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共貪官「特定關係人」 七成是情人(圖)

作者:晏清流 發表:2016-07-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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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計畫傳有27名情婦(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7月07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近日令計畫被通報宣判的判決書中出現「特定關係人」一詞。陸媒報導,「特定關係人」指近親屬、情人以及其它共同利益關係的人,而在近年落馬官員通報中出現的「特定關係人」,近7成指的就是情婦(夫)。

北京時間7月4日,中共官方通報,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長令計畫涉及的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

中共官方公布的通稿提到,令計畫濫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陳×、張××及其親屬在調動工作、購買房屋、晉升職務、遷移戶口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等。作為「特定關係人」出現的陳×、張××引起關注。

由於令計畫此前被通報過的「權色交易」未見於通報,外界有分析認為,通稿中的陳×、張××或均與令計畫有情人關係。

陸媒《澎湃新聞》7月6日報導解讀說,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官員判決中的「特定關係人」,七成為情婦。

報導根據2007年7月8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出臺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指,「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

報導盤點說,根據不完全統計,以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案為起始,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官員中,至少30人的判決書中提到「特定關係人」,其中七成「特定關係人」被指為「情婦」。

據官方報導,官員受賄除經常涉及官員親屬外,「特定關係人」也常常被提及,表述大都為「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其中,9年前,浙江省交通廳前廳長趙詹奇落馬之後,他的情婦汪沛英以「特定關係人」身份站上被告席。當時的媒體稱,她是中國大陸第一個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的貪官「特定關係人」。

2014年10月17日,鐵道部原高官張曙光因直接或通過情婦羅菲受賄4718萬餘元,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一個多月後,羅菲也被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澎湃新聞》還稱,被指為「情婦」的「特定關係人」,身份包括商人、演員、按摩女、護士、飯店服務員等。報導援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原院長喬新生認為,「特定關係人」往往都是有「白手套」(貪官代理人)在中間起作用。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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