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暴警迫害小孩未成年致精神病

作者:李鑫 發表:2020-04-26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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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縣唐馬寨鎮螞蜂泡村李鑫因戶口年齡小2歲在2014年期間層層反映被遼陽縣唐馬派出所層層刁難和鎮壓、李鑫不滿他們的行為進行層層上告,遭到唐馬派出所原教導員王長峰進行武力鎮壓、暴力恐嚇。就是不給改(戶籍制度害人)。

遼陽縣唐馬寨鎮螞蜂泡村黨支部村書記安學俊被舉報給當地黨員買被進行拉票賄選遭他人舉報,被遼陽縣紀委調查,而後村書記胡攪蠻纏的說是李鑫舉報、在螞蜂村大肆宣揚、李鑫得知消息找村書記說明不是李鑫舉報情況、其村書記還進行大肆宣揚、李鑫不滿到唐馬寨鎮紀委舉報,其安學俊更加誣賴李鑫,後李鑫不滿前去遼陽縣紀委舉報(當時監察委沒有成立),期安學俊暴力威脅李鑫,進行恐嚇李鑫,還說我在遼陽縣紀委有後臺,你反映也會石沉大海,沒人管。

李鑫因長期被誣陷不滿進行放火燒房(放火案卷宗裡面第一次筆錄已經被原遼陽縣法院院長曾某法毀掉,因為遼陽縣法院判錯案,牽扯該院長)進行燒房被遼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其村書記和唐馬派出所原教導員王長峰為了讓李鑫出來不再舉報、失去舉報效力夥同他人進行出具精神病虛假手續、說李鑫精神病(李鑫只有抑鬱症),然後導致瀋陽市精神衛生中心錯誤下達精神病司法鑑定。

然後通過關係在遼陽市看守所秘密告訴李鑫鑑定的時候怎麼說,就是你看見陽光想死,總是感覺有人在你飯裡下毒,能聽見著,還能看見哪,等症狀,你就會被放出去,恢復自由,剩下的交給我們。(但是這些症狀都是假的,我真實生活中是沒有這些症狀的)

詳細情況瀋陽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文書上面有詳細情況和說明。(但是那些症狀是假的)。

其李鑫放火不是因為家庭房屋財產,是因為其他原因,在遼陽市看守所李鑫也準備說出放火真相,但遭到遼陽縣公安局刑警酷刑折磨,遭到遼陽縣公安局刑警刑訊逼供才那麼說的。遼陽縣人民法院判錯案。

真實放火原因第一次筆錄裡面有,但是遭到原院長曾某法,人為毀滅。

因李鑫聽從他們教的所說,導致司法鑑定不費吹灰之力迅速下達。

其二,本人因為遭到遼陽縣公安局刑警酷刑折磨,他們逼迫承認別人的家放火案件,逼迫本人承認本村村民董國忠放火案,真實的本村村民的放火案不是本人所為,他們逼供。

李鑫被精神病的事甚是不滿、被釋放回家後、李鑫通過網路進行舉報、結果被遼陽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定位抓人,跨地區前往鞍山市海城市黃士村進行抓人,於2015年8月14日被唐馬派出所送進唐馬精神病醫院進行迫害,並且不讓李鑫進行會見家屬。

住院期間由原來所長簽字,不讓李鑫請假,出院,會見家屬等慘無人道行為。

遼陽縣公安局就是迫害老百姓的一個機構、還口口聲聲的說為人民服務,於2015年8月14日送進遼陽縣唐馬康寧精神病醫院進行迫害。遼陽縣公安局就是一個暴政集團。瘋狂鎮壓老百姓,連一個手無寸鐵的未成年都不放過。

其遼陽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經常被遼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微博表揚,經常造假說遼陽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為人民服務,遼陽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實際是當地派出所打手,經常進行定位抓訪民。

李鑫被遼陽縣公安局唐馬派出所送進遼陽縣康寧精神病醫院時,其村黨支部書記安學俊和教導員王長峰誣陷李鑫發病刨自己父親的墳(此案可以到螞蜂村進行實地調查),不讓他進行家屬會見,給李鑫瘋狂加藥(氯丙嗪和注射氟哌啶醇)。

