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路更難!川普下個「移民令」外泄(圖)

發表:2017-0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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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路更難!川普下個「移民令」外泄
美國總統川普。(圖片來源: 推特)

【看中國2017年2月5日訊】除了針對難民及伊朗等七國公民的移民行政令外,川普(特朗普)政府正考慮兩項行政令,其中之一是加強執行移民法「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規定。如果川普簽署,將衝擊申請綠卡者及在美國依賴政府福利維生的合法移民。

據海外中文媒體引述外媒報導,一份外泄的行政命令草案(日期為1月23日)顯示,川普將要求聯邦政府,加強執行移民審核程序,嚴格把關,不能接納未來可能依賴政府救濟的外國公民,同時要驅趕依賴政府救濟維生的合法移民。

目前還不清楚川普是否會簽署這份行政令,白宮也尚未確認它的真實性。

綠卡移民行政令草案概要

根據外媒取得的草案版本提供給總統的備忘錄,該行政令的目的是為了履行川普的競選諾言,切實執行移民法,以保護美國納稅人及促進移民的自給自足。

備忘錄說,美國百年多的移民法,「公共負擔」向來是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和驅逐出境(deportation)的合法理由。然而,過去的政府並未切實執行這項規定,導致移民家庭(合法和非法的)比美國本土家庭更廣泛地使用公共福利。

這份行政令名稱暫定為「通過確保我們移民法促進問責和責任保護納稅人資源」(Protecting Taxpayer Resources by Ensuring Our Immigration Laws Promote Accountability and Responsibility),其主要政策共有三項。

1)拒絕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外國人進入美國;

2)確認在美國境內構成公共負擔的外國人,並盡早將之驅逐出境;

3)如果移民接受政府救濟,應要求該移民的贊助者(美國公民)支付聯邦政府公共福利支出成本。

依行政令草案,國土安全部部長應:

1)廢除及取代現行執行公共負擔有關規定的「現場指導」(Field Guidance);

2)研擬法規草案,提供判斷標準,作為研判外國人是否會(已)成為公共負擔,不能同意其入境或應予驅逐出境的指引;

3)研擬法規草案,提供判斷標準,作為研判外國人入境五年內是否成為公共負擔,並應驅逐出境的指引,以及釐清「公共負擔」的定義;

4)研擬法規草案,釐清「經濟狀況調查公共利益」(means-test public benefits)的定義,以及要求外國人在美擔保人償付移民親友得到的政府資助;

5)在命令發布後270天內,協商國務院等相關部門,並提交總統報告,詳述應對生育旅遊問題的步驟。

司法部應立即檢視及確認,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的決定,是否阻礙國土安全部執行有關公共負擔的規定。

國務院應在本行政令發布後一年內提出難民接收計畫對聯邦、州及地方政府造成長期負擔的報告。

移民是否構成公共負擔?

有關移民領取的公共福利是否高於美國本土出生者,一直是熱議話題。根據移民研究中心(CIS)2012年發表的報告,51%移民家庭(合法或非法)至少使用一個「福利計畫」,美國本土出生家庭僅為30%。另外,許多移民家庭是通過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得到大量的福利補助。

自由主義派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反駁CIS報告,指其沒有做家庭規模的校正,造成「蘋果對大象」的比較。

現行移民法有關公共負擔的規定

根據現行美國移民及入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規定,任何外國人在申請綠卡或調整身份時,移民局如果認為其在未來可能成為公共負擔,不會批准這項申請。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入籍申請。

所謂「公共負擔」,是指個人維持生計的主要收入來自政府援助,主要指現金援助,或依賴政府救濟取得的長期護理,例如由「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計畫得到的現金援助、得到州和地方政府提供的現金補助,以及獲得支持個人長期護理(包括醫療補助Medicaid)的補助。

移民局(U.S.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在衡量申請人或移民是否構成公共負擔時,至少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健康、家庭狀況、資產、收入來源、財務狀況、教育及技能等。

根據現行規定,移民局不會考慮非現金的補助或具有特殊目的現金補助,包括不是用於支持長期護理的醫療補助(Medicaid)及其它醫保及保健服務、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營養方案包括食物券,婦女嬰兒和兒童特別補充營養方案、全國學校午餐和早餐方案、以及其它補充和緊急糧食援助方案、住房福利、育兒服務、能源援助(如低收入家庭能源援助計畫,LIHEAP)、緊急救災、寄養和收養援助、教育援助(公立學校)、工作培訓等。

據悉,1996年,克林頓總統簽署「個人責任和工作機會調和法」(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PRWORA),極大程度地限制移民獲得福利的機會,非法移民無法獲得大多數為窮人設計的聯邦救濟方案,而且合法移民必須在美居住五年以上,才有資格獲得有限的社會福利計畫。

責任編輯:傅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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