆,他朋友也主動到屋後邊去了。

我關心的問題首先是,錢成宇在央視採訪時對記者是怎麼講的。因為錢成宇第二天就被警方帶走,並不知道外面以後發生的事,就是在裡面知道了,是不是客觀的?是不是被灌輸的?接受採訪是不是照著稿子念的?這都很難講。所以我開門見山直截了當地問他這個問題。一提到這個話題,錢成宇就異常的氣憤,他說,他講的就是他親眼看見工程車逆向行駛,當時他第一反應就是很奇怪,工程車用非常慢的速度在向前移,錢成宇說自己人當時就在馬路對面,邊橫穿過馬路邊罵:XXX,這車怎麼這樣開法。

他之後在監獄裡戴著手銬向央視記者詳細地描述了他看到的事情經過,結果出獄後,看到的視頻錄像已經刪剪拼接的完全不是他講的原本意思。我問,採訪時都有什麼人在場,他說,一個女記者,一個錄音的,一個攝像的。我說,至少這3個人都聽到你說的全部的內容了,他講後面站著的警察都聽到了。他還談了一件事,說一直以為自己是第一個看到現場狀況的,在特警(交警)隊,有一個保安喝止他說,不要講了,我們早就在場,比你先看到。

錢成宇說,錢雲會已經死了,不就是個死嗎,我怕什麼,我在監獄裡就口述請人寫好了事發經過情況,共寫了6份,藏的到處都是。就是把我弄死了,我也要說實話,錢雲會是被害死的。

我告訴他,現場還有目擊者,他說後來他也知道了,並指出了目擊證人所處的位置,完全證實了我文章裡的分析。我承諾網友要寫關於錢雲會手中雨傘的文章,現在不用寫了,錢成宇比劃描述的非常清楚,雨傘是被現場的人在弄死錢雲會過程中順手拾起來扔進車下面的。

錢成宇跟我說,我是他出獄後第一個來找他的,他豁出去了,不就是個死嗎。他去拿了一份書面材料來給我看,共三頁,我看到每頁上都按有手印,還很認真地在三頁縫中按上騎牆印,最後簽上他錢成宇的名字。

錢成宇告訴我,他親眼看見錢雲會左臉頰有青淤傷,左手腕也有手的抓壓痕。我在「關於錢雲會我想說兩句」博文中提到《法醫學屍體鑑定意見書》的屍檢報告,錢雲會下顎骨骨折伴多顆牙齒脫落。「下顎骨骨折伴多顆牙齒脫落,屍檢報告沒有放過這個關健部位。但是,脫落位置沒有出示現場圖,下顎骨骨折與牙齒脫落形成的關聯沒有給出鑑定結果。公安機關已認定交通事故,作為刑事案件重要證據牙齒脫落形成的原因與車禍的關聯性,也就是網民常提及的技術問題,加上其鑑定有沒有必要性,我們無從得知。因為屍源不在,證據無法鏈接。我們不該設想,但是,我們都知道,一般被打斷或打落牙齒部位的受害人為了證明,每時每刻都會張開嘴或用手指向傷處,告訴每一個相關的人地點、時間和原由,甚至出示牙齒。可惜,錢雲會不會說話了,法醫也沒給出權威性的鑑定。」錢雲會死了屍體火化了,但錢成宇沒有忘記他看到的那一幕。

錢成宇說,自己在錢雲會案件發生後,被帶到特警(交警)隊,他雖分不清身著保安或特警制服的人是不是真警察,但就是被他們打折了肋骨,而且還送到醫院就診,這都是有記錄的。

我倒是想知道,哪有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會毆打發現事故的村民。他承認,現場工程車的擋架擋篷是他與親戚們搭建的,本來就在路邊,這有錯嗎?

他一直斬釘截鐵地說,錢雲會是被4名穿著特警制服的人按著壓死在工程車下,他親眼看見這幾個人跑的,就是坐牢(確實已經坐牢)或打死他,他也不會改口,事實就是事實。

附錢成宇材料原稿:

本人姓名:錢成宇,男性,現年47歲,漢族,浙江省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民,預防萬一,特留親筆證詞,供政府、世人參閱:

一、 我為致死錢雲會第一目擊證人。凶手謀殺嫌疑即保安公司(施林雲,吳淺淺,……林明權等人其中五人。):

2010年12月25日聖誕節,天下著雨,上午9點40分左右,我從家裡走出,來到村口汽車修理廠,看見馬路對面有一輛工程車慢慢向前移動。我看準車尾平行阿叨的屋,向前移動2米左右就停下來了。於是,我走過馬路,還罵了一句:車怎麼從路這一邊走?我往車頭望去,看見有四個同穿保安公安制服的人慌慌張張出來。離工程車尾20多米處,還有十幾個保安。我好奇轉眼圍工程車探視,看見駕駛室下的車輪底下輾壓著一個人。我走近仔細看,正是本村村長錢雲會。我驚呆了,20多秒鐘後,才轉過神來。我就跑出馬路狂喊:救命!對面我的嫂子、嬸嬸聞聽我呼喊趕到。我手指車輪底下的錢雲會。於是,我、嫂子、嬸嬸三人連聲呼喊:救命!聞聲趕來20多個村民。我壯了膽子,就去追趕前面這幫鬼秘的人。其中跑出一個穿黃色加克衫的人,我看見他身材約1.65米,估計130斤體重的人。他匆忙逃跑回頭望我,正好與我打了一個照面:‘圓圓的臉蛋’。我大喊:捉賊!錢文龍,錢雲根跟從我一起追趕逃跑的人;可是保安20來人予我等三人截攔住,我仨人眼睜睜地看著那一邊‘保安’予保安出勤車將逃跑人送走。原來四個穿保安制服慌慌張張人混和大幫‘保安’。我何從辨認找人?只好原路跑回。我回到工程車旁,聞聲趕來村民大約200多人,眾人圍住工程車、屍體現場。我仔細察看現場:1、工程車輪沒有剎車痕跡(正下雨天)。2、車的慢車機動,咚—咚機聲一直沒有停,直至下午3點半被武警保安搶走。3、車頭沒有磕碰跡象。4、錢雲會被壓輾在駕駛盤處的車輪底下。5、車輛行駛方向與路道反方向。6、屍體右手腕處有人強拉壓捺的印跡。7、死者的口舌卷含牙關內側(如青蛙暴死狀),死的模樣非常恐怖。8、屍體右臉頰(向外這一側),有人按捺過的印跡。9、我用手摸摸死者的前額,還是熱乎乎的。10、我看見車右前輪後10公分處位置,有一把雨傘是有人扔進去的(雨傘正是錢雲會死前所撐的)。