李鑫在被加藥期間經常出現閃腳,走路不穩,摔跟頭等症狀出現,其康寧醫院說沒事,進行不給治病。

李鑫在遼陽縣康寧醫院住院期間,因為遼陽縣康寧醫院衛生環境極差,半年不換一回床單,導致身上經常出現紅疹等症狀,和衣服裡面出現虱子。

李鑫在精神病醫院期間遭到不許會見家屬、不許吃飯、只吃精神病藥、扎針、捆綁床上、劃李鑫胳膊說李鑫發病。

然後讓康寧醫院工作人員又劃李鑫脖子,還說李鑫發病自殺。真相是他們虐待我。

進行迫害李鑫。李鑫被害的生不如死,進行吃釘子自殘後、被送進遼陽縣中心醫院進行救治住院開刀縫了14針、原唐馬派出所教導員王長峰得知消息後說不許送讓李鑫死在精神病醫院,並且強行帶到遼陽縣穆家鎮(鄉鎮級醫院做手術)。做手術,但遭到家屬強烈反對,其遼陽縣康寧醫院夥同遼陽縣唐馬派出所密謀不給李鑫治病。

但後經過多方輾轉李鑫在遼陽縣中心醫院進行手術,其村書記告訴遼陽縣康寧醫院沒事不給他交錢,我能壓住,後因遼陽縣康明醫院不給李鑫交住院費,李鑫母親前往遼陽縣衛計局進行舉報,遭到村書記暴力恐嚇,說如果去衛計局,派出所再送回去康寧醫院就要收拾李鑫,最好別告,遼陽縣康寧醫院好遼陽縣衛計局有關係,人家有人,沒用。

遼陽縣公安局以李鑫危害社會為由向遼陽縣人民檢察提出強制醫療申請(實際關押上訪者,鎮壓上訪者發布真相)。

遼陽縣人民法院少年庭審判、在遼陽縣人民檢察院和遼陽縣人民法院前往遼陽縣康寧醫院調查前被王長峰得知消息後。

村書記和原教導員王長峰告訴遼陽縣康寧醫院給李鑫加藥讓李鑫說不了話、原唐馬派出所教導員王長峰聯合螞蜂泡村黨支部書記出具虛假手續說李鑫把房屋全部燒燬,真相是根本沒什麼事,遼陽縣法院有卷宗。(但前期遭到遼陽縣紀委監察委和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調查時,某些重要筆錄和相關對法院不利的東西遭到原院長曾某法偷偷銷毀,因該案牽扯該院長,這個院長在強制醫療決定書上面簽字了,怕被調查後進監獄)。

遼陽縣人民法院進行強制醫療開庭時,進行印證質證期間,其主審法官說該案歸屬公安機關執行,本人立刻向主審法官鏵麗瑛表達如果把我判給公安執行,公安就會拿著決定報復我,其法官說不能,本人再次說能,主審法官再次說不能,他們會給你治病。後本人沒有再進行反駁,因為遭到加藥期間,沒有力氣反駁。(該卷宗重要筆錄也是被原來院長曾某法毀滅)。

後本人又對村委會出具的證據進行質疑,法官說沒事,結果把這個證據寫進了判決書。

而後法律援助的律師讓我在兩張白紙上簽字,也說沒事,當時無人阻攔。

此案就開一次庭就遭到該少年庭庭長判處強制醫療。此案不進行上交遼陽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進行討論。

一直都是主審法官主張給我治病,一個勁的讓我母親同意給我強制醫療,導致李鑫被法院強制醫療。

遼陽縣人民法院下達強制醫療決定期間,正好李鑫在遼陽縣中心醫院做手術。

李鑫母親準備上訴、並且向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其村書記安學俊和王長峰得知李鑫要上訴消息後合謀讓村書記前往遼陽縣中心醫院進行威脅李鑫母親不許上訴(但卷宗被毀,上訴和撤訴的單子被原來的院長曾xian法毀滅)。

