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人結婚因差異考量多(組圖)

發表:2015-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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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國外,結婚都是燒錢的事兒。想到結婚,是一項大工程,婚禮要辦、朋友要請、房車都要有、蜜月要計畫。哪一項都離不開錢,甚至有人說,「沒有錢,不敢結婚」,結婚過程中,從前到後,大大小小的各種事情,從籌辦婚禮到選購婚房,似乎都和錢脫不了關係。

由於文化背景或年齡上的差異,結婚雙方以及雙方的父母,很容易在錢的事情上出現觀點上的差異甚至爭執,搞不好婚也結不成了。總結了加拿大結婚的那些事兒,情況各不同,有緣相識,珍惜互諒,必能在異中求同,有個好的開始呢!

爭議一:結婚,買不買房子?

在華人的傳統觀念中,結婚前購買房子幾乎成為一項必備前提,從考慮結婚開始,選房、貸款、看房,各種和房子相關的事情就也被提上了日程。而買房的錢該誰拿?婚後房子該歸誰所有?這都是極為敏感的問題,尤其是結婚雙方的父母,往往更加擔心這個問題。因為現在年輕人的儲蓄不多,多半是父母掏腰包幫著買了房,現在溫哥華的房價持續增長,即使是一套小公寓也價值二、三十萬元,是筆不小的財產。雖說作為父母都希望自己子女的人生道路順利幸福,但萬一以後碰到分手或是離婚之類的事情,就免不了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在婚前給子女買的房子,父母不希望無緣無故就被另一半割走了,誰也不希望到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很多人希望在結婚的同時擁有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繼續和父母同住或租房住。一些要面子的華人,覺得沒有自己的房子就沒有安全感,生怕結婚後親友提問「你們的新房在哪兒啊」的時候,只能回答還在租房居住。在加拿大,西人年輕夫妻結婚時如果沒錢買房又得不到家裡的資助,租房居住的現象相當普遍。他們更願意把錢花在維持自己喜歡、覺得舒服的生活方式上面。很多西人認為,為了買昂貴的房子而壓縮其他開支、降低生活品質或是改變既有的生活方式,是不可接受的,結婚租房居住也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情。

現在,越來越多的華裔年輕人也開始認同這個觀點。 Joy和丈夫結婚3年了,他們決定結婚的時候大學剛剛畢業,可以說什麼都沒有,「一窮二白」。雙方家裡想出一點錢為他們湊夠一套房子的首付,但是Joy和丈夫都很獨立,不希望用父母的錢購買房子,兩個人商量後決定租房居住,直到自己攢夠了錢再買房子。Joy的父母很不理解,甚至她的一些朋友也勸她盡快買房,以免房子漲價,但是Joy卻不這麼認為,「對我來說,買房和租房並沒有什麼心理落差,只要我能居住在舒適、美好的環境中,身體健康,那就夠了。

」Joy的丈夫是一名廚師,工資收入並不低,兩個人每個月都有自己的財務規劃,他們非常重視生活的品質,經常利用假期去旅遊,並沒有為了買房而每月刻意節省出很多錢。Joy對時下很多年輕人沒有房子就不能結婚的想法表示不理解,「你是嫁給一個人,而不是嫁給一套房。」


爭議二:誰出錢籌辦婚禮

結婚除了房子,婚禮也是一樁大事,花費不小。華人的傳統是婚禮的費用由男方負擔,如果女方主動承擔婚禮的費用,則是希望男方在婚房、汽車等「結婚必備品」上有所表現。而如果這些「結婚必備品」的多數都由雙方共同負擔,那麼婚禮的錢男方就「責無旁貸」了。 Jessica Wang是從國內到SFU讀書的留學生,讀書期間認識了初中就移民過來的Tony,兩人年齡相彷,有很多共同話題,很快就開始了戀愛關係。

Tony的父母為他購買了一套公寓,所以他一直住在自己的公寓裡,而Jessica從留學開始就一直租房居住。Jessica去年從大學畢業了,兩個人商量著2015年結婚,訂婚儀式後,Jessica搬進了Tony的公寓。兩個人計畫著結婚後購買一個大一點的城市屋,Tony的工資收入不錯,所以他來付首付,雙方一起還房貸,Jessica也覺得合理,關於婚房的問題沒有什麼爭議的解決了。今年年初,兩人決定將婚禮定在8月,但就在討論婚禮的準備和費用問題時,出現了矛盾。在Jessica看來,既然房子的錢主要是兩個人一起付,那麼婚禮的錢理應由男方來出。但12歲就移民到溫哥華的Tony認為,「婚禮的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我們應該一人一半,AA。」Tony絲毫沒有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什麼問題。確實,在歐美國家,男女平等的意識也滲透在婚禮開銷上,一般情況下新娘一方都會承擔一部分結婚成本,如果協商一致,男女雙方也可以AA制均攤婚禮花費。

