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追責引輿論狂潮 十大冤案指向羅干(圖)

作者:李文隆 發表:2016-02-0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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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報呼格案追責,僅27人內部處分,只有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被以涉嫌犯罪處理。(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2月0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中共官方宣布,曾轟動全國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冤殺案」追責27人,蒙冤死者家屬回應「太失望」,網友紛紛炮轟當局。此前有分析指,製造冤案的中共歷任政法高官如「老老虎」羅干,應被追責。

「呼格冤案」通報追責 家屬失望網友憤怒

2月1日凌晨,新華社發布報導稱,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冤殺案」追責結果出來了:27人被問責。

當局通報,27名官員與錯判案件有關,分別被處罰黨內嚴重警告,以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另外,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另案處理。

據新浪《新聞極客》2月1日報導,一直表示「對追責抱有很大的信心」的呼格吉勒圖的哥哥昭力格圖聽聞該消息後,對直言「失望」。他說:「失望!太失望了!」

這一消息引起網友熱議,短短一小時內就超過兩萬的評論。網友說:「看來要先追究追責者,然後再追究責任者。」「呼格案這樣的處理結果,等於明確地告訴全國警察:沒事,儘管干。也告訴全國百姓:你們是可以被冤殺的。」

網友直指,「誰為給國家造成的巨額損失買單?這樣的處理與依法治國背道而馳。全國人民不服。」「確實失望,連公職都不免,法制說說唄了,我國法制,慢慢靠這些血和淚來爭取吧...」「用自己雙手來執行正義吧!」「佐羅,羅賓漢,108兄弟,可能快......呵呵,你懂的!」

「呼格冤案」指的是20年前一宗錯判案件。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名女子被姦殺。隨後18歲的報案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殺人犯,事發後62天即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及至2005年,一名為趙志紅的男子自首,當地法院於前年再審案件,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直至近日,當局對負責呼格案的27名官員追究責任。

其中前新城區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是「呼格冤案」的項目組組長,前年因涉嫌疏忽職守、刑訊逼供、受賄等罪名被內蒙古檢察機關批捕,成為第一個被調查的「呼格案」責任人。去年,馮志明被免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和正處級偵察員職務。

十大冤案追責 羅干成焦點

《看中國》早前刊發的評論文章〈羅干為何突然被「燒烤」?〉指出,羅干主管政法委時期,冤案遍地。而「呼格冤案」僅是其中之一件。羅、周兩人作為前後任中共政法委書記,均是江澤民心腹。備受詬病的中共高壓維穩體系,不但與周永康有關,羅干是這一體系的始作俑者。

據《新京報》2014年12月18日刊文〈十起冤案追責盤點〉,披露近年10起曾引起關注的冤案發現,包括1994年的佘祥林殺妻案,1996年的王本余案、於英生案,1997年的蕭山五青年搶劫殺人案、1998年的徐輝強姦殺人案,1999年的趙作海案,2001年的趙艷錦案、李懷亮案,2003年的浙江叔侄案,2006年的念斌案,還有本文所述的發生於1996年4月9日的呼格案。

當中只有趙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蕭山5青年搶劫殺人案等3起冤案已經追責到辦案審核人一級。

報導還顯示,這十大冤案冤判或上訪無果,全部發生在羅干主管政法委時期。

公開資料顯示,羅干1993年起就任政法委副書記,1998年至2007年任政法委書記,2003年起任政治局常委。其後任周永康於2002至2003年任中共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兼黨委書記;2007至2013年任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至2012年11月)。

外界注意到,這些冤案大部分在近三年獲平反,但多經過了當事人家屬苦苦長年堅持上訪,呼格父母就曾上訪9年。個別已追責的案件,也只追到直接辦案人及上一級的審核人,對於涉及批示、指令的中共政法系高官,卻未承擔任何責任。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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