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夏博義被指涉國安法 現已離港(圖)

發表:2022-03-03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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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小圖)回覆《路透社》查詢時表示已身在英國。(圖片來源:看中國合成圖片)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小圖)回覆《路透社》查詢時表示已身在英國。(圖片來源:看中國合成圖片)

【看中國2022年3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多家港媒報導指,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在3月1日被警方國安處進行警誡會面。是日夜晚中共在港喉舌《文匯報》記者跟踪夏博義至機場,指他搭乘飛機離開香港,前往英國。3月2日,《路透社》查詢夏博義,他確認已身在英國。

3月1日上午,《文匯報》拍攝到夏博義與兩名大律師在灣仔警署附近出現。約兩小時後,夏博義三人一行離開警署。《文匯報》記者追問是否涉及國安法等問題,三人未有回應。消息稱,警方國安處要求夏博義去警署接受警誡,並交代涉嫌違反國安的行為。當晚7時許,《文匯報》記者跟踪夏博義至機場,指他準備乘搭土耳其航空離港,先飛往土耳其再轉往英國。

有港媒報導指案件與夏博義有份創立的民間團體「香港人權監察」有關。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夏博義,在2021年1月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任期已於2022年1月結束。

去年夏博義在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公開表示對「港版國安法」感到憂慮,指「港版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提議與政府探討有無機會作出適當修訂。事件觸動北京神經,遭港澳辦、中聯辦及其喉舌媒體《大公報》、《文匯報》的口誅筆伐。

《大公報》還刊登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的文章,題為「夏博義缺乏基本的法律認識」,指夏博義作為憲法、行政法和人權法三個法律部門的專家,「似還不夠鑽研,也不難駁倒」。對於夏博義批評「港版國安法」讓部份國安人員超然於法律之上是破壞法治,宋小莊則反駁並力撐有關安排合理。

早在1995年,夏博義就已經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等人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創會主席。

去年4月夏博義在接受採訪時表示,(2019年反送中期間的)8.18流水式集會案的判決,是香港法院首次對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判監禁式刑罰,並指若市民被剝奪和平表達權利,終會轉向暴力等的破壞力途徑。夏的言論亦遭到中聯辦發聲明譴責。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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