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無辜的旁觀者!(組圖)

----中關村棄嬰事件之拷問

作者:賈也 發表:2013-03-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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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從來沒有無辜的旁觀者

北京3月20日大雪。一位18歲左右女子在中關村街頭產下男嬰,將嬰兒放在三輪車上離開。新生兒光著身子在零下溫度裡躺了40多分鐘,@攝影菜鳥與同事發現後趕緊送孩子去醫院。因凍得太嚴重,警察因「規定手續」貽誤救治時機,專門負責救助棄嬰的醫院竟無呼吸機,嬰兒最終離世……結果令人扼腕!

對於此事件,我想說的是:沒有無辜的旁觀者,從來都是罪惡的同謀者。


中關村鬧市,棄嬰被凍達40多分鐘...(來源:天涯)

層出不窮的棄嬰事件,拷問了誰?

又是棄嬰事件,這話題也太沈重,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最惡劣的莫過於去年鞍山不足月女嬰慘遭割喉遺棄。


棄嬰:棄之不絕的社會問題(看中國配圖)

今年這個月更是集中爆發:3月7日黑龍江哈爾濱的新生女嬰被裝進垃圾袋後扔進垃圾筒;3月18日湖北荊州的棄嬰險遭活埋;3月21號南昌開往北京西列車的週歲男孩遭未婚媽媽丟棄……每每挑戰社會道德的底線。如今又發生中關村棄嬰事件,事件雖然簡單,但筆者粗粗理了一下,覺得有幾個問題值得深思:

一是孕婦在街上分娩時,竟然沒有人管,也沒有叫救護車——路人皆石化,血溫也當在零下溫度。

二是孕婦生下孩子只管自己走了——禽獸尚知舔犢情深,如此母親真不如獸類。

三是孩子獨自在街上40分鐘後被好心人救起——路人不救,但給件衣服蓋,打個電話報警,總不是難事吧。

四是因為是個「硬性規定」,性命垂危的嬰兒不能送去能給孩子有效治療的醫院,救治延誤,最終導致孩子逝去——種種制度的硬性規定,難道大過人命?

母親絕情、路人石經,制度失血,一起謀殺了中關村棄嬰。我覺得,我們這個社會已經墮落到骨髓裡了,有的時候,人和獸是一夥的,共享了同一皮囊。

同樣是「祖國的花朵」,這些小天使本該躺在媽媽溫暖的臂彎,吮吸甘甜的乳汁,享受母愛的滋養,但是,他們出生的一刻就遺棄在馬路邊、垃圾筒裡、廁所間……最後也許承受不住多舛的命運,生命之花尚未開放便已凋謝。

層出不窮的棄嬰拷問誰?我覺得拷問每一個人:棄嬰的父母、我們自己、政府部門,整個社會都應該好好檢討一下。

拷問父母:敬畏生命是做人之根本

追究棄嬰責任,首當其衝當然是其父母:

你們既然能夠生育了,那應該具備了人的思維了,敬畏生命是做人之根本,尊重生命是道德之底線。

你們在偷嘗禁果之前,應該知道有一種東西叫避孕套;在珠胎暗結之後,應該知道有一種殘忍的手術叫「人工流產」。你們如果尚未有造人的計畫,或者不具備養人的條件時,請不要讓他來到這個世界來。

這點你們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前請用避孕套;事後彌補可以用避孕藥;事情搞大了雖造孽但還可以通過手術……畢竟孩子沒有你們倆的好事,是不會不請自來的,一旦來了,是不會毫無印記地離開。只要他呱呱墜地,來到這個世界,就是鮮活的生命,早已不是枯死在衛生紙裡的精子,可以直接衝進抽水馬桶。你們如果良知遠未泯滅,那麼他會在你們心裏折磨你一輩子。當然,你們也可以忘記他,那麼請不要做出種種令人髮指的事讓善良的人們痛心,因為你們即使是生身父母,也沒有決定嬰兒生命的權力。你們完全可以給幼小的生命一條活路,畢竟還有很多愛孩子的好心人會收養的,最不濟的話,也還有兒童福利院,這個社會能給孩子一個安身立命之所,一個遮風擋雨之地。


列車棄嬰的母親告白:未婚先孕的悲劇(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所以,狠心的父母們啊,你們可能難以理喻,但也要聽聽人話:在遺棄你們的孩子時,請不要將他放在人跡罕至的地方,請儘可能給他一次讓人找到他、帶走他的機會,多為他開闢一條生存通道。在遺棄你們的孩子時,請不要傷害他,不要活活將他埋在土裡,不要將他丟進垃圾筒裡,更不要殘酷地割破他的喉嚨,或者讓他光著身子躺在冰天雪地裡……