二、虹橋鎮交通稽查、樂清市交警大隊(長)拒絕立案「交通事故」受理。

前述過程,大概又過了20來分鐘,接舉報過來了虹橋鎮交警稽查事故責任認定測量。其中一個戴眼鏡的警官對我說:我干交警工作20多年,沒有見過這麼離奇恐怖的事。他於現場拍了幾張照片後,不做現場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等書面記錄手續,只叫我留給他聯繫的電話。於是,我就問他:‘交通事故’處理?還是謀殺。他直搖頭:這等事我處理不了!他立即打電話匯報請示樂清市交通大隊長。大約20多分鐘後,大隊長,二執勤車隨從6位交警隊員到場。大隊長觀察了現場後,他一聲不哼,也向我要了一個聯繫電話,隨勤交警隊員撤離到距工程車、屍體現場,100多米群眾議論紛紛的地方。總之,樂清市轄區二級交警稽查指揮中心,拒絕立案「交通事故」處理錢雲會致死案件。

三、我義勇守護現場、車輛安全,並置搭靈棚。交通秩序正常,客運車輛乘載成萬觀眾,看視工程車輪如何輾磨村長?罪刑「妨礙公務」,罰拘一年八個月。

由於樂清交警綜合指揮,拒絕立案「交通事故」致死錢雲會的案件。我義勇領首:1、限令不準死難家屬挪動輾壓於工程車輪下的屍體(直至下午3點半由武警搶走)。於是,死者左手戴(有攝像功能)手錶掩壓於身軀體底,我未發現。由王立權於11點後由虹橋廠裡過來看望,何時取走我未看見。2、不准任何人搗壞工程車玻璃等、及予車輪輪胎放氣(唯求人體傷害測量)。3、我從嫂子家裡搬來全套器具搭好靈堂帳篷,履行農村風俗悼念故人程序。4、唯我留存交通主管電話,須我個人承擔法律責任,維持交通秩序正常,招引了幾萬觀眾看到場面之慘烈,致樂清市保安公司人喪心病狂。次日,我被拷,逼供於樂清市公安局看守所,坐老虎凳本已痛苦難當,可另外,還有四個保安輪班坐壓我小腿,再用手轉扭我的腳掌,致我小腿腫大如茶桶,有醫院拍的片為證。其間,我的右肋骨被一拳擊斷折,一個月起不了床。我清楚記得:一位(接待中央電視記者採訪的細長身材)武警提審記錄我口供時我說:‘我是第一目擊證人,錢雲會是謀殺’。旁邊一位胖子‘保安’插話:‘我知道比你還早哪!’記錄員立馬起立予胳膊猛蹬胖子‘保安’,不准胖子‘保安’續話。5、我親眼目睹:從12點30分開始,樂清市保安公司後盾於樂清市公安武警300多人,試圖從靈堂搶走屍體,不遂。直至下午3點半,共溫州市警察1000多人,再驅放十幾條警犬衝鋒驅咬死難家屬及圍觀村民。從寨橋村口的靈堂現場抓捕了祭祀的錢雲會女兒一等四人,搶走了屍體和工程車,毀滅了謀殺案,第一現場。隱匿證據,逼供王立權、我等寨橋村民招認為‘交通事故’是黑、白二道,樂清市公安局(金國平局長)的擅長伎倆。

補充說明:1、我於金華市監獄入監二區見面王立權,王對我講:錢雲會的手錶裡有保安擰住錢雲會的鏡頭,連慶法的屋都攝在內。裡面很暗,成錢看得比我清楚。連溫州的公安都那麼說,反正錢雲會的案鬧大了,不知我們溫州得死多少人,如不支持招認「交通事故」,先得死你兩個兒子,打針死還是吃子彈,你自己考慮。我沒有辦法呀!2、費良玉監押樂清市公安局看守所109室,於監室中同床睡的金衛斌講自已非常冤枉的案件。與王宇(現服刑於金華市監獄)講:老夢見錢雲會被車輪壓得吐出長長的口舌,恐怖死了驚醒(作假象)。當時匆忙逃跑的人回頭與我照面:‘圓圓的臉蛋’;而費良玉(判刑三年,服刑於金華市監獄)爬牙。

                                  

                                   浙江省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民: 

                                            錢成宇 陳述證詞

                                    本人身份證號:330382196503064714

                                          留言於2011年9月10日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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