黨支部書記安學俊說上訴犯法,(看看遼陽縣的社會上訴都犯法)、黨支部書記安學俊並且說如果上訴遼陽縣公安局還會收拾李鑫、你這屬於舉報遼陽縣公安局,人家遼陽縣公安局局長史德付讓你撤訴,不撤訴就把李鑫送回去,人家法院決定書寫的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李鑫母親說明天我去縣局問問,並且表示必須上訴,你們在害人,後村書記說你去了也白費,人家局長史德付不可能替你說話,他是王長峰的後臺,就是史德付簽字把李鑫送進去的,你上訴也白費,你這屬於和遼陽縣公安局打官司,你不可能贏,李鑫母親表示明個我縣局問問是不是史德付說的。

其安學俊聽李鑫母親要去縣局,安學俊隨後說你別去,沒用,史德付不能承認。

並且村書記安學俊還說縣局紀檢也不能管,人家都是一夥的,李鑫把紀檢監察室主任得罪了。

李鑫母親表示必須上訴,不用說別的。

後村書記並說你這是和遼陽縣法院打官司,人家遼陽縣法院會在市中法找人維持原判,並且講李鑫母親準備好的材料強行撕毀。

並且說你要是上訴我就不管了,李鑫母親說不用你管了,你走吧。之後村書記說你不撤訴我不可能走。

安學俊說如果撤訴可以讓唐馬派出所找縣局,讓縣局給李鑫幾天假、回家修養,必須需要唐馬派出所找,你找人家不可能接待你,告訴李鑫母親你別去縣局,這是縣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孫主任說的,必須撤訴。(這些話都是安學俊說的)。

村書記還說這是縣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和局長史德付說的必須撤訴,才能給假,不然就會送回康寧繼續收拾李鑫,這是縣局紀檢監察室主任說的。

李鑫進行質疑,說遼陽縣公安局局長是鄭某曉,不是史德付,安學俊說換人了,遼陽縣人大換的,我就投了一票。安學俊是遼陽縣人大代表(唐馬代表團)。

(按照相關程序公安局局長的任免不隸屬遼陽縣人大管轄。)。

還說你要是上訴根本不能贏,你這屬於和遼陽縣公安局、還有遼陽縣檢察院、遼陽縣人民法院打官司。

把訴撤了,給你幾天假。李鑫被迫撤訴。

遼陽縣法院少年庭庭長還說,你將來會感謝我,我想用權利給這孩子治病。

李鑫母親撤訴後村書記還說李鑫必須出院,人家康寧醫院說了不給李鑫治病了,這個釘子是李鑫自己吃的,你愛去哪裡告就去哪裡告。人家康寧醫院有人,公安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和遼陽縣衛生局局長是康寧後臺,你告不贏,李鑫必須出院。

之後李鑫在遼陽縣中心醫院出院後前往海城市騰鰲鎮黃士村修養、但沒到一個禮拜被王長峰攜帶幾個民警進行上門以執行遼陽縣人民法院判決為由進行抓人,遼陽縣暴警經常跨地區抓人,完全無視人權,人道、道德和倫理。

強行將李鑫送回遼陽縣唐馬康寧精神病醫院。李鑫母親強烈反對,其實王長峰說我願意,李鑫家屬不滿意後進行尋找派出所要求轉院、其王長峰強行不給轉院,並且說在哪裡出事就哪裡負責,並且對李鑫家屬破口大罵(這個敗類警察)王長峰利用遼陽縣人民法院對李鑫進行私自人為打擊報復。

遼陽縣公安局紀檢就培養出這麼個警察,縣局有什麼活動都尋找這個教導員進行重用,縣局也是鎮壓人權的,禍國殃民的機構。

李鑫母親無奈後進行給村書記打電話挑明所有事情、並且告訴村書記說如果李鑫被你們整出事情,我就把你的這幾年所有事情捅出去,你自己看著辦。

村書記給他的母親大肆修墳等問題。』

隨後李鑫姐姐組織人員準備前往遼陽縣紀委和遼陽縣公安局紀檢準備舉報。並且告訴村書記不用你管了,我要上縣局,其村書記聽後,阻止李鑫姐姐前往縣局,說這麼干對李鑫不好,村書記說以遼陽縣公安局紀檢監察室主任腐敗之風不會管、還會收拾李鑫(不是李鑫說的、村書記安學俊說的),我幫你找康寧醫院說一說把李鑫送出去(裝好人)。

