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快速審理許志永等人案子屬違法(圖)

發表:2013-12-23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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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名人權活動人士許志永

【看中國2013年12月23日訊】知名人權活動人士許志永、丁家喜等一批被捕的「新公民運動」參加者的代理律師,近日集體呼籲北京檢方併案審理這些被告的案子,以彰顯法律的公正性。代理律師表示,對於併案偵查,甚至併案起訴的案子,當局現在要人為地拆分成不同的案子在不同的法院審理,完全失去了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王興律師:此案被分拆審理毫無道理*

律師們要求併案審理的呼籲12月20日發出,並提交給辦案的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北京海淀區檢察院,同時抄送給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北京市高法等司法機構。

今年4月到7月,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等十幾位「新公民運動」參加者,因公開舉牌要求官員公示個人財產先後被拘捕,之後又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起訴。

被告之一丁家喜的代理律師王興12月22日對美國之音表示,當局指控上述每個人的證據都是共同的,每個人的案子都有聯繫的。

他說:「你指控的就是共同犯罪,甚至所有指控每個人的證據都是共同的,都是同樣的證據。在起訴書裡說到的也都是誰和誰共同,每個人都是連在一起的。有什麼道理在他們(被告)都已經在案的情況下,你非要拆分成不同的案件。」

王興律師說,在司法實踐中只有當同案被告在逃、或者沒有歸案的情況下,另案處理是有的。

*人為分拆審理失公正 違法*

許志永等人的案子屬政治案件。王律師表示,當局拆分許志永等人案子的審理只能是不利案子的公正審理。因為同案被告不能在同一個法庭核實證據,無法證明每個同案被告在案子中的作用。

律師們認為,將共同犯罪案件人為分拆審理,違反了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呼籲書引用中國最高法院的相關解釋,「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併案審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依據這項規定,呼籲書認為共同犯罪屬於併案審理的案件,只要是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對於各被告人的審理,必須由同一法院進行。

*許志永等人案 政治迫害*

呼籲書說,盡人皆知的事實是,許志永、丁家喜和趙常青等人公開呼籲官員公示財產,是在實踐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根本不構成刑法上的犯罪行為。因此律師們認為,北京警方對他們的指控,是實實在在的「政治迫害」。

*當局在加速處理案件*

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律師對當局接受關於併案審理許志永等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可能性不表樂觀。辯護律師之一的藺其磊律師表示,如果當局不接受併案審理,律師們要做有效的抗爭。

另外藺律師說,檢察院目前在處理許志永等人的案子上非常迅速,這實際上侵犯了律師們的執業權利。

他說,律師們要依法控告檢方的做法。「檢察院階段處理的很快。我們今天晚上就寫一個控告,檢察人員就是公訴人嘛,對他們進行控告。因為他們不到一週的時間就把這個案子起訴了,連聽取辯護人的意見什麼都沒有,完全把律師的執業權利侵犯了。」

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當局在「聖誕節」和新年期間快速審理維權異議人士的案子已成慣例,目的是減輕西方國家對這類案子的關注程度。

原標題:律師:分拆、快速審理許志永等人案子屬違法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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