按照傳統,訂婚儀式由新娘家負擔,此外還包括婚禮邀請、婚紗、首飾、鮮花、新郎婚戒、送給伴娘的禮物,以及接待和儀式的費用。新郎家則負責男方服裝、婚禮前的排練晚宴、新娘戒指、結婚登記、儀式費用、送給新娘及伴郎的禮物,以及蜜月開銷。但是從小在中國長大的Jessica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實,或者簡單說,「對Tony的態度不滿意」。

其實雙方家裡都算富足,絕不是為了婚禮的花費而擔憂。Jesscia覺得,「同學聚會一定都是男生買單,女生可以買單,但要主動提才可以,哪有男生讓女生買單的呢?」二人因此發生了不小的爭吵,甚至一度還要取消婚約。女方說,男方不買單婚就沒辦法結,而男方說,你這是不講道理。如果在外人看來,這不是什麼大事兒,完全不值得吵得這麼凶,但是由於成長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兩個人「理所當然」的想法都遭到了對方的反駁,因此都氣不過。幸好,兩家的父母都很開明,沒有再火上澆油。

Tony的爸媽移民多年,他們的做法更像是西人父母。他們認為,「這是你們自己的事情,需要你們自己商量解決,我們不管。」而Jessica的父母覺得,這種小事根本沒有爭吵的必要,「讓我們拿一半的錢我們拿就好了啊。」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僵持和「談判」,Jessica和Tony終於達成了一致,女方出一小部分的婚禮費用,大部分還是由男方來出,這樣既滿足了Tony希望雙方負擔的想法,又讓Jessica不至於覺得沒面子。都說解鈴還須繫鈴人,其實無論AA制也好,男方付款也罷,如果單純地以金錢角度衡量這個問題,那麼即使婚禮舉辦了,雙方的心中還是會有一個心結存在。

雖然按照中式或西式的傳統,某一方該拿錢籌辦婚禮,但傳統不是法律,不是沒有遵守就不對,文化差異是婚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考驗,尊重雙方的傳統也是尊重雙方個人,關於婚禮的費用問題只是一個小小的試煉,婚後二人一定還會面臨關於更多的選擇,只有溝通和理解,或許才能讓婚姻關係長久的維持和繼續。

爭議三:需不需要寫一個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 or Marriagement Agreement)是近幾年才在華人圈中流行起來的,但其實在西方國家是非常普遍的做法。簽署婚前協議有點「醜話說在前面」的味道,在結婚以前,雙方就婚後財產、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進行討論,白紙黑字明確劃分好各方利益,這自然不是什麼浪漫的事兒,對很多愛到你儂我儂的戀人來說,可能有些傷感情,但是時下年輕人的態度越來越開放,並不避諱談論這個問題。

如果真的有需要,事先做好協議也不是什麼壞事兒,誰都不希望在分開時為諸事鬧得劍拔弩張,最後成為冤家。大學畢業後就在溫哥華工作的Denial和女友關係很穩定,已經考慮結婚了,Denial的家境比較富裕,父母之前為他購買了兩室一廳的公寓,預計以後結婚後居住。談到結婚協議,Denial表示他和女友之間討論過這個問題,兩個人都表示可以接受,如果一方的父母有要求,他們就會按照父母的想法簽訂這個協議,如果父母沒有要求,他們則不會簽署。

Denial並不擔心簽婚前協議會影響到他和女友的感情,反倒認為,既然兩人都要進一家門了,那麼就沒有什麼不能攤開來討論的,結婚的基礎就在於誠實和尊重,只要雙方能溝通好,就不會出現什麼問題。今年25歲還沒有結婚的Cathy對婚前協議也並不反感,「經常在電視上看到某個好萊塢明星或者富商結婚前和另一半簽訂婚前協議,我覺得這不涉及什麼愛不愛或者瞧不瞧得起的問題。

接受協議也是愛的一種表現。」Cathy對記者表示。「如果我未來的另一半是個富二代,那我還希望他讓我簽這個協議,有點像是給商品貼標籤的過程,先檢驗好這個資產箱子裡有什麼東西,然後分門別類的貼上標籤,這個屬於誰,那個又屬於誰,什麼情況下屬於你,什麼情況下不屬於你,就像是食品上有了配方說明和保質期的標籤,你才吃的放心。」

責任編輯:華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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