還說王長峰在遼陽縣宣傳部有人,到時候人家通過宣傳部發布公告說你們造謠、都白費,人家是當官的、哪裡都有人。

孫主任是王長峰後臺,史德付也是王長峰後臺,人家有權有勢,你個小老百姓,什麼也不是。

村書記找到康寧醫院原李院長後你要是不送,李鑫家屬肯定找縣局,一旦事被縣局知道以後也不好。再說

他家挺好糊弄的一嚇唬就撤訴,李鑫母親答應我撤訴了,我也幫她一把,管完這回我就不管了,我合計讓他住院,住幾年,吃幾年藥吃死他,結果出這麼個事,再說現在是唐馬派出所想收拾他。

再說這事差點就漏,要是他家上訴就漏,咱們全完。現在撤訴了,就算再告也告不贏了,就算家屬去縣局,縣局也不能管。

之後康寧醫院原李院長說在遼陽縣中心醫院的住院費一萬元怎麼辦,遼陽縣中心醫院的住院費可是我拿的,在我這醫院的住院費也沒給我,我不知道你們和這孩子有什麼仇,這我不管,我幫你們,我現在搭錢了,然後村書記說我給你拿點被。要不然怎麼整。

遼陽縣康寧醫院害怕再出問題決定把李鑫送出、當康寧醫院把李鑫送回唐馬派出所後、其王長峰對康寧醫院行政院長進行破口大罵,大罵行政院長高野你麻痺。

其另一名阻攔民警徐安良攔截無效後也進行大罵遼陽縣康寧醫院行政院長高野、這個臭騷逼

然後唐馬派出所輔警說這個醫院不收李鑫,我們教導員肯定收拾康寧醫院,查他消防不合格,民警徐安良說以後有患者也不往康寧送了。

遼陽縣康寧醫院不收後李鑫後,李鑫被送進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在送到遼陽市第四人民醫院期間遭到唐馬派出所推諉,唐馬派出所執行法院強制醫療,警方不進行簽字,逼著李鑫母親進行簽字(因為有康寧這件事,怕繼續出事,說什麼也不簽字),並且不給李鑫交住院費。

剛住院只交一千四,一千四沒有後,時任主任何家彥找到唐馬派出所索要住院費,先前唐馬派出所說我們沒上班,然後又說我們研究,之後沒有音訊。

因為住院費沒有了,遼陽四院主任何家彥多次尋找原所長劉威,其所長劉威說我們沒想給他治病,只想收拾他,不行就送鐵嶺精神病醫院,整廢李鑫,後何主任當機立斷,報請遼陽四院院領導走減免。不能讓他們禍害孩子。

村書記得知情況後怕沒有醫院要李鑫,李鑫出院回家,村書記尋找遼陽縣民政局、唐馬民政辦,出手續說李鑫家庭困難,(當時不是低保)就敢出手續?。

李鑫在遼陽四院住院期間經常生病需要請假外出,需要派出所出手續進行請假、李鑫家屬找到村書記安學俊聯繫派出所請假出手續。

村書記安學俊一來二去、時間長了以後經常給李鑫姐姐發送微信說你和我好,你和我睡覺我肯定對你好,然後我幫助李鑫請假,派出所的事情交給我,我在唐馬派出所有人,我有後臺,說一些不要臉的話語,李鑫姐姐沒有理會、進行對村書記微信信息屏蔽。其村書記經常打電話騷擾(村書記的親妹妹是李鑫的親老舅媽)。

