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勞教大學生村官任建宇申請國家賠償(圖)

發表:2013-07-27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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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轉發微博被勞教將近一年的重慶彭水縣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近日正式給重慶市勞教委寄出《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申請重慶市勞教委給其總計167762元的國家賠償,並書面賠禮道歉。(網路資料圖)

【看中國2013年07月27日訊】因轉發微博被勞教將近一年的重慶彭水縣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近日正式向重慶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郵寄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重慶市勞教委就侵犯人身自由和精神損害兩項向他賠償近十六萬八千元人民幣,並書面賠禮道歉。

2011年9月23號, 二十多歲的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轉發微博被重慶勞教委以多次發表「負面言論和信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處以兩年的勞動教養。在社會各方及媒體的壓力下,重慶勞教委在去年11月19號承認對任建宇的處罰不當,撤銷了勞教決定。屆時失去自由457天的任建宇重獲自由。

重獲自由的任建宇起訴重慶勞教委已先後被重慶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現在又針對重慶勞教委申請國家賠償,北京律師李靜林表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成功的。

「因為不能說唐慧的事情解決了,重慶就會認可任建宇的賠償申請,任建宇也應該勝訴。中國不是實行判例法的國家, 法理上任建宇的案子與唐慧案不具有可比性。至於在情理上是否有沒有可比性,這要看各的政治生態而定。任建宇一案在重慶具有普遍意義,在重慶唱紅打黑期間不是個案,不像唐慧案在湖南永州結束了就結束了,類似的案例在那裡不多。然而,任建宇類似的案子在重慶卻不止一個或兩個,任建宇勞教案的了結是程序上的了結,而不是像唐慧案那樣是從實體上了結的,不是程序出現了問題。」

任建宇一案由北京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代理。浦律師也是剛剛勝訴的湖南「上訪媽媽」唐慧案的代理律師。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表示,由於中國勞教案件都違反中國自己的《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最終獲得平反昭雪和獲得國家賠償只是時間問題,即長期而言會成功,短期內十分艱難。

「完全按照任建宇的要求去做,在中國現行的制度框架下可能有一定的難度,但官方做出一定的讓步,不管是直接是變相其它方式的賠償,在一兩年內任建宇可能會獲得一定程度的成功。」

重慶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和重慶高級人民法院去年年底分別駁回任建宇對重慶勞教委起訴的理由是「已超過法定起訴期限」,因為起訴必須在被勞教人收到勞動教養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

對此,黃琦表示:「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任何索賠都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官方也可能多多少少賠償一點。儘管如此,我們不能希望官方會以書面形式, 堂堂正正地賠償;很多時候,官方會採取一系列變通的方法,比如叫可能補助或其它什麼名稱的補助。在中國涉及國家賠償的案件,就我所知80%左右是以所謂補助的方式進行。」

黃琦進而表示,中國冤假錯案太多,一旦政府直面問題,承認錯誤,大量的冤假錯案就會湧向法院,那不僅使中國大陸的司法部門應接不暇,而且也會使政府感到巨大的財政壓力。

中國勞教制度既然可能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那有沒有可能廢除?李靜林律師認為「廢除的可能性不大」。

「因為官方現在透露出的意思是要勞教制度進行改進,而不是廢除。這是為劉志軍辯護的律師錢列陽總結的,在中國大案是講政治,中案是講影響,小案才講法律。勞教制度因為已經臭不可聞,官方就要粉飾一下,但取消的可能性比較小。」

任建宇曾對媒體表示,他一直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什麼,他要討個說法,討個公道。重慶勞教委已經承認對他的勞教處罰不對,那申請國家賠償是否最終出現「上訪媽媽」一案的結果?按照以上李律師的觀點,這要看任建宇的案子在官方眼中是大案、中案,還是小案。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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