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江為人作嫁,經營了自己的悲哀

作者:大漠魚 發表:2013-07-30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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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7月30日訊】李某一性侵案持續發酵及至如火如荼的地步,很多人始料未及,更不是李雙江夫婦想要的結果。但是,此案因不肖子而起,再因其父母護犢心切,識人不明,雇佣了一幫「無良」律師,以至於案件越搞越複雜,到了幾近失控的地步。所以無論如何,在這場沒有硝煙卻不乏喧囂的戰役中,李雙江夫婦已經是一敗塗地,估計這會兒「將軍大人」的腸子都悔青了。

李雙江之所以沒有像前次一樣給受性侵的楊女士及家屬表達「聲淚俱下」的懺悔和歉意,首先是因為性侵案的嚴重性極有可能毀掉他的獨脈香火,所以他必須保持足夠的矜持。其次,李將軍深信以自己不俗的身份地位及其他背景完全有能力讓日月顛倒,乾坤倒懸。然而,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正是這些他試圖依靠的「背景」出賣了他,讓他不得不背上一口沈重的「黑鍋」,淪為最後的犧牲者。

李某一等5人到底是實施了輪姦,還是「輪流發生性關係」,已經不重要了,同樣不重要的還有李雙江「老一代歌唱家」的形象。對於李雙江夫婦來說,此時留住一脈香火才是最迫切的。做為一件普通刑事案件,如果李雙江在最初的時間裏能夠放下身段,放棄一些金錢求得受害人諒解,興許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至少不會鬧到今天這個地步。儘管這麼做在法理上說不過去,但我相信憑藉將軍顯赫的身份地位,要做到這一點還是不難的。但李雙江這次選擇了相對硬朗的處事態度,究其根源,我想大致有兩點。第一,在李雙江看來,涉案5人,其子僅有1/5的責任擔當,而且其他4人的背景也完全有能力救其兒子出水火。儘管截至目前,「背景」一說被「未成年人保護法」包裹了起來,但從僅有的一名成年嫌疑人信息也不予公開上可以看出,網民的「猜測」已經被印證了。有點搞笑的是,李雙江借力發力的預想最終還是破滅了,不得不把這口沈重的黑鍋獨自扛起來。第二,也是李雙江在迂迴此事中最失敗的選擇,那就是頻頻更換代理律師。從北京警方用「輪流發生性關係」取代「輪姦」的那一刻起,李雙江的神經無疑受到刺激。他欣喜地發現,這是一棵救命稻草。所以,他遁著這一原則,開始歸攏同道律師。他認為,只要拽著這條主線不鬆手,兒子就無大礙。可是,好漢架不住人多,在網友一鼓作氣的追擊下,連警方也奔潰了,絕口不再提「輪流發生性關係」。到此,連李雙江自己都意識到,可能要「壞菜」。那麼,僅有的依靠(特指對付網路輿論)就只能交給律師朋友來輪番表演。

依靠律師救命,在中國的歷史上還沒有絕對成功的劇情上演,因為中國的律師充其量就是混吃混喝的主。所以當李將軍六神無主,四處招兵買馬之際,甘願受其驅使的律師自然趨之如騖。一個案件,一個涉案人,李雙江聘用了多少律師,要掰著指頭來計算,這本來就不多見。更稀罕的是,每一位律師粉墨登場時,都會幻化出別樣的噱頭。說好聽點,這叫視角不同,實質上,這不過是律師們趁機斂財的手段。每個律師都明白,消費李雙江、消費輿論的時間越久,自己的名頭就會越響,收入就會越多,連傻子都知道該怎麼做。而李雙江夫婦就算幡然醒悟,也為時已晚。

在這,不得不提的是,李某一案經過幾個月的喧囂後,近日迎來又一輪輿論高峰。諸如受害人「楊女士是陪酒女」、「李某一性侵後付了嫖資」、「李某某案新版內幕」等等。從表面上看,新的信息被不斷挖掘出來,有利於李某一等人的刑責減輕,但律師藉此圖謀更大利益,無疑才是真正的目的。這從同案另一位嫌疑人的代理律師口中得到證明。據媒體報導:同案另一位魏姓嫌疑人的代理律師李在珂聲稱:「李某一自以為武功天下第一,所以在社會上遇到矛盾總喜歡動粗。」並有爆料稱,事發當時,嫌疑人李某一曾動手打了受害人。這一言論無疑加重了李某一的犯罪情節,所以很快收到李某一律師團的反擊:李某一是在魏姓嫌疑人的唆使下,才發生了「性行為」。由此可見,律師們為斂財完全不惜花樣翻新,互相撕咬。在這個時候,我想,最難受、最受打擊的恐怕是李雙江了。他千算萬算,怎麼也沒算到同案律師不同心,讓他這位花了巨資的僱主最終成了任人把玩的木偶。

李某一等涉案5人最終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對律師而言不重要,對網民也不重要,這是中國社會心態使然,所以指望此案促動中國法律文明的進程基本也是扯淡。可以看的出,這場本該嚴肅的律案越來越娛樂化,而足夠多的律師、足夠新穎的觀點賺足了眼球,將最終成為本案真正的賣點。

作為一個非專業者,我想就本案「輪姦不成立」的律師觀點,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假設楊女士不是良家女,假設她就是一個職業妓女,假設酒吧有「強迫賣淫」的嫌疑,但只要5個人同時與其發生了性關係,並且是在受害人醉酒的狀態下,就完全可以將此定性為輪姦行為。因為受害人在意識不確定的前提下發生的行為,不代表其真實意思的表達。尤其在此過程中,還伴有暴力毆打受害人的情節,如果這都不算強暴,恐怕憲法也該改寫了。這個時候聽憑律師口吐蓮花,李雙江豈不成了十足的傻蛋?

剛剛再獲新料:李某一的母親夢鴿向法院申請公開審理此案。讀到這一信息,我止不住笑了:這是哪位高人使出的招數?誰都知道這樣的申請沒有可能達成,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鐵律就擺在那裡。唯一的解釋是,律師們還不甘心就此退出舞臺,還需要進一步消遣輿論,來完成自身知名度的提升。

說到這裡,我忍不住要對李雙江一家感到「悲哀」了:律師們的炒作興許能救得你家小兒的性命,但這般折騰之後,你還有什麼?人死莫過於心死,在之後的時日裡,你的存在還有價值嗎?你捧了一輩子的紅星還能繼續照耀下去嗎?我想,李某一案持續發酵的同時,也發酵了李家自己的悲哀,所以我希望將軍大人還是把未盡的美夢交給來世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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