孩子是降落到人世間的天使,一來到人間,就屬於社會大家庭裡一員,就應該受到整個社會的關愛。雖然現實很骨感,我們的社會不夠理想,有的時候很操蛋,充滿歧視與冷漠,人人如狼,惡人當道,但是,這社會的「正能量」並沒有消亡,一直在積蓄力量,呼喊著好社會的誕生。這個社會還是有很多很多好人的,比如各種公益基金、各類良知媒體,哪怕是普普通通的路人們,比如@攝影菜鳥、陳賢妹等等,他們還是承載著這個社會最起碼的良心,更有很多熱心人士,會盡他們所有力量,願意去幫助人,尤其是孩子,給小天使「出彩」的人生。你們要相信,這個社會還是有好人:有人願意向陌生人伸出溫暖的雙手;有人願意接受先天性殘疾兒;有人願意為一些需要手術的孩子籌措費用……有很多人還是願意堅持一份正能量,願意及時傳播消息,傳遞這個社會最需要的正能量。所以,你們這些狠心的父母,請對自己負責,請對在你肚裡與你唇齒相依的孩子負責,請敬畏生命,請尊重生命,葆有一絲做人之根本,對這個社會最起碼的道德底線負責。
  
拷問路人:從來沒有無辜的旁觀者

@攝影菜鳥與同事發現後採取行動之前,棄嬰光著身子在零下溫度裡凍了40分鐘!在40分鐘裡,其實經過棄嬰的路人可以做很多很多事。

我不想站在道德高地,對你們指三道四,暢快於我的口水。我想說的是,其實,在這個社會裏,沒有一個特定的路人,大家都是路人。在面對需要我們出手相救的生命,就像小悅悅和中關村棄嬰,我們有些人只圍觀,不行動,最後圍觀至死;有些人只管走,不施救,最後冷漠至死。一些鮮活的生命,就是這樣被我們這些冷漠而自私的人否決了,然而我們卻覺得自己無罪,一身潔白。其實,我們錯了,不妨聽我碎碎念:

你們可能很忙碌啊,為了生計四處奔波,要趕時間,即使目睹一切,還是得一路向前,是的,你們目標很明確,要有糧食,要有房子,要有體面的生活,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且,為了這一切,甚至不惜不擇手段。


百年國民性——一直在圍觀,沒有改觀(來源:天涯)

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當你們取得你需要的一切時,突然發現,人心都變了,社會也變了,人人如狼,自私自利,他們也像你一樣根本不關心別人的死活,甚至為了自己的目的,不在乎別人的死活,也會不擇手段地謀財害命……於是,一個壞的社會就這麼誕生了,空氣有毒、飲水有毒、食品有毒……為了賺錢,人人都在投毒;官場腐敗、社會不公、道德敗壞……為了利益,人人都想走捷徑。

當這個時候,你擁有了房子,擁有了你想要的一切,還有什麼價值?你不敢走出自己的房子,因為外面空氣有毒;不敢放心地走在路上,因為小偷騙子橫行;不敢讓孩子跑出自己的視線,因為擔心他也成為「小悅悅」……在這樣的社會裏,你所擁有的一切,會有價值嗎?你就覺得沒有安全感。更可怕的是,當你老了的時候,你倒在了地上,你哀求地看著別人,而你哀求的目光竟然爭取不到一個扶你一把的人。

你覺得這樣的社會可怕嗎?是可怕!但是,我們的社會確實已經墮落到這個地步了。所以,你們很忙,但是你們再忙,也要關心這個社會,為社會增添一點正能量——因為社會與我們息息相關,大家都是命運共同體,根本沒有一個人能夠真正獨善其身。

你們可能不忙碌,但很膽小,不是沒有憐憫之心,而是心有顧忌。你在計算著好事的成本,認為做好人的成本太高,會惹上是非,甚至攤上大事兒,於是,你寧可選擇視而不見,寧可接受自己良心譴責,把自己「石化」。

可是,我要跟你們說:好人不一定要單獨行動,在大庭廣眾之下,四周都是人,你們完全可以一聲大吼,叫大家一起把這事給做了。做有公德的事,不需要你搶功,爭著做好事;不需要你藏功,做好事不留名,大家集體行動,人多力量大,這樣好人就是聯合起來了,可以對抗壞人。這絕非空言,筆者經歷過。因身體出了點狀況,近幾月我中午都要到西湖邊走走,前幾天我在路上看到一個老頭倒在地上,楞是爬不起來,大喊救命。離老人最近的人,看了看周圍,第二近的人上來了,他示意一下,第二個加入了準備施救的陣營;他們再看周圍,他倆發現了第三近的我,我也點點頭,知道什麼意思了,於是,這件好事我們仨心照不宣地給做了。被扶起來老人很感激,都說到有救命之恩的份上了。我們關照好他走路小心後,都淡定地離開,大家心裏很舒暢。如果我們不行動,我覺得我這步都散得心裏不爽,其實,每個人都想讓自己的正能量釋放一下,可能就差一句話,甚至差一個眼神。

所以,需要記住:好人可以集體行動,集體行動更能激發社會的正能量。 

拷問制度:制度供給要跟得上時代

棄嬰之痛,既痛了嬰孩,又痛了我們,更痛了整個社會!

