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生活壓力大 小夥掐死56天親生女(圖)

發表:2014-02-1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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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田某後悔不已,稱對不起女友、女兒、家人 

【看中國2014年02月19日訊】一個剛出生56天的幼小生命,還未來得及學會叫聲「爸媽」,便被親生父親殺害後掩埋。

這名23歲初為人父的勉縣小夥說,他和女友都沒工作,有女兒後每月要花2000多元,積蓄快花光了,生活壓力很大。

昨日,案件偵破後的第6天,孩子的父親田某在看守所懺悔,稱對不起女兒,自己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希望女友能好好生活。

報警稱女兒被殺 改口後匆匆關機

2月12日下午4時許,女子張某打報警電話,哭訴稱她在河堤上,自己的女兒被「弄死了」。

而當接警員詢問案情時,張某又改口稱自己兩個月大的女兒「找不到了」。接著,張某突然挂斷電話,手機也關了機。

勉縣警方根據這個信息不完整的報警電話,先沿勉縣城區河堤搜尋,後藉助戶籍系統和手機號碼尋找報警人。

2月12日晚7時許,辦案警察得到信息,報警人張某與男子田某在縣城租住房屋同居,二人剛育有一女。

當晚,警方在出租屋內找到了田某和張某,但沒有見到二人的女兒。

田某稱已將孩子送到安康市的親戚家中暫養。辦案警察打電話核實,田某安康市的親戚卻稱並未收養田某女兒。田某見事實已經無法隱瞞,主動要求隨警察到派出所去說明情況。

又一次為娃爭吵後 他掐死女兒埋路邊

田某23歲,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讓人難以置信的是,田某與張某二人剛出生56天的女兒,已經被田某掐死後掩埋在108國道邊一處花壇中。

據悉,田某與張某經同學介紹認識後熱戀,之後二人在勉縣縣城租住房屋開始同居生活。田某當時無業,張某原本在縣城打工,懷孕後便休息在家。2013年12月9日,張某生下一女,二人靠著之前的積蓄生活並養育女兒。

隨著積蓄越來越少,田某和張某在出租屋內因帶孩子的瑣事時常爭吵。今年2月3日(正月初四)晚7時許,人們還在歡度節日之時,田某和張某又因帶孩子的瑣事爭吵,隨後張某外出買東西。

田某獨自一人在出租屋內,想著撫養女兒增加了家中的經濟負擔,給生活帶來了壓力,氣憤之下將自己剛出生56天的女兒活活掐死。之後,田某將女兒的屍體用褥子包裹,抱至108國道邊一處花壇掩埋後返回出租屋。張某回家找不見女兒,田某謊稱已將孩子送人領養。張某不相信,堅持要找回孩子。

2月12日下午4時許,田某帶著張某在勉縣城區河堤附近徘徊尋找女兒。在張某的再三追問下,田某才告訴女友:「孩子找不回來了。」張某隨即撥打電話報警,還未說完,便被田某制止。

對話疑犯

做爸爸了很激動 本想過完年找工作

昨日,田某與張某租住的房屋房門緊閉,據瞭解張某可能還在屋內居住,為不打擾這位剛失去孩子的母親,記者沒有敲開出租屋的門。

在勉縣看守所內,田某哽嚥著多次提到對不起女友和已死去的女兒,稱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記者:咋忍心這樣對自己的親生女兒?

田某:經濟負擔重,生活壓力太大了。我們兩個都沒有工作,靠之前的積蓄生活,沒有孩子前,一個月花幾百元,有了女兒後,買的奶粉一桶200多元,一個月要花2000多元,積蓄也快花光了。

記者:女兒出生前,有沒有考慮到經濟問題?

田某:女兒出生的那天,想著做爸爸了,我很激動、很高興。經濟上的問題我也想過,本來打算過完年就去找工作賺錢。我之前打過工,給別人送貨,一個月賺1000多元。

記者:還想說些什麼嗎?

田某:現在說對不起已經晚了,我希望我「老婆」能在外面好好生活,我父親已經60多歲,母親50多歲,我不知道今生還有沒有機會在他們身邊盡孝,希望他們能健健康康的。我對不起自己的孩子,我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

(本文有刪節)

来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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