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大火,誰之殤

作者:孟繁達 發表:2013-01-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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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兒之殤 

追根溯源,棄兒的親生父母是罪魁禍首.也許你們有千萬個理由,但是遺棄孩子的那一刻,就改變了孩子的一生。不是每個孩子都會像喬布斯那麼幸運,被養父母收養後培養成為改變世界的人。即便是我們普通人過著普通的生活,幸運與幸福也是有概率的,更何況是身有殘疾的孩子。人心都是肉長的,血緣親情永遠也割捨不下,我相信,當蘭考大火發生了以後,最著急的是袁厲害,最慌張的是蘭考政府,最惶恐的當屬曾經在蘭考狠心扔掉孩子的父母。但凡有一點人性,我相信他都會被警醒,記憶又回到那個神不知鬼不覺的罪惡日子,掐指一算,再對著遇難兒童名單,看看有沒有可能會有自己的孩子。如果真的遭遇不幸,我想那翅膀化作灰燼的天使做鬼都不會放過他的親生父母,這不是迷信,而是一種永遠揮之不去的心理陰影。棄兒之殤,除了孩子本身,一定也會讓他原來的那個家庭心神不寧。

社會之殤

上天沒有給他們健全的身體、沒有給他們完整的家庭,也沒有政府部門應有的救助。袁厲害蘭考好歹是個名人,愛心媽媽的稱呼就是媒體報導給起的。當地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沒理由沒聽說過。需要和諧了,你們就樹典型了,現在出事了,就說人家不具備收養資格」了。那誰具備資格呢?要是沒有人具備資格,是不是所有孩子都得成馬路天使了?那這些年來「有關部門」又做了什麼?要說什麼都沒做,也冤枉人家了。今天有報導說,這些年來當地公安和民政都曾經給袁厲害送過孩子,十多個孩子都給上了戶口,送來慰問品慰問金,但這一系列人道主義援助的下文就是,有關部門一推六二五,本該民政部門幫扶救助的棄嬰,變成默許由私人來承擔。

民政部門有過失,其他部門盡職盡責了嗎?還是那句話,袁厲害在蘭考也算是個人物。逢年過節,居委會、派出所有關部門還看看轄區的孤寡老人呢,袁厲害這一大家子就沒人管沒人問嗎?新聞中我們看到,本來那簡陋的窩棚明擺著就是安全隱患,當地公安和消防你們年根底下排查娛樂場所和商家時就沒捎帶腳提句醒袁阿姨嗎?孩子是國家未來,救助被遺棄的孩子,必然是政府的責任。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還有多少被收養的孩子生活在沒保障的環境中呢?多少血的教訓告訴我們,父母的棄兒一旦成為社會的棄兒,他還懂得愛和感恩嗎?

愛心之殤

一個人不能簡單的用好人壞人來評價,袁厲害大姐的做法也不好用利弊來衡量,但是這麼多孩子親生父母不管,有關部門不管,袁大姐管,這本身就是孩子不幸中的萬幸,如果我們沒有為孩子做過什麼,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質疑袁厲害大姐呢?在蘭考,袁大姐「愛心媽媽」的稱號遠近聞名,是政府給的?街坊給的?要我說,應該是孩子給的,整個事件的調查過程,這些棄兒管袁大姐叫媽媽是不爭的事實,在這些孩子眼中,世上只有媽媽好。有人說,袁大姐賣孩子,不排除有好心人家收養孩子時留給袁大姐一筆錢,但我們試想,這些錢用來養這麼多孩子,夠嗎?有人說,袁大姐靠養孩子騙低保,用得著嗎?袁大姐能為了孩子的利益去民政部門坐地炮,為了孩子上學跑戶口四處求人,為了讓他們吃飽穿暖,到處求助,為了孩子生活的更好,她還要擺地攤,這麼厲害的一個大姐,她要專心做點生意幹點什麼,不比這麼費勁巴拉的強?都說袁大姐收養是非法的,那什麼是合法的?如果在蘭考,合法收養那麼容易,有關部門怎麼不收養?那些沒有孩子的官二代、富二代們怎麼不收養?不是不合法收養,而是根本就沒想養。試想,袁大姐如果這次因為這事被判了刑,再遇到棄嬰誰還敢冒著風險收養孩子。棄兒之殤、社會之殤、愛心之殤,到頭來傷的是每一個有血有肉有愛的人。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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