就中關村棄嬰事件,令人氣憤的不止是這個不負責的母親和冷漠無情的路人,還有政府有關部門。當@攝影菜鳥與同事報了警,警察為等手續竟然耽誤半天,手續到了還不讓送兒童醫院,說必須按規定到政府指定醫院,偏偏政府指定的醫院裡沒呼吸機,如此折騰,失去了救治機會,本有生還希望的棄嬰就這麼走了。


棄嬰救助制度的供給,為何跟不上時代的腳步?(來源:天涯)

這都什麼事兒啊?張一個口「制度」,閉一個口「制度」:在生命面前,口口聲聲,這個規定那個規定的,按規定辦事了,結果誤人性命;而在權力面前,唯唯諾諾,這個綠燈那個捷徑,都特事特辦了,結果無視民生。我在想啊,生命重要還是手續重要,難道制度高於生命?制度不正是為人服務的嘛?怎麼淪落到只為權力服務了。

現在,別淨扯這個規定那個規定,很多事都有制度沒原則,當老百姓想辦成件好事,當要救活一條性命,就有這麼多原則了,這不是扯蛋嗎。以民為本不是口頭禪,需要有行動,在生命面前「先救棄嬰,再談規定」!

現在想想,我們國家很多制度的規定,哪是好的規定啊,簡直是根本不想讓人做好人的規定:

3月20日,作家六六通過微博宣稱願意領養六指棄嬰,並承諾會給棄嬰「最好的醫療,溫暖的家庭生活,良好的教育」,可是,因為六六因與前夫育有一子,六六的熱情並不能繞過制度關隘——不夠領養的條件。一顆真善美的心,到頭來還是遇到了驢肝肺一樣的冷酷制度。

早些時候,即1月4號,一場造成了7人死亡的大火把袁厲害這位大好人燒到了風口浪尖之上。當地政府這時搬出各種各樣的「規定」了,說,袁厲害收養幾十名兒童是非法的。而袁厲害的善舉確實違背了《收養法》中的多項條款,更沒有在蘭考民政局那裡走正規的手續。可是,如果沒有袁厲害的收容,這幾十名孩子還不知道在哪裡流浪,甚至都有可能像畢節被悶死的5名兒童一樣暴死街頭。

……

政府有關部門也要講良知良能了。無論是中關村棄嬰還是蘭考棄嬰,如此慘烈的結局,作為社會的專門救治部門,對得起社會交給你們的沈重責任嗎?對得起那些枉死的嬰兒嗎?親生父母已經拋棄他們一次了,請不要以制度規定之名再將他們拋棄!

制度規定,並不是你政府不作為的藉口,而且,政府應該確保制度供給跟得上時代腳步。擺在眼前的現實問題,應該正視,應該好好去解決,不能永遠這樣欠賬下去,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一個制度規定不能高效地挽救生命,反而誤人性命的話,則這樣的制度就是壞制度,相關規定就是壞規;如果一個制度不能集中利用最多的社會資源去做好事做慈善,則這樣的制度就是惡制度,相關法律就是惡法。

政府應該好好反思,頻頻發生的棄嬰,錯在哪裡?是社會制度還是人的問題?如果是制度,那麼就應該著手修正制度,不能讓制度成為我們集體犯罪的藉口。如果是人,那麼法律應得到嚴格的執行,起到懲惡揚善的作用,讓惡人付出沈重的代價,讓好人不再擔心做好人的成本,否則還會有誰去遵守法律呢,誰會去做好人呢?

棄嬰,不僅是父母的悲劇,家庭的悲劇,也是社會的悲劇。減少此類悲劇的發生,需要全社會的合力,需要社會救助保障力度的加強,社會輿論的積極減壓,相關教育的推廣深入,棄嬰相關法律的宣傳普及。政府作為社會的「守夜人」,責無旁貸,但是,應該考慮轉變觀念了,全力迎接公民社會的到來,不要打擊和壓制公民參與社會管理的意願和熱情,讓民眾參與社會管理,把這個社會引起健康方向發展。

結語:中關村棄嬰事件,是對我們的人性、親情、價值觀、行政能力等方面的考驗。無辜的孩子夭折了,不到一天的生命,宣告我們都有罪:父母有罪,路人有罪,制度有罪,人人皆有罪。

我要告訴大家:「我們從來就不是旁觀者,一直都是惡的同謀者」。要改變社會,就先改變自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天涯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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