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為摔死女童的禽獸負責?

作者:紙上建築 發表:2013-07-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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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7月28日訊】首善之區這是咋啦?接連發生聳人聽聞的慘案——7月23日晚,北京大興區兩名駕車男子,因停車問題與一名手推嬰兒車的女子發生爭執,隨即下車毆打,最後竟將2歲的女童從嬰兒車裡搶出來當街摔死,整個過程不到3分鐘,熟睡中的幼童哼都沒哼一聲,就悄然離開了人世。

這完全是禽獸的暴行,刑訴法專家洪道德表示:凶手的做法喪失了基本的人性

凶手必須予以嚴懲,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開脫。即便與女子的爭執再激烈,嬰兒也是完全無辜的對象,而猛摔一個嬰兒會導致什麼,完全屬於常識範疇,不存在未能估計後果的罪輕情節,凶手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重刑。 

然而,對罪犯的嚴懲並不能終結所有疑竇,我們還應該繼續追問:這樣的禽獸是從哪裡來的?還有誰該對他負有責任?

——18小時後警方在房山區某溫泉會館內抓獲了逃匿的凶手:71年生,本市豐臺區人,曾因盜竊罪入獄,今年剛剛刑滿釋放。

這是怎麼一個情況?精神病院治不好病人,監獄也改造不好罪犯?——盜竊犯抓進去「改造」了半天,結果被「改造」成了殺人犯?

無須多講,事實已經證明,「改造」完全是失敗的,曾經負責他的教官和勞改所,應該出來領回自己的責任。

另外,從案情信息來看,這名「刑滿釋放人員」不像一個衣食無著的邊緣人士,而且混的還不錯:有索納塔轎車可開,出事後還躲藏進了「溫泉會館」,想必也是平時廝混過的場所……那麼他現在幹哪一行?有無單位或者老闆?還是自己做什麼生意?

在很久以前,坐過牢的人是倍受歧視的,處處碰壁,生路狹窄,這當然不對,他們也有權過正常的生活。現在呢好像矯枉過正了,某些人不但不愁生路,甚至已經不屑於再過平常生活,社會上也偏偏大有他們的用武之地——他們可以自己做菜霸沙霸,也可以替老闆嚇唬人平事兒,甚至暗中受雇於政府部門去「協調拆遷」……在這諸多「對口」行當中,他們的經歷反而成了招牌,沒坐過牢的還真沒資格掙這份錢,誰怕你呀?

當然對於本案來說,這只是猜測,也許這位「刑滿釋放人員」做的是正經工作,但我們必須去問,為什麼他帶著一身沒有被改造掉的暴躁凶狠,卻仍然能在這社會中過得挺滋潤、乃至很囂張?

這些疑問並不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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