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不妙 專家定性:證據鏈非常完整

發表:2013-09-0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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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9月09日訊】檢察日報刊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及博士研究生趙培顯長達1600多字的文章,主要論述大陸檢方指控薄涉嫌受賄罪的部分,「證據鏈」完整,替公訴方背書。

世界日報消息,大陸尚未公告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一案何時宣判,值此時機,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檢察日報」今天刊登學者分析文章稱,檢方指控薄熙來涉受賄罪「證據鏈完整」。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及博士研究生趙培顯在檢察日報刊登的文章長達1600多字,主要論述大陸檢方指控薄涉嫌受賄罪的部分,「證據鏈」完整,替公訴方背書。

今年7月25日,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

8月22日,濟南中院開庭審理,在一連5天的世紀大審中,薄熙來全盤翻供,和檢方多次言詞交鋒,除批評證據力不足,甚至自曝戴綠帽,與妻子谷開來感情不睦,企圖降低谷開來口供的可信度。

大陸官方尚未公布何時宣判,而檢察體系今天刊文,引述大陸刑事訴訟法的各項規定稱,案件判處要重證據、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文章詳細說明證據鏈構成的三要求包括:有適格證據、能夠證明案件的證明對象、證據間能相互印證,對案件事實排除合理懷疑,並以此標準驗證稱,在薄案中,檢方證據已形成證據鏈條,而被告沒有充分證據反駁指控。

另外,文章也提出三點論證稱,薄熙來具受賄的主觀故意,且薄熙來客觀上利用職務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與薄谷開來共同收受他人給予財物的客觀事實。

文章最後強調,多項證據能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證明薄熙來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但對貪污及濫用職權部分,未分析說明。

大陸刑法規定,受賄數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處死刑。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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