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如兒戲 全家將搬離永州

作者:穆一然 發表:2012-08-1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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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穆一然綜合報導】湖南永州被逼賣淫幼女的母親唐慧因不滿永州司法機關對此案的處理結果多次上訪而被勞教,此事曝光後引發輿論一片撻伐之聲。10日湖南省表示決定撤銷唐慧的勞動教養決定,又遭來無數板磚,民眾哀嘆,中國法律已死。

據官方媒體人民網10日報導,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為,「唐慧的女兒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需要特殊監護等情況,對唐慧依法進行訓誡、教育更為適宜,可以不予勞動教養」。

此外,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給出了唐慧的「犯罪」證據,稱「經查明,唐慧在其女兒樂樂(化名)被強姦和強迫賣淫一案審理期間,為指控永州公安機關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處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賠償184萬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關單位和公共場所,嚴重擾亂國家機關和社會正常秩序,其違法事實有證人證言、工作人員記錄、視頻資料、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人民網報導的最後還提到,湖南省政法委正在調查唐慧反映的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問題。

該消息發布後,引發輿論新一輪震盪。僅網易就有近17萬人參與討論。很多民眾表示唐慧事件說明中國當局根本不講法律,「說勞教就勞教,說放就放,法律如兒戲!!如何服眾?這個政府完了。」 有民眾怒批,「應該是無效!什麼撤銷?簡直胡扯!」還有人要求,不僅僅是撤銷,還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有民眾留言表示,官方此舉是為了平息輿論,唐慧回家凸顯人民在與政府較量中的力量。

針對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公布的唐慧的「犯罪」證據,網友們一一進行了反駁與質問:原告既然上訴,如何指控被告難道不是合理應當,並且受法律維護?唐慧不是罪犯,自身政治權利亦未被剝奪,為何不能去公共場所?何來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百姓有事去找法院等政府機關,怎麼就擾亂國家機關了?百姓都不能去國家機關,還要這些國家機關何用?作為國家政法機關,未做好本職工作反以莫須有的罪名構陷受害者母親,甚至不惜大動干戈,又是多名「證人」,又是多方證詞,視頻,錄音,無所不用其極,難道這就是「為人民服務」?

10日,唐慧回家後,其丈夫張輝在晚間接受大陸媒體採訪時表示,希望「徇私枉法的那些公安民警」得到應有的處分,同時他要為妻子「被關8天」討一個說法。未來也計畫在結案後全家搬離永州,「我一直鼓勵女兒好好學英語,離開這個地方越遠越好。」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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