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曝共諜案 文件秘密傳送途徑遭曝光

發表:2016-07-14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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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6年07月14日訊】臺灣共諜案層出不窮。據《蘋果》報導,高雄地檢署去年接獲屏東憲兵隊陳報,指有可疑中國人士以金錢或招待旅遊方式吸收現、退役軍人,蒐集臺灣軍事機密。

經檢方調查,陸軍八軍團一名莊姓一等駕駛兵(33歲)退役後在中國從事工程包商,透過朋友認識中國情治單位,並從去年開始以skype通訊軟體與中國人士聯繫,並循小三通模式多次往返中臺兩地,接受中國情治單位招待旅遊,最後受金錢誘惑,以每筆1至25萬元代價,同意為中國的行政、黨務機構刺探、收集、交付軍事機密。

莊姓男子返臺後,還吸收4名已經退伍的義務士兵加入,並從中獲取來自軍事機關的文件與影像。被吸收的包括陳姓男子(28歲、一兵)、牟姓男子(29歲、中士)、劉姓男子(29歲、中士)、師姓男子(27歲、一兵)等4人,今年4月現役陸軍八軍團諸姓中尉亦被吸收。

值得注意的是,辦案人員發現莊男收集資訊後,透過加密挾帶檔案上傳至中方提供的gmail、百度帳號至雲端空間,以這種方式交給中國地區的人士。這與過去在第三國家以隨身硬碟交付情資的方式大不相同。

莊男先後傳送資料20多次,包括人事檔案、軍事準則、作戰訓練影片及演習計畫等。從中獲取非法利益100多萬元。不過,由於涉案現、退役軍人官階都不高,能取得的資料有限。

檢察官日前指揮屏東憲兵隊等單位持搜索票分別在高雄市、屏東縣、臺南市等11處搜索,扣得隨身碟及部分涉及國家軍事機密文件,並陸續拘提莊男及其組織成員陳姓男子等5人到案。

檢察官復訊後認為莊男涉犯國家安全法犯罪嫌疑重大,且經常往來兩岸並居住大陸,與大陸人士多所接觸,顯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5名現役、退役軍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外國或大陸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秘密文書等之禁止」的規定。陳姓、牟姓、劉姓、諸姓男子則被檢察官諭令分別以2萬元至4萬元不等交保,師姓男子則請回。

專案小組將繼續深入追查莊男提供的軍事機關文件是否屬於軍事機密及其等級,並擴大追查有無其他現役軍人涉案。

責任編輯:張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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