並且其唐馬派出所經常給遼陽四院科室護士長好處費,讓護士長楊秀英虐待李鑫。

李鑫偷偷摸摸的請假回家多次通過原民心網(現8890平臺)進行隔山打牛方式進行舉報四院。

李鑫在被迫害三年後、李鑫母親依法向遼陽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強制醫療申請,於2018年1月30日決定解除強制醫療。

並且解除後遼陽縣法院將本人判給政府監管。

李鑫在解除強制以出院後決定前往北京為自己討要公道、乘坐火車前往北京、中途出現意外在錦州市住院後回家(被村書記知道消息,給本人強行灌藥,讓本人服毒),當李鑫回家後被派出所知道本人要去北京上訪的消息後、其派出所所長吳彥輝尋找本人、對本人進行維穩、想進一切辦法不許李鑫上訪(因為在遼陽縣維穩鎮壓百姓維權和升遷直接掛鉤)。

遼陽縣公安局暴政,依靠暴力治理當地。鎮壓群眾。

維穩就是想盡一切辦法不讓老百姓去北京上訪,維護地方政府形象,包括武力鎮壓維穩和說服維穩,他們一年都有維穩效績評比,如果幹的差,將會被通報!維穩壓倒一切工作。

其唐馬派出所所長吳彥輝說到王長峰有後臺,你根本告不贏。

李鑫再上訪歷史將會重演。

歷史將會重演、歷史將會重演、歷史將會重演。吳彥輝說的。

李鑫這麼上訪是屬於挑戰我的底線。

這年頭在遼陽縣不能上訪,上訪就是挑戰人家的底線,沒天理,沒人權了。

這個所長因為在唐馬是最後一站地,準備升遷到縣局,所以各種方法阻止李鑫上訪。

期間村書記被他人舉報到中央第六巡視組、其村書記夥同所長吳彥輝進行大肆污蔑李鑫所為。

本地小賣部被他人舉報、這個所長吳彥輝進行給他人舉報信息泄露給村書記,所長和村書記進行瘋狂尋找舉報者夥同村書記威脅李鑫,嚇唬李鑫、說要給李鑫送進精神病醫院。

李鑫被逼無奈後向唐馬寨鎮人民政府黨委書記王朋進行舉報。(這個所長不要臉去了)。為了維穩什麼事都能幹出來。

其所長吳彥輝為了升遷、怕李鑫進京上訪,各種辦法阻止李鑫上訪維權、夥同村書記進行設計陷害李鑫、說李鑫敲詐村幹部一萬元(實際為李鑫舅舅欠李鑫母親一萬元,李鑫進行討要)。

螞蜂村村委會幹部內鬥,村書記設局陷害治保主任趙某某、該所長充當村書記打手後進行夥同村書記在唐馬寨鎮大肆宣揚為李鑫舉報。

李鑫一直維權、該所長吳彥輝心裏變態經常夥村書記進行陷害李鑫、雇佣黑社會武力鎮壓李鑫、導致李鑫精神失常、肋骨、肺部、頭部受重傷。

李鑫沒有屈服繼續鬥爭,其派出所所長吳彥輝居然要把李鑫送進遼陽縣唐馬精神病醫院還要迫害。並且說我讓死裡面。

在唐馬寨鎮人民政府大院搶奪李鑫手機,撕扯李鑫衣服,摳李鑫手機卡,毀滅證據,對李鑫進行嫁禍!這個所長簡直就是無恥至極!

不經過唐馬寨鎮人民政府和遼陽縣人民政府同意就強行將本人送到康寧醫院門口,該所長無法無天,(監管本人的權利在政府手中,被法院判給了政府)。​​​

同時本人長期維權,遭到唐馬派出所所長吳彥輝網路暴力鎮壓,進行恐嚇謾罵。

並且還進行瘋狂紅布本人未成年人檔案,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未成年人檔案必須封存。這個所長無視國法。

本人叫李鑫,國內聯繫電話。13889244464

因為附件上傳找不到剛緩存的照片證據,無法上傳,但是我手中有被迫害的證據,請您們關注,還有更多的證據。同時也請關注本人的新浪微博@堅持正義使者。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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